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3年5月21日


隨著外國資本主義侵略勢力的深入內地,教會是進入內地和少數民族地區的先鋒和主要堡壘。外國教士以傳教和辦學堂、醫院、育嬰堂等“文化”、“慈善”事業為名,出人官府,包攬詞訟,強奪田產,製造“教民”與民眾的糾紛,甚至指揮和教會有關係的流氓、土根大批殺害反對教會的民眾。如:1868年的“揚州教案”、1869年的四川“酉陽教案”、“安慶教案”和1870年的“天津教案’等。
因此,在河北、山東、江西、安徽、江蘇、福建、台灣、湖北、湖南、四川、貴州及一切有外國教會的地方,不約而同地都發生了民眾性的反對外國教會侵略行為的鬥爭。
1873年美國傳教士在江西瑞昌強行建立教堂,幾經交涉不予理睬,激起當地士民的憤慨,於1873年5月21日(清同治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一舉將教堂拆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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