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5月23日


根據高棉問題巴黎和平協定的規定:1993年5月23—28日在高棉全國舉行了自1972年以來的首次多黨選舉。
470萬選民中的420萬人在聯合國駐高棉臨時權力機構(聯柬機構)武裝人員的保護下投了票。包括拉那烈領導的奉辛比克黨和金邊方面的高棉人民黨在內的20個政黨參加了這次選舉。民柬方面以巴黎協定未得到全面落實,大選不具備應有的中立政治環境為由抵制了大眩 6月10日,聯柬機構主席明石康在柬全國最高委員會會議上宣布柬大選結果說,全國投票點票有效票401.1萬張。奉辛比克黨得票占45.47%;人民黨得票占38.22%;自由民主佛教黨得票占3.81%;高棉爭取自由民族解放運動黨得票占1.3%。在柬大選中得票最多的奉辛比克黨獲得柬制憲會議120個議席中的58個議席,人民黨獲得51個議席,宋雙領導的自由民主佛教黨獲得10個議席,高棉爭取自由民族解放運動黨獲得1個席位。
人民黨代表洪森在會上說,人民黨不承認聯柬機構宣布的大選結果,但將指派成員與其他政黨的成員一起參加制定新憲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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