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齊齊哈爾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綜合研究擬訂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巨觀調控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能:
(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涉及國家安全的重要問題,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
(三)匯總、研究、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研究和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
(四)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五)制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組織落實重大項目的建設資金,負責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協調工作;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安排國家、省和市撥款的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工作。
(六)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保持國際收支平衡。
(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經濟發展專項規劃和重大項目;擬訂工業發展規劃,推進老工業基地改造;擬訂天然氣、交通運輸等發展規劃;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成套設備的消化創新工作。組織編制與實施第三產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專項規劃。
(八)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九)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編制老、少、邊、窮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工代賑計畫。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招商引資工作。
(十)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編制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十一)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三)擬訂和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有關行政法規和規章,參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起草和實施。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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