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武漢音樂學院音樂類本科招生簡章

培養目標

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音樂、舞蹈專業人才及師資。

專業、學制、學歷層次

專業代碼
專 業
專 業 方 向
教學單位
學制
050401
音樂學
音樂教育
音樂教育學院
四年
理論
音樂學系
五年
藝術管理
四年
鋼琴調律
演藝學院
四年
050402
作曲與作曲

技術理論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作曲系
五年
視唱練耳
四年
050417
錄音藝術
音樂音響導演
通俗音樂創編與製作
演藝學院
050403
音樂表演
指揮(樂隊指揮、合唱指揮)
作曲系
五年
演唱(美聲、民族聲樂)
聲樂系
四年
中國樂器演奏(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竹笛、笙、嗩吶、民族打擊樂)
民樂系
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小號、圓號、長號、大號、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吉他、薩克斯管、打擊樂器)
管弦系
鍵盤樂器演奏(鋼琴演奏、手風琴演奏、電子管風琴演奏、鋼琴藝術指導)
鋼琴系

四年

俗聲樂演唱與編導
演藝學院
通俗器樂演奏與編導(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電吉他、電貝司、電聲鍵盤、電子小提琴、電子大提琴、爵士鼓〕、中西管弦樂器演奏與編導〔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竹笛、笙、嗩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小號、圓號、長號、大號、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吉他、薩克斯管〕、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鋼琴演奏、手風琴演奏、電子管風琴演奏〕)
演藝學院
050412
表演
舞蹈表演與教育
舞蹈系
四年

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符合報考專業體檢要求。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應屆畢業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在校生;

3、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關於招生範圍與計畫的說明

1、我院各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具體招生計畫以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審批下達的招生計畫為準;

2、我院屬於教育部批准的31所獨立設定的藝術院校之一,在國家招生計畫正式下達前須提前自行組織專業考試。因此,我院的具體招生計畫待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正式下達後將在校園網上公布(網址:http://zsks.whcm.edu.cn),請考生屆時在我院校園網上查詢。

專業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我院專業報名採取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的方式。網上報名時,考生務必認真校對所填報名信息、

確認無誤後再提交,如考生所填內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武漢音樂學院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試科目及內容要求》,將視為專業報名無效。

1、網上報名:

①網址:http://zsks.whcm.edu.cn

②時間:2010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2、現場確認:

①時間:

2010年2月20日、21日 報考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專業方向的考生現場確認。

2010年2月25日 報考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含視唱練耳)、指揮、鋼琴調律、音樂音響導演、通俗音樂創編與製作專業方向的考生、報考附屬中等音樂學校的所有考生現場確認。

2010年2月28日、3月1日 報考演唱(美聲和民族聲樂)、中國樂器(含民族打擊樂器)演奏、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鍵盤樂器演奏、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中西管弦樂器演奏與編導、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專業方向、表演(舞蹈表演與教育)的考生現場確認。

②地點:武漢市武昌區紫陽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新校區A棟一樓。

③現場確認手續:

湖北省考生持“2010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登記表” 複印件3張、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3張和網上報名編號,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包括照相、校驗報名信息並簽名確認及繳費和領取准考證)。

外省考生持所在學校介紹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3張、“2010年××省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准考證”複印件3張(准考證各省名稱不同)和網上報名編號,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包括照相、校驗報名信息並簽名確認及繳費和領取准考證)。

專業報名初試費每方向每人次150元;考試期間若通過初試者,需辦理複試手續並交納複試費每方向每人次200元。初複試一併進行的每方向每人次350元。

所有參加專業報名網報的考生必須參加專業報名的現場確認,否則將視作無效報名。

因故未在網上報名的考生,可在現場確認時進行網報的補報(需交補報手續費100元)。

注意事項

①每位考生限報三個專業方向(含主報和兼報),多報無效。

②如果考生所報考的多個專業方向在考試時間上發生衝突,由考生自行取捨。

③各專業方向考試曲目的填寫順序必須按照招生簡章規定曲目的順序填寫。

④報考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鋼琴調律)、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含視唱練耳)、錄音藝術(音樂音響導演、通俗音樂創編與製作)及音樂表演部分方向(指揮、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中的鋼琴演奏方向)的考生專業初、複試一次性進行。

⑤鍵盤樂器演奏中的鋼琴演奏與鋼琴藝術指導方向初試、複試均同考場考試,考試內容要求相同。二者之間既可單報,也可兼報。單報按一個專業方向收費,兼報按兩個專業方向收費。

⑥中西管弦樂器演奏與編導各專業品種不單設考場,與中國樂器演奏、西洋管弦樂器演奏各相關專業品種初試、複試均同考場考試,考試內容要求相同。相同專業品種之間既可單報,也可兼報。單報按一個專業方向收費,兼報按兩個專業方向收費。

⑦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中的手風琴、電子管風琴方向不單設考場,與鍵盤樂器演奏中的手風琴、電子管風琴方向初試、複試均同考場考試,考試內容要求相同。二者之間既可單報,也可兼報。單報按一個專業方向收費,兼報按兩個專業方向收費。

⑧報考通俗音樂創編與製作、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方向和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中的鋼琴演奏方向的考生需單獨報名、單獨參加考試。

⑨各專業方向的專業基礎(視唱、聽寫、樂理)考試內容分別按A、B、C三個類別進行考試:參加A類考試的專業(方向)為: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含視唱練耳)、指揮、鋼琴調律、音

樂音響導演、通俗音樂創編與製作;

參加B類考試的專業(方向)為:演唱(美聲和民族聲樂)、中國樂器(含民族打擊)演奏、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鍵盤樂器演奏、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中西管弦樂器演奏與編導、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

參加C類考試的專業(方向)為: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

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將在我院招生考試網http://zsks.whcm.edu.cn中的 “考試日程安排” 欄目中另行公布。

考試地點:武漢市武昌區紫陽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新校區。

專業考試科目、內容及分值結構

1、音樂學

⑴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該專業方向初、複試一次性進行。

①聲樂演唱:不同風格聲樂作品2首(自彈自唱,不另配〔帶〕)伴奏);②鋼琴演奏:大、小調音階、琶音1套(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四個八度),練習曲1首(車爾尼練習曲299及以上程度),樂曲1首(含音樂會練習曲);③朗誦短文(詩)1篇(首);④加試舞蹈或其它1項樂器(達到及格分數〔百分制的60分〕之後,按每5分增加0.1分計入百分制的專業結構成績。“加試”為考生自願參加的考試科目,是否加試由考生自主選擇)。

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唱和演奏全部或演唱和演奏部分。

專業基礎(C類):視唱;聽寫;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聲樂42%+鋼琴40%+朗誦3% +專業基礎15%(視唱30%、聽寫30%、樂理40%)。

⑵音樂學(理論方向),該專業方向初、複試一次性進行。

①中外音樂基礎知識(以國家頒布的《中國小音樂課程標準》為依據,參考“經全國中國小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的由人民音樂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教科書《音樂》);②音樂文論寫作:聽音樂寫作文1篇;音樂議論文1篇;③面試(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唱〔作品風格不限〕;回答問題〔內容限於“經全國中國小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的由人民音樂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教科書《音樂》〕)。

專業基礎(C類):視唱;聽寫;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中外音樂基礎知識35%+音樂文論寫作30%+面試25%(演唱10%、樂器演奏10%,回答問題5%)+專業基礎10%(視唱30%、聽寫30%、樂理40%)。

⑶音樂學(藝術管理方向),該專業方向初、複試一次性進行。

①中外音樂基礎知識(以國家頒布的《中國小音樂課程標準》為依據,參考“經全國中國小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的由人民音樂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教科書《音樂》)②音樂文論寫作:聽音樂寫作文1篇;音樂議論文1篇;③面試(表演能力測試: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唱〔作品風格不限〕;舞蹈;朗誦四項中任選兩項〔如兼報音樂學理論方向,則演奏和演唱必考〕;回答問題〔內容限於“經全國中國小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的由人民音樂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教科書《音樂》〕)

專業基礎(C類):視唱;聽寫;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中外音樂基礎知識35%+聽音樂寫作文30%+面試25%(表演能力測試20%、回答問題5%)+專業基礎10%(視唱30%、聽寫30%、樂理40%)。

說明:

藝術管理專業方向考生的文化課聯考成績需達到本年度湖北省聯考“三本線”(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線”)。凡報考我院各專業方向並獲得“文化考試通知書”的考生,視同取得藝術管理專業考試的合格證書,在填報聯考志願時,均可填報我院藝術管理專業方向(僅限第二專業志願)。在考生達到本年度湖北省聯考“三本線”(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線”)且在藝術管理專業方向上線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結合招生計畫,按第二專業志願考生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在文化課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語文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若仍相同,則按英語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若再相同,則參照其專業考試成績排序錄取。

⑷音樂學(鋼琴調律方向),該專業方向初、複試一次性進行。

專業:①鋼琴演奏:大、小調音階、琶音1套(三升三降調號以內〔含三升三降〕、四個八度);練習曲1首(車爾尼練習曲299及以上程度);樂曲2首(其中1首為技巧性樂曲);②聽寫(A類);

專業基礎(A類):視唱;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專業90%(鋼琴演奏60%、聽寫40%)+專業基礎10%(視唱50%、樂理50%)

2、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⑴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方向,該專業方向初、複試一次性進行。

專業: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鏇律發展);作曲Ⅱ(多聲部寫作);基礎和聲;面試(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如選擇鋼琴必須演奏相當於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如選擇其它樂器則要求演奏獨奏作品1首〕、民歌〔或戲曲、說唱〕演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專業基礎(A類):視唱(考試在面試中進行);聽寫;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專業85%(主科45%〔作曲Ⅰ40%、作曲Ⅱ60%〕+基礎和聲20%+樂器演奏15%+綜合素質20%)+專業基礎15%(視唱30%、聽寫30%、樂理40%)。

⑵視唱練耳方向,該專業方向初、複試一次性進行。

專業:視唱Ⅰ;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鏇律發展);聽寫;面試(鋼琴演奏〔必須演奏相當於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視唱Ⅱ、民歌〔或戲曲、說唱〕演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專業基礎:樂理(A類);基礎和聲。

專業結構成績:專業80%(主科60%〔視唱Ⅰ40%、視唱Ⅱ20%、聽寫40%〕+作曲Ⅰ15%+鋼琴演奏20%+綜合素質5%)+專業基礎20%(樂理60%、基礎和聲40%)。

3、錄音藝術

⑴音樂音響導演方向,該專業方向初、複試一次性進行。

專業: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鏇律發展);作曲Ⅱ(多聲部寫作);基礎和聲;面試(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如選擇鋼琴要求演奏相當於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如選擇其它樂器則要求演奏獨奏作品1首〕、民歌〔或戲曲、說唱〕演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專業基礎(A類):視唱(考試在面試中進行);聽寫;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專業85%(主科45%〔作曲Ⅰ40%、作曲Ⅱ60%〕+基礎和聲20%+樂器演奏15%+綜合素質20%)+專業基礎15%(視唱30%、聽寫30%、樂理40%)。

⑵通俗音樂創編與製作方向,該專業方向初、複試一次性進行。

專業:根據提供的歌詞,寫作流行風格歌曲1首;流行音樂和聲編配;面試(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如選擇鋼琴要求演奏相當於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如選擇其它樂器則要求演奏獨奏作品〕;演唱歌曲2首〔通俗歌曲1首,民歌或戲曲唱段1首〕)。

專業基礎(A類):視唱;聽寫;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專業85%(流行歌曲寫作35%、流行音樂和聲編配35%、樂器演奏20%、演唱10%)+專業基礎15%(視唱30%、聽寫30%、樂理40%)。

4、音樂表演

⑴ 指揮(樂隊指揮、合唱指揮)方向,該專業方向初、複試一次性進行。

專業:指揮(5首作品或大型作品5個樂章,需含合唱及管弦樂作品);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鏇律發展);基礎和聲;面試(鋼琴演奏〔必須演奏相當於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民歌〔或戲曲、說唱〕演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指揮全部或指揮部分。

專業基礎(A類):視唱(包括二聲部彈唱,考試在面試中進行);聽寫;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專業85%(主科45%〔指揮60%、作曲Ⅰ40%〕+基礎和聲20%+樂器演奏15%+綜合素質20%)+專業基礎15%(視唱30%、聽寫30%、樂理40%)。

⑵ 演唱(美聲、民族聲樂)方向

民族聲樂

初試:歌曲2首。

複試:不同風格的歌曲5首(其中應包含1首傳統民歌或根據傳統民歌改編的歌曲或戲曲、說唱風格的歌曲);音域測試

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唱全部或演唱部分。

專業基礎(B類):視唱;聽寫;樂理。

美聲

初試:歌曲2首。

複試:不同風格的歌曲5首(其中應包含中國歌曲1首;外國藝術歌曲或外國歌劇詠嘆調1首,用原文演唱);音域測試。

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唱全部或演唱部分。

專業基礎(B類):視唱;聽寫;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專業(演唱)90%+專業基礎10%(視唱30%、聽寫30%、樂理40%)。

說明:報考演唱方向的考生自備伴奏。初試時不化濃妝、不穿演出服、不穿鞋跟超過5cm以上的高跟鞋,複試自便。

⑶ 中國樂器演奏方向、中西管弦樂器演奏與編導中的中國樂器演奏與編導方向

①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竹笛、笙、嗩吶(中西管弦樂器演奏與編導中的中國樂器演奏與編導方向)

初試:快速或技巧性練習曲1首;有一定難度的、不同風格的樂曲2首。

複試:快速或技巧性練習曲1首;有一定難度的、不同風格的樂曲4首;視奏。

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專業基礎(B類):視唱;聽寫;樂理。

②民族打擊樂器

初試:中國大鼓樂曲1首;排鼓樂曲1首;自選樂器演奏(從板鼓、鍵盤打擊樂、小軍鼓中自選)練習曲或樂曲1首。

複試:中國大鼓樂曲1首;排鼓樂曲1首;鍵盤打擊樂器樂曲或練習曲1首;小軍鼓樂曲或練習曲1首;自選樂器演奏(從定音鼓、板鼓、手鼓、組合打擊樂器中自選)練習曲或樂曲1首。

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專業基礎(B類):視唱;聽寫;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專業90%(演奏95%、視奏5%)+專業基礎10%(視唱30%、聽寫30%、樂理40%)。

⑷ 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方向、中西管弦樂器演奏與編導(西洋管弦樂器演奏與編導)方向

①小提琴

初試:

大、小調音階1套(三個八度、四升四降調號以內〔含四升四降〕);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四升四降調號以內〔含四升四降〕);三度、六度、八度、伸指八度、十度雙音(兩個八度);

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練習曲1首(選自羅德、頓特op.35、帕格尼尼隨想曲);巴哈無伴奏組曲或巴哈無伴奏奏鳴曲一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

複試:

大、小調音階1套(三個八度、四升四降調號以內〔含四升四降〕);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四升四降調號以內〔含四升四降〕);三度、六度、八度、伸指八度、十度雙音(兩個八度);

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選自羅德、頓特op.35、帕格尼尼隨想曲);巴哈無伴奏組曲或巴哈無伴奏奏鳴曲一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奏曲1個樂章;

以上內容要求背譜演奏;協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自備伴奏。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

專業基礎(B類):視唱;聽寫;樂理。

②中提琴

初試:

大、小調音階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三度、六度、八度雙音(兩個八度);

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練習曲1首(選自克萊采爾練習曲及羅德、頓特op.35、帕格尼尼隨想曲);巴哈無伴奏組曲一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

複試:

大、小調音階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 三度、六度、八度雙音(兩個八度);

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選自克萊采爾練習曲及羅德、頓特op.35、帕格尼尼隨想曲);巴哈無伴奏組曲一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奏曲1個樂章;

以上內容要求背譜演奏;炫技性樂曲和協奏曲必須有伴奏,伴奏自備。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

專業基礎(B類):視唱;聽寫;樂理。

③大提琴

初試:

大、小調音階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三度、六度、八度雙音(兩個八度);

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練習曲1首(選自《大提琴練習曲》〔宋濤編2、3冊〕、《波泊爾大提琴高級練習曲40首》);巴哈無伴奏組曲一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

複試:

大、小調音階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三度、六度、八度雙音(兩個八度);

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選自《大提琴練習曲》〔宋濤編2、3冊〕、《波泊爾大提琴高級練習曲40首》);巴哈無伴奏組曲一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奏曲1個樂章;

以上內容要求背譜演奏;協奏曲和有伴奏炫技性樂曲必須自備伴奏。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

專業基礎(B類):視唱;聽寫;樂理。

④低音提琴

初試:

大、小調音階1套(二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七種琶音1套(二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練習曲1首(選自《赫拉貝、斯托爾希練習曲》);巴哈無伴奏組曲一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

複試:

大、小調音階1套(二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七種琶音1套(二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選自《赫拉貝、斯托爾希練習曲》);巴哈無伴奏組曲一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奏曲1個樂章;

以上內容要求背譜演奏;協奏曲和有伴奏炫技性樂曲必須自備伴奏。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

專業基礎(B類):視唱;聽寫;樂理。

⑤木管、銅管(含薩克斯)

初試:

大、小調音階、琶音1套(三升三降調號以內〔含三升三降〕分別用連音、吐音吹奏);快速或技巧性練習曲1首;樂曲1首。

複試:

大、小調音階、琶音1套(三升三降調號以內〔含三升三降〕分別用連音、吐音吹奏);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樂曲1首;奏鳴曲或協奏曲1個樂章;

以上內容要求背譜演奏;奏鳴曲、協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自備伴奏。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

專業基礎(B類):視唱;聽寫;樂理。

⑥古典吉他

初試:

大、小調單音音階2套(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兩個八度以上);雙音音階1套(三、六、八、十度);輪指練習曲或含有輪指技術的樂曲1首;練習曲1首(選自維拉·羅伯斯十二首高級練習曲、巴里奧斯練習曲和巴里奧斯音樂會練習曲);中型獨奏曲1首。

複試:

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兩個八度以上的大、小調單音音階2套;三、六、八、十度雙音音階1套;輪指練習曲或含有輪指技術的樂曲1首;練習曲2首(維拉·羅伯斯十二首高級練習曲1首、巴里奧斯練習曲或巴里奧斯音樂會練習曲1首);復調作品1首(選自巴赫無伴奏小提琴組曲、大提琴組曲或魯特琴作品);協奏曲第一樂章或二、三樂章或大型獨奏樂曲1首;視奏。

專業基礎(B類):視唱;聽寫;樂理。

⑦西洋打擊樂器:

初試:

軍鼓:滾奏技巧1分鐘(由慢至漸快至快至漸慢至慢,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演奏);練習曲1首(選自《軍鼓練習曲集》(科伊內編著)、《科勞·埃爾》);

馬林巴琴:大、小調音階、琶音、分解和弦(各種升、降調號、三個八度以上);練習曲2首(兩個升、降調號以上,二棰或四棰);

定音鼓:滾奏技巧(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制音技巧(各種音符、休止符);練習曲1首。

複試:

軍鼓:練習曲2首(選自《軍鼓練習曲集》(科伊內編著)、《科勞·埃爾》);獨奏曲1首;

馬林巴琴(二棰、四棰不限):練習曲2首(三升三降調號以內〔含三升三降〕);樂曲1首〔選自以下曲目:1、《匈牙利狂想曲》(捷克 包佩);2、《查爾達什舞曲》(西班牙 蒙蒂);3、《艾瑞克四首小品》(法國 艾瑞克);4、《竹林》(日本 安貝圭子);5、《櫻花》(日本 安貝圭子);6、《羅薩曼前奏曲》(法國 羅薩若);7、《羅薩曼協奏曲》(法國 羅薩若);8、《風紋》(日本 安貝圭子);9、《蛙人》(日本 安貝圭子);10、《北方的壺》(日本 安貝圭子);11、《海》(日本 安貝圭子);12、《傳奇》(西班牙 阿爾信里尼)〕。

定音鼓:滾奏技巧(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制音技巧(各種音符、休止符);練習曲2首;

自選樂器演奏(在爵士鼓、民族排鼓、中國大鼓、套鼓中任選):練習曲、樂曲各1首。

視奏(軍鼓和馬林巴樂曲)。

以上各方向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專業基礎(B類):視唱;聽寫;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專業90%(演奏95%、視奏5%)+專業基礎10%(視唱30%、聽寫30%、樂理40%)。

⑸ 鍵盤樂器演奏方向、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中的手風琴、電子管風琴演奏與編導方向

①鋼琴演奏和鋼琴藝術指導

初試:技巧性練習曲1首;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

複試:復調作品(前奏曲與賦格)1首;技巧性練習曲2首(其中1首選自蕭邦練習曲);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樂曲1首(中外不限)。

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專業基礎(B類):視唱;聽寫;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專業90%+專業基礎10%(視唱30%、聽寫30%、樂理40%)。

②手風琴演奏、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中的手風琴演奏與編導

初試:練習曲或快速技巧性樂曲1首;樂曲1首。

複試:復調作品1首;快速技巧性樂曲和練習曲各1首;不同風格樂曲2首(中外不限)。

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專業基礎(B類):視唱;聽寫;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專業90%+專業基礎10%(視唱30%、聽寫30%、樂理40%)。

③電子管風琴演奏、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中的電子管風琴演奏與編導

初試:練習曲(740以上程度)或快速技巧性樂曲1首;中型樂曲1首。

複試:復調作品(巴赫三部創意曲程度以上)1首;快速技巧性樂曲和練習曲各1首(練習曲不低於740程度);中型樂曲1首。

專業基礎(B類):視唱;聽寫;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專業90%+專業基礎10%(視唱30%、聽寫30%、樂理40%)。

⑹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該專業方向初、複試一次性進行。

專業:①演唱不同風格歌曲4首(通俗歌曲、外國音樂劇選段、中外藝術歌曲或歌劇選段均可,唱法不限);②表演才能展示(1、舞蹈;2、樂器演奏或彈唱)。

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考試一律採用播放CD碟片伴奏。考生須自備僅含本人考試曲目的CD伴奏碟片(不得製成盒帶,不得帶伴奏人員)

專業基礎(C類):視唱;聽寫;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專業90%(演唱90%、表演才能展示10%)+專業基礎10%(視唱30%、聽寫30%、樂理40%)。

⑺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中的鋼琴演奏與編導方向,該專業方向初、複試一次性進行。

專業:①技巧性練習曲2首(車爾尼740以上程度);②不同風格樂曲3首。

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專業基礎(B類):視唱;聽寫;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專業90%+專業基礎10%(視唱30%、聽寫30%、樂理40%)。

⑻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 (電子小提琴、電大提琴、電吉他、電貝司、電聲鍵盤、爵士鼓) ,該專業方向初、複試一次性進行。

①電小提琴、電大提琴、電吉他、電貝司、電聲鍵盤

專業:①大、小調音階、琶音1套(三升三降調號以內);②快速或技巧性練習曲1首;③不同風格樂曲3首;④即興創編與演奏。

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專業基礎(B類):視唱;聽寫;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專業90%(演奏95%、即興創編與演奏5%)+專業基礎10%(視唱30%、聽寫30%、樂理40%)。

②爵士鼓

專業:①小軍鼓基本功練習2條(一條滾奏,力度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演奏;一條選自Sabin軍鼓基本功40條);②軍鼓練習曲1首;③爵士套鼓基本功訓練1首;④爵士套鼓樂曲3首;⑤爵士鼓和軍鼓視奏。

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專業基礎(B類):視唱;聽寫;樂理。

專業結構成績:專業90%(演奏95%、視奏5%)+專業基礎10%(視唱30%、聽寫30%、樂理40%)。

5、舞蹈表演與教育

初試:舞蹈基本功

舞蹈基本功包括:①踢、搬、控前旁後腿;②小跳、中跳、劈叉跳、橫雙飛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飛腳(男)、鏇子(男)、蠻子(男)、蹦子(男);③四位轉、平轉、揮邊轉或旁腿轉;④點翻、串翻。以上各種技巧可作複合性的展示。

考生初試應著練功服(女:體操服、褲襪;男:汗衫、緊身練功褲)。

複試:舞蹈表演(限三分鐘以內,自備伴奏);舞蹈模仿。

專業結構成績:舞蹈基本功50%+舞蹈表演及舞蹈模仿50%。

文化科目考試

考生持本院“文化課考試通知單”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辦公室辦理聯考手續,並參加全國高等院校文科類或理科類規定的全部科目考試,數學成績計入總分。

錄取

1、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課聯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前提下,根據招生計畫和考生結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70%+文化課聯考成績3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音樂學(理論方向)考生,在文化課聯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畫和考生結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50%+文化課聯考成績5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3、音樂學(藝術管理方向)考生,文化課聯考成績達到本年度湖北省聯考“三本線”(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線”),根據招生計畫和考生結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30%+文化課聯考成績7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獲得我院其它專業及專業方向“文化考試通知書”且報考我院藝術管理專業方向為聯考第二專業志願的考生,在達到本年度湖北省聯考“三本線”(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線”)且在藝術管理專業方向上線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結合招生計畫,按聯考第二專業志願考生的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在文化課聯考成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語文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若仍相同,則按英語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若再相同,則參照其專業結構成績。

4、音樂學(鋼琴調律方向)考生,在文化課聯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畫和考生專業結構成績(專業成績90%+專業基礎成績1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5、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視唱練耳方向除外)考生,在文化課聯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畫和考生專業結構成績(專業成績85%+專業基礎成績15%),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6、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視唱練耳方向)考生,在文化課聯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畫和考生專業結構成績(專業成績80%+專業基礎成績2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7、錄音藝術(音樂音響導演)考生,在文化課聯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畫和考生結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50%+文化課聯考成績5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8、錄音藝術(通俗音樂創編與製作方向)考生,在文化課聯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畫和考生專業結構成績(專業成績85%+專業基礎成績15%),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9、音樂表演各專業方向(指揮方向除外)的考生,在文化課聯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畫和考生專業結構成績(專業成績90%+專業基礎成績1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10、音樂表演(指揮方向)的考生,在文化課聯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畫和考生專業結構成績(專業成績85%+專業基礎成績15%),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11、表演(舞蹈表演與教育)考生,在文化課聯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畫和考生專業結構成績(舞蹈基本功50%+舞蹈表演及舞蹈模仿5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其它事項

1、報考演奏專業的考生考試時及入學後所用樂器,除鋼琴之外的其它樂器一律自備(招生考試期間,電子管風琴考場,我院備有電子管風琴〔山葉900型〕,如考生需使用其它型號的樂器,請自備;西洋打擊樂器和民族打擊樂器考場我院備有定音鼓、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其它樂器由考生自備;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考場,我院備有爵士鼓,其它樂器由考生自備)。

2、已被錄取的新生應按規定時間報到,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自動取消入學資格。

3、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按規定進行複查;複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學籍。

4、新生入學第一年為試讀期,試讀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5、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各種待遇按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6、本簡章未盡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導致的調整變更,招生辦公室將在我院校園網上及時發布信息,並以新發布的信息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我院校園網上的招生信息。

7、本簡章由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繫電話:027-88076720(高峰期線路忙時,請耐心撥打)

溫馨提示

各位考生在我院專業報名時,務必認真、如實填寫本人信息(尤其是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確保信息準確無誤,以便保證招考期間的工作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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