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月30日

大事記1954年1月30日,縣委作出農業“三改”(即改變季節的收成比重,使午季大於秋季;改種高產耐水作物;改變廣種薄收的習慣)決定。

大事記

1954年1月30日,縣委作出農業“三改”(即改變季節的收成比重,使午季大於秋季;改種高產耐水作物;改變廣種薄收的習慣)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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