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石油天然氣開採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意見

3.重大基礎設施的防火、防爆。 4.海上石油生產作業設施的防颱風、防風暴潮措施落實情況。 3.石油天然氣管道、油氣處理設施的防泄漏、防爆炸措施等方面的隱患排查治理。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的安監總協調〔2008〕35號文中提出了2008年石油天然氣開採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意見:
(一)排查治理的主要內容  
1.防井噴失控。井場安全距離,井控設計,防噴器、節流壓井管匯的配套和使用,起、下鑽操作,壓井材料儲備,鑽開油氣層前的檢查驗收,油氣層鑽井過程中的井控措施,井涌、溢流的處理等,是否符合相關規程、標準要求。
2.防硫化氫中毒。含硫油氣井的地質及鑽井工程設計,井場及鑽井設備的布置,井控裝置、井下工具的選材,硫化氫探測、報警和人員防護設備的配套,點火程式的制定和點火器材的配備等,是否符合相關規程、標準要求。
3.重大基礎設施的防火、防爆。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油氣處理站場、天然氣淨化廠、油庫群和地下儲氣庫等重大基礎設施防火間距的設計,泄壓放空設施、消防設施、防爆工具的配備,泄漏監測系統和防雷防靜電裝置的配套,超期服役設備的更換,以及管道占壓等方面,是否符合有關法規和規程、標準的要求。
4.海洋石油生產作業設施。設施的設計、施工和試生產過程發證檢驗制度的執行,專業設備的檢測檢驗,勞動組織的定員,外來人員的登記和監控,消防、救生和逃生的定期演練,防颱風、防風暴潮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落實,以及人工島、通井路高程的設計等方面,是否符合相關安全規程、標準要求。
5.放射源和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源的儲存、領取、使用和廢物處置,民用爆炸物品的購買、運輸、使用和銷毀等環節,是否符合相關法規、標準要求。
6.直接作業環節安全防範。動火作業、起重作業、高處作業、舷外作業、臨時用電、受限空間作業和平台起浮拖航作業等直接作業環節的作業許可、安全防範和現場監控的情況。
7.安全基礎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和人員持證上崗,健康、安全、環境(HSE)管理體系的實施和審核,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的執行,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防井噴、防硫化氫中毒應急預案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演練等方面,是否達到要求。
(二)各重要時段排查治理重點
第一時段(2月-4月)
1.2007年排查出重大隱患的整改銷號;一定時期內不能整改的重大隱患特護措施的制定和監控情況。
2.健康、安全和環境(HSE)管理體系的審核和修改、完善情況。
3.防井噴、防硫化氫中毒、防自然災害等應急預案的修訂和應急物資儲備情況。
4.鍋爐、壓力容器、電工和電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第二時段(5月-9月)
1.鑽井井控技術規程和硫化氫防護標準的宣傳貫徹情況,防井噴、防硫化氫中毒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2.物探、鑽井、井下作業及管道施工野外作業現場的防坍塌、防洪水等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3.油氣處理站場、油庫群和天然氣淨化廠等重點防火部位的防雷擊和防火、防爆措施等方面的隱患排查治理。
4.海上石油生產作業設施的防颱風、防風暴潮措施落實情況。
第三時段(10月-12月)
1.2008年排查出的隱患的整改銷號。
2.雨、雪、霧等惡劣天氣情況下,井隊的搬遷、大型設備的運輸和安裝等方面的隱患排查治理。
3.石油天然氣管道、油氣處理設施的防泄漏、防爆炸措施等方面的隱患排查治理。
4.“三高”(高產、高壓、高含硫)氣井的安全防護措施制定及落實情況。
5.海洋石油作業人員防凍、防滑措施,海上船舶和作業設施拖航過程防颱風措施等制定及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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