985工程

985工程

985工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建設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批國際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而實施的建設工程。源自1998年5月4日,江澤民在北京大學百年校慶上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講話。最初入選985工程的高等學校共有九所,被稱九校聯盟,截至2013年年末,985工程共有39所高校。此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表示985工程和211工程的規模已經穩定,將不會再新增高校,而是引入動態競爭機制,遴選已經是211工程建設且是中央部屬的頂尖行業特色型大學實施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項目。2016年6月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正研究制定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辦法和配套政策,擬於2016年啟動新一輪建設。教育部宣布失效一批規範性檔案,其中包括《關於繼續實施985工程建設項目的意見》《關於補充高等教育211工程三期建設規劃的通知》《關於實施重點特色學科項目的意見》、《關於繼續實施優秀學科創新平台建設的意見》等檔案。2016年6月,教育部官網發布了關於宣布失效一批規範性檔案的通知,宣布《985工程建設實施管理辦法》等一批規範性檔案失效。

基本信息

指導思想

985工程 985工程

加快世界一流大學和高水平大學建設,應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創新機制、突出改革、注重質量、加快建設。緊密結合國家人才戰略的實施,加快造就學術領軍人物和創新團隊的建設;緊密結合創新型國家的建設,加快提升高水平大學的自主創新能力和加大拔尖創新人才培養的力度;緊密結合“走出去”戰略的實施,迅速提高高水平大學的國際競爭力;實現高等學校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新的突破,進一步集中資源,發揮優勢,走出我國高水平大學建設之路。

繼續實施“985工程”,要堅持走“有特色、高水平”發展之路,辦出“中國特色、世界水平”。進一步明確世界一流大學和高水平大學發展戰略,形成長期穩定持續增長的投入機制。“985工程”由“分期建設”調整為“長期規劃、動態管理、分段實施”。統籌考慮學校中長期發展目標和各階段建設任務,積極探索世界一流大學和高水平大學建設的規律,早日實現“985工程”的戰略目標。

建設目標

通過持續重點支持,加快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高水平大學建設。力爭在2020年前後,形成一批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學科,使若干所大學躋身世界一流大學行列;使一批學校整體水平和國際影響力躍上一個新台階,成為國際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使一批學校成為特色鮮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985工程”建設學校的整體水平、綜合實力、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提高,國際競爭力顯著提升,在造就學術領軍人物和集聚創新團隊、培養拔尖創新人才、創新機制體制等方面取得突破。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實現從人力資源大國向人力資源強國轉變做出更大貢獻。經過不懈的努力,到本世紀中葉有一批大學屹立於世界一流大學行列,其中一些學校位於世界一流大學前列,為實現我國建成中等已開發國家的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主要任務

北京大學建校100年 北京大學建校100年

(一)實現學科建設新的突破,加快建成一批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學科

瞄準學科前沿和國家重大需求,進一步完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的學科整體布局,注重學科體系建設,著力提高學科水平。在更高、更廣的層面上促進學科交叉融合,孕育新的學科生長點,實現學科發展與平台基地建設、人才培養、科技創新、隊伍建設的良性互動,加快建成一批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學科。

(二)改革培養模式,進行拔尖創新人才培養的改革試點。

按照人才成長規律,統籌考慮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對拔尖創新人才培養的綜合作用,更新教育觀念,改革教學模式和教育評價方法,深化教育內容和培養機制的改革。著重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深入推進人才培養國際化,拓展國際視野,提高國際競爭力。造就一大批不同類型的拔尖創新人才,帶動高等教育整體質量的提高。

(三)充分利用當前機遇,加快引進和造就學術領軍人物和創新團隊。

結合國家人才戰略的實施,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加大對人力資源建設的投入力度,努力培養造就一批活躍在國際學術最前沿和國家重大戰略需求領域的一流科學家、學科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加快引進海外一流人才、緊缺人才和優秀群體的速度,形成高素質的師資隊伍。

(四)加強與國家科技發展的銜接,加快提升自主創新和社會服務能力。

以國家重大需求和國際科學研究前沿為目標,緊密結合《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所確定的重點領域及優先主題、前沿技術、基礎研究和重大專項,面向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進一步加強“985工程”科技創新平台和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建設。著力提高自主創新和成果轉化能力、承接國家重大科研任務能力以及解決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能力,產生一批有重大影響的原始創新研究、工程套用研究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成為我國基礎研究的主要基地和創新中心。

(五)加大對外開放和開展高水平國際交流與合作的力度。

緊密結合國家重大發展戰略,以提升國際競爭力和學術影響力為重點,營造有利於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的大環境,大力推進與世界一流大學和學術機構的實質性合作,主動參與全球和區域性的重大科研項目;充分利用國際科技與教育優質資源,在推動中外文化深層次交流、合作培養具有國際視野、跨文化交流能力的高層次人才、吸引來華攻讀學位留學生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加快推進我國高等教育的國際化進程,努力提升在國際高等教育和學術組織中的地位和影響。

機制改革

(一)以更新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人才評價制度為核心,全面提升人才培養質量。

(二)以建設高水平教師隊伍和高水平管理隊伍為重點,實行人員分類管理,建立多種形式的內部分配和薪酬激勵制度。

(三)以出高水平成果為目標,創新科研工作組織體制,建立科學的考核制度,營造有利於教師潛心治學、開展教學科研的環境。進一步改革高校內部學術組織架構和運行機制,完善治理結構,改進管理方式和資源配置方式。

(四)落實和擴大學校在建設高水平大學上的自主權。

(五)以先進的建設世界一流大學辦學理念為指導,以大學文化建設和機制體制創新為基礎,努力形成“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高水平大學發展模式和先進的大學文化。

管理機制

北京大學 北京大學

為進一步保證“985工程”決策的科學民主、公平公正,充分發揮專家在工程建設重大事項中的作用,借鑑國際成功經驗,成立“985工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成員由教育部、財政部聘請在各學科、領域學術造詣深厚、在國內外有影響力、辦事公正的專家擔任。

(一) “985工程”建設資金由多方共同籌集,積極鼓勵有條件的部門、地方和企業籌集資金,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共同建設有關“985工程”學校。有關部門和有關地方政府共同參與對學校“985工程”建設的指導,“985工程”學校應主動爭取有關部門和有關地方政府的支持,主動徵詢有關部門和有關地方政府對學校“985工程”建設規劃方案的意見,增強服務國家、行業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二)“985工程”學校要按照教育規劃綱要精神,統籌規劃學校“985工程”近期、中期和長遠發展,研究制訂學校“985工程”總體規劃(2010-2020年)和改革方案,在經充分、科學的論證並經主管部門和共建部門同意後報教育部、財政部;教育部、財政部組織專家對學校“985工程”總體規劃和改革方案進行審核、批覆。

(三)教育部、財政部將加強對學校“985工程”建設成效和年度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審計和考核,並根據檢查考核結果對“985工程”學校的建設項目和分年度預算進行動態調整。建設項目完成後,教育部、財政部組織專家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驗收。 

項目總則

實施意義

(一)世界一流大學是一個國家科學文化和教育發展水平的標誌。中國要實現現代化、增強國際競爭力,就必須要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批國際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建設世界一流大學,也是振奮民族精神和提高民族凝聚力的需要。
(二)建設世界一流大學,是推動中國高等教育整體水平躍升的重要舉措,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的組成部分。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對於認識世界、探求真理、解決人類面臨的重大課題,對於中國培養和造就高層次創造性人才,構築國家創新體系,促進中華民族優秀文化與世界先進文明成果的相互交流和借鑑,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把中國建成現代化強國,中華民族的復興之路,具有重要作用。
(三)中國之外的其他國家實踐證明,建設世界一流大學需要良好的基礎和較長時間的建設與積累。雖然經過多年建設,中國高等學校與世界一流大學的差距正在縮小,但是建設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學是一個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需要不懈努力。與世界一流大學相比,中國在高等學校管理和運行機制,科技創新能力,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仍存在較大的差距,因此,要繼續實施“985工程”,加大改革和投入力度,實現在中國建成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批國際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的目標。

總體思路

“985工程”建設的總體思路是:以建設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批國際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為目標,建立高等學校新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牢牢抓住本世紀頭20年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集中資源,突出重點,體現特色,發揮優勢,堅持跨越式發展,走有中國特色的建設世界一流大學之路。
貫徹原則
(一)堅持以國家目標為導向。瞄準世界先進水平和國家重大需求,增進國家核心競爭力,解決國家建設的重大問題,通過“985工程”的建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貢獻。
(二)堅持改革和創新。深化高等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為“985工程”建設的各項任務提供體制和機制的保障。
(三)堅持重點建設與整體統籌相結合。遵循科學的發展觀,要統籌和協調長遠目標與近期任務、人才培養與科學研究、學科建設與平台構築等關係,綜合集成推進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批國際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進程。
建設目標
在2020年前後,形成一批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學科,使若干所大學躋身世界一流大學行列;使一批學校整體水平和國際影響力躍上一個新台階,成為國際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使一批學校成為特色鮮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
“985工程”建設學校的整體水平、綜合實力、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提高,國際競爭力進一步提升,在造就學術領軍人物和集聚創新團隊、培養拔尖創新人才、創新機制體制等方面取得突破。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實現從人力資源大國向人力資源強國轉變做出貢獻。到21世紀中葉有一批大學屹立於世界一流大學行列,其中一些學校位於世界一流大學前列,為實現中國建成中等已開發國家的目標奠定基礎。

建設任務

機制創新

“985工程”學校要率先進行體制機制改革試點,改革的主要方面包括:
(一)以更新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人才評價制度為核心,全面提升人才培養質量。按照人才成長規律,統籌考慮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對拔尖創新人才培養的綜合作用,更新教育觀念,改革教學模式和教育評價方法,深化教育內容和培養機制的改革。著重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推進人才培養國際化,拓展國際視野,提高國際競爭力。
(二)以建設高水平教師隊伍和高水平管理隊伍為重點,實行人員分類管理,建立多種形式的內部分配和薪酬激勵制度。
(三)以出高水平成果為目標,創新科研工作組織體制,建立科學的考核制度,營造有利於教師潛心治學、開展教學科研的環境。進一步改革高校內部學術組織架構和運行機制,完善治理結構,改進管理方式和資源配置方式。
(四)落實和擴大學校在建設高水平大學上的自主權。
(五)以先進的建設世界一流大學辦學理念為指導,以大學文化建設和機制體制創新為基礎,努力形成“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高水平大學發展模式和先進的大學文化。
(六)突破以傳統學科界限為基礎的科研管理與學科組織模式,建立有利於創新、交叉、開放和共享的運行機制,以適應現代科學發展綜合化趨勢。 

隊伍建設

提供優越的研究條件和配套保障條件,面向中國國內外招聘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學術帶頭人、優秀學術骨幹和大學高級管理人才,重視有潛力的中青年骨幹的培養和深造,通過提高水平、營造氛圍、嚴格培養等多種途徑吸引優秀青年人才,形成一支以博士生和博士後為生力軍的創新力量,加快建設一支具有世界一流大學水平的教師隊伍、管理隊伍和技術支撐隊伍。

平台建設

瞄準學科前沿和國家重大需求,進一步完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的學科整體布局,注重學科體系建設,提高學科水平。在更高、更廣的層面上促進學科交叉融合,孕育新的學科生長點,實現學科發展與平台基地建設、人才培養、科技創新、隊伍建設的良性互動,加快建成一批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學科。
以國際科技前沿和國家現代化建設重大需求為導向,以學科建設規劃為指導,圍繞國家重大基礎研究、戰略高技術研究和重大科技計畫,整合、建設一批“985工程”科技創新平台,與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國家創新平台建設計畫有機銜接。
在平台建設中,要加大學科結構調整力度,拓展學科發展空間,促進學科交叉,推進資源共享,組建高水平學術團隊,建立開放、共享、競爭、高效的管理和運行機制,建設、改善平台的教學、科研條件和基礎設施。通過平台建設,提高所建高校的創新能力和解決國民經濟建設中的重大科技問題的能力,增強承擔國家重大任務、開展高水平國際合作的競爭實力,促進學科最佳化和交叉,形成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和世界一流學科,在國家創新體系建設中發揮作用。
圍繞國家、區域社會發展、經濟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建設一批跨學科、具有創新性、交叉性、開放性的“985工程”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推動人文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的交叉、互滲與融合,孕育和催生新的學科研究領域和研究方法,形成一批能夠解決具有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論及現實問題,為黨和政府決策諮詢服務、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務的國家級哲學社會科學中心。 

條件支撐

加快建設公共資源與儀器設備共享平台,建設配置合理、設施完備的教學科研用房。加強教學科研信息化、數位化環境建設,構建基於現代教育理論和教育技術的教學科研環境。使所建高校的圖書館、電子資源庫和自動化程度在整體上接近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繼續改善所建高校的教學科研基礎設施。

交流合作

結合國家重大發展戰略,以提升國際競爭力和學術影響力為重點,營造有利於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的大環境,推進與世界一流大學和學術機構的實質性合作,主動參與全球和區域性的重大科研項目;利用國際科技與教育優質資源,在推動中外文化深層次交流、合作培養具有國際視野、跨文化交流能力的高層次人才、吸引來華攻讀學位留學生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加快推進中國高等教育的國際化進程,進一步提升在國際高等教育和學術組織中的地位和影響。 

建設管理

組織實施

“985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批程式為:
(一)項目學校根據財政部、教育部下達的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控制數和其他渠道建設資金來源情況,編制“985工程”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科技創新平台、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建設項目論證報告;
(二)學校“985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科技創新平台、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建設項目論證報告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由項目學校報教育部、財政部“985工程”辦公室;
(三)教育部、財政部“985工程”辦公室組織專家對項目學校上報的“985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科技創新平台、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建設項目進行論證;
(四)項目學校根據專家論證意見,修改、完善可行性研究報告並報其主管部門審核後,由主管部門報教育部、財政部審批;
(五)教育部、財政部批覆立項;
(六)項目學校根據財政部、教育部批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試行)的通知》(財預200484號)要求,編制年度項目預算,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財政部;
(七)財政部委託中介機構對學校項目預算進行評審;
(八)財政部參考中介機構評審意見,審批下達預算。
項目學校應按照教育部、財政部對學校“985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和下達的預算組織項目實施。項目建設過程中,如確需進行涉及建設目標和建設項目等內容的變更或調整,由學校報教育部、財政部審定。必要時,需重新進行專家論證,對項目重新審批。

管理職責

教育部、財政部成立“985工程”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985工程”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決定工程建設中的重大方針政策問題和總體規劃。“985工程”工作小組負責“985工程”實施的領導、組織和協調工作。“985工程”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985工程”建設的日常工作。
共建部門參與對有關學校“985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和監督,負責籌措並落實共建資金。
項目學校應成立“985工程”建設領導小組,下設專門機構具體負責本校“985工程”建設項目的規劃、實施、管理和檢查等工作。項目學校法人應依據“985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負責對項目執行實行全過程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編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編報年度項目資金預算、決算,落實各渠道建設資金;
(三)組織工程建設實施,負責建設進度和質量;
(四)及時報告、研究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五)負責編寫項目驗收報告,並做好評估、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

建設資金

“985工程”建設資金由多方共同籌集,積極鼓勵有條件的部門、地方和企業籌集資金共建有關“985工程”學校。其中中央專項資金重點用於“985工程”科技創新平台、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和隊伍建設,其他資金可根據學校“985工程”建設規劃統籌安排。
“985工程”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按財政部、教育部發布的《“985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檢查驗收

教育部、財政部組織對“985工程”建設項目的檢查、審計和績效評估,根據檢查、審計、評估的結果,對項目學校進行獎懲。
“985工程”建設項目按照項目建設周期實行年度報告、中期檢查和總結驗收。
每年度終了,項目學校應將項目建設年度進展情況、投資完成情況及有關資料匯總形成年度報告,上報教育部、財政部。
中期檢查由教育部、財政部“985工程”辦公室統一部署。檢查的重點是:項目建設目標實現和任務完成情況,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等。
“985工程”建設項目完成後,項目學校需向教育部、財政部提交總結報告,教育部、財政部組織專家會同相關部門對項目學校進行驗收和評估。

建設成效

人才隊伍

人才質量
作為研究生教育的主體, “985工程”學校每年授予的博士學位數占全國總數的50%以上。在1999—2008年評選出的984篇全國優秀博士論文中,60%以上的培養單位是“985工程”學校。在與中國簽署政府間相互承認學位、學歷和文憑雙邊協定的國家和地區中,與已開發國家簽署的協定基本都是在實施“985工程”建設之後。
隊伍建設
1999-2008年中,中國科學院院士共增選過五次,新當選的院士中“985工程”學校所占的比例持續提高,從1999年的20%上升到2007年的55%。十年中,“985工程”學校教師獲得的“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占全國總數的50%以上,聘任的“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和講座教授占全國的比例都在80%以上。

科研成就

自主創新能力
2004年,中南大學和西北工業大學分別獲得了2004年度國家技術發明獎一等獎,打破了該獎項連續六年空缺的局面。1999—2008年頒發的5項國家技術發明獎一等獎(通用項目)中有4項由“985工程”學校獲得。2006年,南京大學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一等獎。1999—2008年授予的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中,“985工程”學校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的占20%。
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成效&國家重大科研任務承擔
“985工程”學校承擔了全國40%的“973計畫”項目和近50%的自然科學基金重大研究計畫項目,科研經費從1999年的校均1.1億元提高到2008年的校均7.1億元。超過50%的國家實驗室和近50%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第一依託單位是“985工程”學校。在2008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評估的80個國家工程研究中心中,“985工程”學校的工程中心數雖然只占全國的20%,但在評估中獲得了第一名,並在前十名中占據了五席。 
促進哲學社會科學繁榮
1999-2008年中,“985工程”學校聚集了全國70%以上的人文社科類國家重點學科和2/3的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產出一批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哲學社會科學創新成果,提供了一批高質量的諮詢報告和政策建議,在中國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過程中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學術影響力
2001年,“985工程”學校僅有40個學科被選進入ESI資料庫,而到2008年,進入ESI資料庫的學科數量就翻了近兩番,已經有34所學校的140個學科被選進入ESI資料庫,主要集中在工程學、化學、材料科學、物理、臨床醫學等學科。其中按被引總次數統計,進入世界高校百強的有10所學校的26個學科。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西安交通大學發表的國際論文十年來增長了近4倍,而論文被引次數增長了10倍之多,顯示出質量的增長速度高於數量的增長速度。

引領作用

在綜合國力競爭日益激烈的大背景下,中國率先提出並實施以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為目標的“985工程”,引起了許多國家和地區政府的關注。已有許多國家和地區投巨資支持實施建設高水平大學的專項計畫。如日本的“21世紀卓越研究中心計畫”,德國的“精英大學”計畫,中國台灣地區的“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等。英國、法國、馬來西亞、印度、俄羅斯等國也在醞釀類似的建設計畫。

高校名單

高校入選名單

學校簽署協定時間學校簽署協定時間
北京大學 1998.5 中南大學 2001.2
清華大學 1998.5 大連理工大學 2001.8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1999.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2001.9
南京大學 1999.7 四川大學 2001.9
復旦大學 1999.7 電子科技大學 2001.9
上海交通大學 1999.7 重慶大學 2001.9
西安交通大學 1999.9 中山大學 2001.10
浙江大學 1999.11 華南理工大學 2001.10
哈爾濱工業大學 1999.11 蘭州大學 2001.12
北京理工大學 2000.9 西北工業大學 2002.1
南開大學 2000.12 東北大學 2002.1
天津大學 2000.12 同濟大學 2002.6
東南大學 2001.2 北京師範大學 2002.8
武漢大學 2001.2 中國人民大學 2003.9
華中科技大學 2001.2 中國農業大學 2004.9
吉林大學 2001.2 國防科學技術大學 二期
廈門大學 2001.2 中央民族大學 二期
山東大學 2001.2 華東師範大學 二期
中國海洋大學 2001.2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二期
湖南大學 2001.2 --

社會影響

生源質量

“985工程”大學生源質量存在一定程度的區域差異,尤其是京津滬地區大學在生源競爭中具有明顯的優勢;生源質量與各大學實力和類型存在相關性;各大學生源質量在不同年份存在波動現象。“985工程”大學生源質量的差異,表面上是錄取分數和錄取人數的差異,實際上卻是各省經濟、文化、人口、教育發展不均衡等因素相互作用結果的反映。當然,大學生源質量的影響因素遠不止上述所涉及的方面,還有各大學的招生體制、招生隊伍狀況、招生經費投入等。

資源競爭

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
在中國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多數方面逐漸市場化,但高等教育仍然是一個沒有被攻克的堡壘。“985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帶來了市場化的大學競爭, 展現出了更多的市場邏輯。在“985工程”中, 作為行為主體的大學不再完全是被動的一方, 而是可以主動地參與資源配置過程, 向決策者施加各種影響。在資源分配的過程中, 大學間也有了更多的利益衝突和對資源的競爭,在計畫體制下這是很少能看到的,這有益於教育資源更為合理的配置。但是從整體上看, 這種表面的市場化競爭並不能掩蓋其背後的行政因素,“985工程”更多體現的是政治主導的邏輯,作為事業單位的大學在更多方面更為受制於行政權力。就這一點而言,“985工程”儘管已經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但與中國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趨勢似乎背道而馳。

檔案失效

2016年6月,教育部官網發布了“關於宣布失效一批規範性檔案的通知”,宣布《“985工程”建設實施管理辦法》等一批規範性檔案失效。
教育部稱,中央對新時期高等教育重點建設做出新部署,將“211工程”、“985工程”及“優勢學科創新平台”等重點建設項目,統一納入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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