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工作總結和2015年工作要點

《2014年工作總結和2015年工作要點》是廣州市人民政府於2014年發布的相關檔案。

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4年工作總結

2014年,我辦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領會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解放思想,努力工作,積極承擔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務,統籌謀劃法治政府建設,推動重點領域政府立法,完善依法決策配套措施,抓好重點領域專項執法監督,強化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邁上新的台階。2014年,我市在全國第二屆中國法治政府評估中蟬聯第一。

一、認真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把握法治政府建設新機遇

(一)紮實推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任務。2014年,我辦牽頭的全市改革事項有7項,配合的有13項,一批重點改革初見成效。一是深入推進居民辦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進展。這項改革是我市2014年10大重點改革事項之一。我辦會同市委改革辦、市發改委對市直各部門86項辦證事項及流程進行梳理、分析和,建議取消14項,保留並最佳化流程47項。《廣州市推進居民辦證用證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在推進居民辦證制度改革中,我辦以人民民眾最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為突破口,2014年5月與市人口計生局、市人社局聯合發文,明確了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口掛靠人員辦理婚姻登記和計畫生育服務證有關問題,解決了十幾萬集體戶口人員“結婚難”、“生育難”問題,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二是開展清理建設工程項目技術審查事項。對市政府各部門與建設工程項目審批有關的73項技術審查事項進行了清理,以市政府名義印發了《廣州市建設工程項目技術審查事項目錄》,保留了36項,這是全國首次對行政審批的中介事項進行清理,有效防止了無依據分解審批環節、無依據對技術審查項目實行有償服務。三是開展清理公共服務事項。清理全市52個單位的494項公共服務事項,對其中具有服務性質的167項公共服務事項進行規範。四是積極推動事權下放。牽頭起草了《廣州市人民政府決定下放的市級管理許可權事項目錄》,經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後,向12個區(縣級市)下放25項市級管理事權,推動了管理重心下移。

(二)積極參與市委、市政府貫徹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檔案的起草工作。一是積極參與市委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意見的起草工作,將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要求納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中。二是全程參與市委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意見的起草工作,牽頭負責“依法行政專題”部分,將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中涉及法治政府建設的新思路、新要求和我市依法行政的新舉措細化成具體措施,融入市委的貫徹意見中,為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提供了政策依據。

(三)認真抓好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決定》的學習貫徹和理論研究。一是組織好四中全會《決定》的學習貫徹。2014年11月,我辦召開全市政府法制機構負責人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工作會議,組織市直各部門法制機構負責人、市政府法律諮詢專家專題座談會,深入學習和領會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科學謀劃和部署下一階段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工作。二是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前沿課題研究,根據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決定》中提出的有關問題,組織開展了《廣州市法治政府建設“十三五”規劃研究》、《廣州市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創新研究》、《廣州南沙粵港澳自由貿易園區法律與政策研究》課題研究,為推進依法行政提供理論支撐。

二、抓好重點領域的制度構建,推動城市治理體系實現新突破

2014年,我辦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強化改革創新和民生保障等重點領域的制度構建,進一步完善城市治理制度體系。承辦立法項目43項(包括往年滾動項目14項),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2項,修改政府規章3項,廢止政府規章5項;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6項,配合人大審議地方性法規項目5項。

(一)堅持重點突破,推動深化改革、民生保障等重點領域立法。一是圍繞全面深化改革,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制定了《廣州市商事登記暫行辦法》,建立了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商事主體年度報告等創新機制,構建了既具廣州特點、又符合國際慣例的新型商事登記制度;制定了《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降低社會組織準入門檻,取消驗資報告,改年審為年度報告,鞏固了我市社會組織體制改革成果;制定了《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對現行醫保政策規定進行整合和完善,有力配合了我市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二是圍繞民生保障,加強社會民生領域的制度供給。立足於解決市民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完善民生方面的制度保障,主要開展了《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廣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廣州市停車場管理辦法》等規章項目的修訂工作。三是進一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2014年,在繼續完善公眾參與的基礎上,科學民主立法又有新突破,首次將《廣州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和《廣州市光輻射管理規定》列入年度市委政治協商計畫,徵求市政協相關專業委員會和政協委員的意見,推進規章協商制度化。《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機車管理條例》制定過程中,公開舉行立法聽證會,聽證代表踴躍發言,取得了良好效果。此外,制定了我市《2015-2020六年立法項目庫》,作為編制年度立法計畫的主要依據,增強了立法的前瞻性和計畫性。

(二)堅持重要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自主起草。我辦充分發揮在建章立制方面的優勢,自主起草立法項目8項,自主起草政府規範性檔案28件。一是自主起草重要的政府規章。起草《廣州市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管理暫行辦法》、《廣州市電子商務管理辦法》、《廣州市行政調解規定》等政府規章,防止利益部門化。二是抓好重點、難點規範性檔案的自主起草。牽頭起草了《廣州市“城中村”(舊村)更新改造辦法》、《廣州市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試行辦法》、《廣州市農民集體土地徵收補償辦法》等市政府規範性檔案,保證政策的統一性。

(三)堅持法制統一,強化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備案制度。一是繼續加強規範性檔案的審查、調研論證和評估清理工作。2014年,共審查政府規範性檔案30件,部門規範性檔案185件。落實行政規範性檔案月度目錄公布和季度審查備案工作情況統計分析制度。制定了《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加強行政規範性檔案調研論證及評估清理的工作意見》。接受公民申請審查規範性檔案6件。二是推進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會同市紀委、市監察局、市人大法工委制定《廣州市開展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實施意見》,組織對全市政府系統11部政府規章、473件行政規範性檔案涉及到的200多項制度進行了廉潔性評估,預防制度上的廉政風險和漏洞。

(四)堅持 “立改廢”並舉,全面清理現行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我辦牽頭對現行有效的所有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進行全面清理,對與市場經濟活動不相適應,與負面清單管理模式不相適應,與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精神不相適應,與審批制度改革成果不相適應的規定,提出初步清理意見;提請市政府廢止和修改了《廣州市舉辦人才交流會審批辦法》等8部政府規章,為全面深化改革掃除制度障礙。開展了《廣州市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辦法》立法後評估,為下一步政府規章的修訂完善提供了依據。

三、抓好行政決策配套措施建設,推動權力規範運行進入新階段

(一)完善重大行政決策配套措施建設。一是健全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制度。在全國率先推行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制度,制定了《廣州市政府201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和聽證目錄》,確定15項重大行政決策事項並向社會公布,其中2項納入聽證目錄。二是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的專家參與和徵詢公眾意見制度。制定了《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專家論證辦法》,修訂完善《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辦法》,為推動社會公眾和專家有效參與政府決策,提供了制度保障。會同市政府研究室,加強對公眾諮詢監督委員會設立和運行情況的跟蹤,對《廣州市重大民生決策公眾意見徵詢委員會制度(試行)》的實施效果進行評估,推進公眾深度參與重大民生決策,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

(二)落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合法性審查制度。積極參與市政府重大合作、投資等重點工作,當好政府決策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2014年,為政府及國有企業重大決策提出法律意見書359份,參與16個政府重大投融資項目的談判及合法性審查,防範了法律風險。

(三)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制度。一是推動市政府各部門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制度,指導24個市直部門聘請了常年法律顧問,引進社會律師參與部門決策論證。二是進一步完善市政府法律諮詢專家制度。重新制定了《廣州市政府法律諮詢專家管理辦法》。市政府法律諮詢專家參與我市各類政府事務192人次,發揮了法律諮詢專家的作用。

(四)完善政府契約管理配套制度。一是加大政府契約審查力度。2014年,審查政府契約254份,有效防範了政府契約風險。二是制定了《廣州市政府契約審查規則》,從審查主體、審查規則、審查依據、具體審查內容和審查方法等全方位對政府契約審查工作進行指導。三是完善政府契約示範文本制度。審查政府部門制定的契約示範文本15份,研究制定我市政府契約示範文本41份,公布和推廣使用24份,促進了政府契約規範化。

四、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促進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取得新進步

(一)開展重點領域專項執法監督檢查。一是開展專項執法檢查,規範重點領域行政執法行為。我辦組織對燃氣、水務、環保、食品藥品監督等四個重點領域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收集、分析了近三年來的行政執法數據,查找行政執法中存在的重點問題,並提出改進建議,找到了行政執法監督的新路子。二是加大個案監督。辦理行政執法投訴案件30件,指出並糾正行政執法部門存在的問題。三是協調解決部門執法爭議14件,化解多頭執法難題。

(二)系統梳理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臨界點。牽頭組織各執法部門對2722項行政處罰事項與刑事司法銜接的臨界點進行了梳理,認真研究行政執法中涉嫌刑事犯罪的突出問題,初步完成了行刑銜接臨界點梳理成果驗收,為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奠定了基礎。

(三)嚴格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推進行政執法職權動態管理系統建設。組織全市首次行政執法監督培訓及案例交流會,規範和指導全市行政執法及執法監督工作。組織行政執法人員2471人次參加網上考試,辦理行政執法證7483個。積極推進“行政執法職權動態管理系統”建設,將49個部門的行政職權、自由裁量權、執法人員信息等錄入系統,為強化對各部門行政執法進行動態監督提供了技術支撐。

五、抓好行政複議試點,探索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新舉措

2014年,共收到行政複議申請1519件,受理1322件,審結1242件,發出行政複議意見書27份,有效發揮了行政複議化解行政爭議和社會矛盾的作用。

(一)積極開展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試點。一是在6個區(縣級市)政府和3個市直部門開展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試點,行政複議渠道更加暢通,辦案質量和效率明顯提高。二是推動建立基層行政複議受理點,在番禺區化龍鎮、白雲區石井街和增城新塘鎮建立街鎮行政複議受理點,向區政府提出的行政複議可以在街鎮行政複議受理點提交申請,方便了民眾申請行政複議。三是開展政複議決定網上公開試點,推動“陽光複議”。在全市14家單位推行行政複議決定網上公開試點,試點單位在網站上開設複議決定專欄,共公開行政複議決定書1229份,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二)建立健全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牽頭制定了《廣州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暫行規定》,印發了《關於落實〈廣州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暫行規定〉的通知》,對落實和推進出庭應訴工作做出進一步明確規定。從2014年10月至12月,全市共有70件行政訴訟案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引起社會關注。

(三)切實加強行政複議監督,樹立複議機關權威。根據《廣州市行政複議決定履行監督規定》,開展2014年行政複議決定和複議意見書履行情況專項檢查。

六、抓好依法行政統籌規劃,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再上新台階

(一)總結回顧十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成績,接受市人大常委會的審議。2014年,是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提出“經過十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的最後一年,我辦全面總結回顧十年來全市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工作成績和問題,明確下一步的努力方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作了《廣州市依法行政的報告》,接受審議,並向社會公開,受到市人大充分肯定和社會好評。

(二)抓好依法行政考核,增強推進依法行政的驅動力。組織廣州市依法行政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對全市12個區(縣級市)政府和37個市政府部門開展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越秀區等10個區和市規劃局等30個單位被評為優秀。同時,認真準備材料,協調有關部門,迎接省政府首次對我市進行的依法行政考核,並取得了良好的成績。

(三)抓好典型帶動,提升示範單位的影響力。自2012年開始法治政府示範區和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創建活動以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14年,我市確定海珠區、市司法局等5個單位作為創建單位,明確了創建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實施步驟和具體要求,進行檢查監督,及時掌握創建工作的推進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確保創建活動順利開展。

(四)抓好統籌謀劃,推動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有序開展。2014年,我辦起草了地方性法規草案《廣州市依法行政條例》,現已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牽頭起草了《廣州市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重點和責任分工》,共8大項29項具體任務,對我市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進行了統籌部署。完成了《廣州市依法行政年度報告(2013)》的編印。

七、抓好機關建設和法制宣傳,樹立政府法制機構新形象

(一)切實加強機關內部管理和作風建設。辦黨組進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堅持重大事項由辦業務會議集體討論和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制度,全年辦業務會議討論議題139項,制度建設有52項。派駐紀檢組長全程參與涉及人、財、物和重要業務的會議,實現了對領導班子執行議事規則和討論“三重一大”事項的有效監督。實行績效考核制度,修訂《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辦法》,明確將工作實績作為考核的主要依據,積極發揮績效考核的規範作用和激勵功能。制定我辦《領導幹部外出請休假辦法》、《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等檔案,嚴格經費開支,提高工作規範化水平。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得到鞏固,長效機制基本形成。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紮實開展整治“四風”問題,在OA區域網路、公告欄展板上設定了機關作風曝光台,針對問題提出改進措施;落實整改的情況,每月以通報形式向全辦公開。開展紀律教育學習月活動,組織參觀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觀看警示教育片、廉政話劇,邀請專家開展反腐倡廉專題講座,編印《常用廉政制度彙編》,營造廉潔文化氛圍。

(二)積極加強法制隊伍建設。開展“克服懈怠,追求卓越”專項活動,實施業務能力提升計畫和全員培訓計畫,推行中層幹部“領導力提升計畫”,組織法制系統幹部開展法制專題培訓和政府立法、行政複議、規範性檔案審查、政府契約管理等多項業務培訓,舉辦專家講座、安排外出學習和專才小組活動,組織領導幹部參加市委、市政府舉辦大型專題講座,促進幹部職工知識更新,不斷完善幹部職工的知識結構,打造高素質的法制幹部隊伍。

(三)大力加強政府法制宣傳。加強與廣播電視、平面媒體和網路媒體的合作,營造建設法治政府的良好輿論環境。協調召開媒體通氣會以及常務會議後即時新聞發布會19場,發布議題22項,發布數量和質量均位居市政府各部門前列。接受中央電視台、《廣州日報》等媒體記者採訪約10次,媒體刊登政府法制工作新聞和評論323篇。中央辦公廳採用信息1篇;國務院法制辦、省法制辦等單位採用信息22篇。開通“廣州政府法制”微信平台,發布微信28期,官方微博發布信息712條。編輯《廣州法制簡報》12期。入口網站發布法制工作動態約140條。入口網站績效評估連續兩年名列市直同類部門第一。

回顧過去的一年,我市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是,對照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新要求和廣大人民民眾的期待,我們的工作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體現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制度建設的操作性和針對性還有待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考核機制和考核指標還需完善;深入實際、調查研究還不夠;政府法制隊伍的能力和水平還不能完全適應深入推進依法行政的新要求,基層法制力量薄弱的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改變,政府法制機構的地位和作用還有待充分發揮。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以問題為導向,明確方向,樹立目標,下大力氣,提升政府法制工作的整體水平。

2015年工作要點

2015年,是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我辦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全面領會和正確把握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中關於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部署,按照省委、市委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的意見的具體部署,創新理念,轉變觀念,開拓進取,實幹創新,圍繞建設國家中心城市,以建成法治政府為目標,以規範權力運行為核心,以提高政府立法質量為重點,最佳化依法決策機制,強化政府法制監督,提升法律服務水平,積極參與推進依法治市、建設法治廣州,開創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新局面。重點要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 認真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

繼續認真學習領會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統一思想認識,強化責任和擔當,樹立政府法制機構作為法治政府建設的謀劃者、推動者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以更加積極有為的態度抓好《決定》的貫徹落實工作。一是組織全市政府法制機構、部門法制機構和政府法制幹部深入學習四中全會《決定》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深刻領會其中蘊涵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論斷、新觀點,做到真學、真懂、真用。二是把學習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工作列為2015年依法行政重點,作為落實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的重點培訓內容,推動學習、宣傳、貫徹全會精神向廣度和深度拓展。三是緊緊圍繞《決定》中涉及的法治政府建設的新要求、新舉措,積極開展政策研究和理論儲備,謀劃提出法治政府建設的重點工作,並將研究成果積極轉化為配套制度,為建設法治政府提供制度保障。

二、 注重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謀劃

切實履行法制機構在深入推進依法行政中的統籌規劃、協調指導、督促考核的職責,發揮好建設法治政府的主力軍作用。一是完善依法行政的總體設計。制定《廣州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和責任分工》,明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重點;出台《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若干意見》,明確近期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完成《廣州市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規劃(2015-2020)》的編制,對我市法治政府建設的中長期工作進行全面部署;配合市人大審議地方性法規《廣州市依法行政條例》。二是加強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按照市委把依法行政考核納入法治廣州建設考核的新要求,完善行政機關考核指標,改革行政機關考核的內容和模式,推動考核結果的運用。積極做好迎接省依法行政考核的準備工作。三是繼續開展市政府部門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創建活動,推動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創建工作向基層延伸,在區政府部門和鎮(街)開展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創建活動。四是提請市政府召開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會議,傳達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研究部署我市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三、 切實提高政府立法水平

明確政府立法的地位是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的亮點之一,作為政府立法的核心部門,政府法制機構要積極發揮主導作用,切實提高立法質量。一是堅持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統一。重點抓好市場監管、社會管理、自由貿易園區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工作。二是提高立法效率。完善立法進度控制,明確立法各個階段的時間節點。將立法業務工作和事務工作適當分離。政府法制機構集中精力在加強調研、重大問題的審核與協調、重要條款及文本的審核上,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立法計畫。三是建立法規規章起草的前期研究制度。圍繞重點領域政府立法,堅持問題導向,做好前期調查研究,進行橫向的比較研究,完善立法規劃,提高立法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增強立法的執行性、適應性和權威性,發揮立法引領和推動作用。四是加強自主立法,堅持政府法制機構組織起草與部門起草、委託專家起草相結合,重要規章項目由政府法制機構組織起草,切實抓好立項、起草、調研論證、協調、審核等關鍵環節,在職責範圍內充分發揮立法的主導和把關作用,堅決防止和克服“部門利益法制化”。五是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拓寬立法聽證的範圍,開展立法網路聽證。加大對立法項目中重大事項的協調力度,對立法項目中部門間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引入第三方評估。在基層建立相對固定的立法聯繫點,加強立法調研和聽取基層民眾意見工作。六是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嚴格清理評估制度。及時修改不適應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立法,完善規章解釋和具體適用問題解答機制,探索建立規章有效期制度,嚴格執行規範性檔案有效期制度,繼續完善統一的規範性檔案資料庫,建立規範性檔案解讀機制,加強監督指導,提高制度的執行力。

四、 健全依法決策機制

按照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對依法決策提出的新要求,不斷完善我市重大行政決策機制,將決策起草、論證、決定、執行、監督全過程納入法治化軌道。一是有效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制度和聽證制度。細化重大行政決策的範圍和標準,完善重大決策目錄編制方式、方法和第三方機構參與的決策風險評估制度。探索新機制來確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二是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明確審查的主體、範圍、效力,完善審查程式和規則。三是探索建立“可溯源、可追責”的重大行政決策檔案制度和信息公開制度,對重大行政決策實施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和檔案記錄。四是建立政府法制機構主導的,以政府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吸收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推動設立以市、區政府法制機構為平台的市、區政府法律顧問室;推動建立國有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重大行政決策中的論證諮詢作用。五是完成政府契約示範文本制定、公布工作,研究制定政府契約履行監管和政府契約檔案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

五、 強化政府法制監督

加大政府法制監督力度,通過規範性檔案審查、行政執法專項檢查、行政複議等方式,加強從抽象行政行為到具體行政行為的監督,切實提高監督實效。一是完善規範性檔案審查機制。加大檔案制定前期指導力度,完善制度廉潔性評估,拓寬檔案合法性審查的專家參與力度。二是完善規範性檔案的動態監管機制,加強對落實政府規章配套制度的監督檢查。完善消除市場壁壘、稅費優惠、政府職能轉變的規範性檔案清理機制。加強對全市規範性檔案的統計、分析,建立規範性檔案年度分類分析制度。對有效期臨近屆滿的規範性檔案,要及時跟蹤處理,防止出現“制度空檔”。三是繼續開展重點領域的專項行政執法檢查。查處和糾正多頭執法、選擇性執法和執法不規範、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現象。2015年,重點對我市的文化、教育、交通和安全生產等領域開展專項執法監督檢查。四是建立行政執法數據統計、分析和公示制度。研究制定各部門行政執法公開辦法,統一規範全市各部門行政執法公開的方式、格式和時間。五是加大行政執法督察工作力度。認真落實行政執法督察制度,做好行政執法投訴個案的監督。研究起草《廣州市行政執法投訴案件辦理規定》。六是根據機構改革的要求,重新梳理執法主體、職權及其依據,並向社會公開。繼續推動行政執法職權系統建設,努力實現與全市各部門行政執法系統的對接。七是進一步完善行刑銜接程式機制,開展行刑銜接的證據指引工作。八是推進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複議權試點,進一步推行全市行政複議決定網上公開。做好《行政訴訟法》實施後的準備工作,加強培訓和學習,提高行政應訴能力。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建立行政機關敗訴案件備案制度和行政機關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和司法建議書、檢察建議書監督制度。

六、加強法制機構自身建設

政府法制工作隊伍是法制工作的具體實施者,是建設法治政府的組織保障,必須建設一支政治強、作風硬、業務精的政府法制隊伍。一是按市委貫徹四中全會決定的實施意見的要求,積極推進部門法制機構人員專業化,推動區政府法制機構壯大力量,推動各區建立鎮街法制員制度。二是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做好乾部的選聘、晉升和培訓工作,為幹部搭建想幹事、能幹事、乾成事的發展平台。繼續開展業務能力提升計畫和全員培訓計畫,不斷提高政府法制幹部的工作能力和綜合素質。三是健全內部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財務、人事、公文處理等相關制度。開展公務用車改革工作,加強預算執行過程管控。嚴格落實績效考核辦法,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四是開展依法行政專題培訓。對全市政府法制機構、部門法制機構工作人員及鎮街法制員進行輪訓,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的能力。五是多形式開展政府法制宣傳,不斷探索政府法制宣傳工作新途徑,多渠道搭建新聞信息宣傳平台,開展政府法制宣傳工作,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影響力和認同度。六是加強黨的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完成黨總支改選,嚴格執行機關黨建目標考核制度。落實黨組的主體責任和派駐紀檢組的監督責任,發揮黨支部紀檢委員作用。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幹部廉潔從政等一系列要求,嚴格執行黨風廉政責任制,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樹立政府法制機構清正廉潔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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