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7月14日

1984年7月14日,國務院批轉商業部《關於當前城市商業體制改革若干問題的報告》並發出通知。 通知指出:我國商品生產正在迅速發展,商業體制與之不適應的矛盾越來越突出,必須從根本上進行改革;要在深入改革農村商品流通體制的同時,採取積極態度,有領導有步驟地改革城市商業流通體制。 7月19日國務院批轉國家體改委、商業部、農牧漁業部《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商品流通工作的報告》並發出通知。

大事記

1984年7月14日,國務院批轉商業部《關於當前城市商業體制改革若干問題的報告》並發出通知。通知指出:我國商生產正在迅速發展,商業體制與之不適應的矛盾越來越突出,必須從根本上進行改革;要在深入改革農村商品流通體制的同時,採取積極態度,有領導有步驟地改革城市商業流通體制。《報告》提出了城市商業體制改革六個方面的意見:一、實行政企分開,擴大企業權力,加強行政管理;二、改革日用工業品一、二、三級批發層次,批發站與市批發公司合併;三、建立城市貿易中心,逐步形成開放式、多渠道、少環節的批發體制;四、小型國營零售商業、飲食服務業轉為集體經營或租賃給經營者個人經營;五、國營零售商業和飲食服務業有計畫有步驟地實行經營承包責任制;六、正確執行價格政策,嚴禁轉嫁負擔。7月19日國務院批轉國家體改委、商業部、農牧漁業部《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商品流通工作的報告》並發出通知。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必須切實加強領導,一手抓生產,一手抓流通。《報告》提出要解決好七個方面的問題:一、發展多渠道流通;二、調整農副產品購銷政策;三、改進價格管理辦法;四、改革農副產品批發體制;五、加快供銷合作社體制改革;六、積極發展農副產品加工業;七、大力發展交通運輸業和商業經營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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