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區統計局


(三)指導和協調全區統計業務工作,完成國家布置的國情國力普查及有關專項調查;審核區直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及其調查方案。
(四)為區委、區政府制訂政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供統計資料,並對全區 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統計檢查和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供信息和諮詢建議。
(五)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經濟、社會、科技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以及有關普查和專項調查公報;發布社會經濟統計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指導基層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建設。
(七)管理與組織全區農村和企業調查工作。
(八)協助省市有關部門組織全區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有關工作,組織與指導全區統計科研、統計教育、統計宣傳和統計幹部培訓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