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2月4日

大事記

4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在工礦企業中開展‘三反’運動的指示》。指出,民主改革不徹底的工礦企業,要在“三反”運動中補足這一課。民主改革已經徹底或補足以後,要在“三反”運動的基礎上,進行必要的生產方面的改革,開展合理化建議和生產競賽,創造和推廣先進的經驗,進行增產節約的民眾運動,切實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

2月4日,周恩來召集文教委員會及所屬教育部、財經委員會負責人開會,商談一九五二年選派赴蘇留學生的原則。

2月4日,周恩來同中華全國體育總會主任馮文彬談話,商定以該會名義致電世界奧林匹克大會,聲明國民黨的體育組織不能代表中國,只有中華全國體育總會是唯一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組織,並要求參加二月會議和七月比賽。

2月4日,周恩來就對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的處置問題,復電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楊秀峰:準予將二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並沒收其全部財產。

2月4日,周恩來就彭德懷來電詢問援助朝鮮事,復電彭並告高崗:一九五二年財政概算的援助額將比一九五一年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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