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4月25日


張學良字漢卿,號毅庵。1901年6月3日(清光緒二十七年四月十六)生。遼寧省海城縣人。奉系軍閥首領張作霖之長子。1919年7月畢業於東三省陸軍講武堂,授陸軍炮兵上校銜。1920年6月升任奉軍旅長。1922年第一次直奉戰爭後,協助張作霖整軍。1924年9月第二次直奉戰爭中任鎮威軍第三軍軍長,在山海關一帶作戰。1925年春,率部進駐天津,升任陸軍上將。
1928年6月,張作霖被日本關東軍炸死後,張學良由奉系元老推為首領,繼任東三省保全總司令。12月,他不顧日本的壓力,宣布東北易幟,服從南京國民政府,他被任為國民政府委員、東北軍邊防司令長官和東北政務委員會主席。1930年6月受蔣介石任命為全國陸海空軍副司令。9月通電反對閻錫山、馮玉祥,並派東北軍入關,支持蔣介石贏得中原大戰的勝利(見蔣閻馮大戰)。
1931年“九·一八”事變發生時,張學良執行蔣介石的不抵抗命令,使東北三省很快被日本關東軍占領。11月任國民黨四屆中央監察委員、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副委員長。1933年4月,被迫辭職,赴義大利考察。1934年2月回國,主張擁蔣介石為領袖以復興中國,被任命為鄂豫皖三拾剿共”副總司令,1935年3月任軍事委員長武昌行營主任。10月,任西北“剿共”副總司令。此時,日本侵華猖獗,蔣介石一再妥協,全國人民要求停止內戰實行抗日的呼聲日益高漲,張學良面對既不能抗日復土,而“剿共”又屢遭失敗的嚴峻現實,逐漸對蔣介石“攘外必先安內”的反動政策有所覺悟,認識到聯共抗日才是唯一出路。1936年4月他同中國共產黨代表周恩來會晤,接受停止內戰、一致抗日的主張。
1936年12月4日,蔣介石到西安催逼張學良出兵“剿共”,否則將東北軍調往福建,西北軍調往安徽。張學良多次宣言苦諫,要求蔣介石抗日,均被拒絕,12月12日,張學良聯合西安綏靖主任、第十七路軍總指揮楊虎城共同發動了震驚中外的西安事變,扣押蔣介石及其軍政要員,通電全國,提出抗日救國八項主張。同時電請中共代表周恩來等到西安共商救國大計。14日,張、楊宣布撤銷西北“剿共”總司令部,成立抗日聯軍西北臨時軍事委員會。經過中共代表周思來等的調解並同宋子文、宋美齡等的談判,於12月24日達成改組南京政府,容納各黨各派共同抗日救國;停止“剿共”政策,聯合紅軍抗日等六項協定。蔣介石承認六項協定,聲稱願以人格擔保。12月25日,張學良親送蔣介石回南京,被扣押軟禁,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次年1月4日在蔣介石授意下雖宣布“特赦”,但“仍交軍事委員會嚴加管束”,從此過著無限期的軟禁生活。先後囚禁於浙江奉化、貴州、重慶、台灣新竹等地。後移居台北。
1988年蔣經國逝世後張學良逐漸獲得人身自由,多次公開表示,希望祖國早日統一,盼望回歸東北故里。1993年4月受聘為東北大學名譽校長,5月受聘為哈爾濱工業大學名譽理事長。
因東京捷運毒氣等犯罪事件被捕的日本奧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幌1996年4月25日終於出庭受審了。由於案情的複雜和日本法律的繁瑣,對麻原彰幌得審訊可能會延續到下一個世紀。這次開庭是麻原彰幌自1995年被捕以來第一次接受公審,第一次在公共場合露面。
隨著審訊的開始,東京採取了嚴密的安全措施麻原彰幌原名松木智津子,1987年創立奧姆真理教。1995年3月20日東京捷運毒氣案發生後,東京都警視廳對奧姆真理教的所有設施進行搜查,認為奧姆真理教涉嫌毒氣案,在搜查中沒收了大量的資料和物品。
一輛巴士將麻原彰幌送到東京地方法院受審大批記者聚集在法院門前採訪麻原被押進了法庭。他戴著手銬,穿著一套肥大的藍色囚服,長長的頭髮蓋著他那張毫無表情的臉。當法官問他是不是叫“松本智津子”時,他低聲回答:“我早就不用這個名字了。”法官又問:“你住在哪裡?”他回答:“我不記得了。”審訊開始了,法庭人員首先宣讀了一串長長的有3807人的名單,這些人都是沙林毒氣的受害者。念完名單後,法庭要求麻原進行辯護。由於日本沒有陪審團制度,而麻原的案子又比較複雜,因而法庭特意派出4名法官參加審訊而不是通常的3名。有12名律師出庭為麻原辯護,其中只有少數人是自願的,其他大多數都是由法庭指定,其中一位曾1995年10月被指定為麻原唯一的辯護律師。但就在開庭前夜,他被麻原解聘,致使法庭沒能如期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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