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2年4月4日


清初在恢復賦役剝削後,主要是按照明朝萬曆年間的一條鞭法征派賦役。一條鞭法雖然已把一部分丁銀挪向地畝征派,即由地商與人丁共同負擔,但丁銀並未廢除,而且數額依舊相當大,農民不堪負擔,被迫逃亡。
清朝不得不變通剝削的辦法,公元1712年4月4日(康熙五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康熙皇帝宣布,以1711年(康熙五十年)全國的丁銀數額為永久的丁銀徵收定額,以後額外添丁,不再多征。
康熙帝說,這是“有益於民”的“盛事”,所以叫作“聖世滋丁,永不加賦”。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