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

(八)省政務公開辦公室。 (十)辦公室。 (三)管理省政府各駐外辦事處。

機構簡介

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是協助省政府領導處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辦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省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負責省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組織工作。
(二)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研究省政府各部門和各市(地)政府(行署)請示省政府的事項並提出審核意見,報省政府領導同志審批。根據省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需要研究落實事項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省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四)督促檢查省政府各部門和各市(地)政府(行署)對省政府決定事項、省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省政府領導同志報告;負責省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五)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省政府總值班工作,上傳下達重要情況,督促落實省政府領導同志指示。
(六)負責為省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信息;指導、監督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七)負責《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公報》的編輯工作;負責省政府機關辦公區的安全保衛工作。
(八)承辦省政府及省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中山路202號

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掛駐外工作處牌子)。
負責省政府全體會議、省政府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的安排;負責省政府有關工作情況綜合及省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和省政府重要政務接待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省政府領導同志外事拜會安排、音像收集和《省政府大事記》、《省政府領導上周批示》、《昨日要報》等的編輯工作。負責省政府駐外辦事處的聯絡、指導和有關事項辦理;負責其他省、市、自治區政府駐我省辦事機構的協調聯絡工作。
省政府常務會議秘書單設,人員由秘書處管理,負責省政府黨組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省長工作情況通報會議等會務和省政府黨組學習活動安排等方面的工作。
(二)一處。
負責對省政府重點工作、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關注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反饋;負責省政府重要專題會議會務、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調研等活動安排和來信來訪處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二處。
負責辦理髮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土資源、環保、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外事、農業、水利、林業、審計、國資監管、監察、統計、機關事務管理、法制、機構編制、參事、稅務、物價監管、金融、安全生產監管、質量監督、鐵路、民航、畜牧獸醫、糧食、供銷、扶貧、農墾、森工、氣象、人防、地震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調研工作;負責省政府有關領導同志批示督辦、講話報告等文字起草審核、有關省政府專題會議等會務、提交省政府常務會議等議題和請示省政府事項的審核協調等方面的工作;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聯繫省人大、省政協、民主黨派、工商聯、省軍區和駐哈部隊。
(四)三處。
負責辦理教育、科技、民族宗教、公安、國家安全、民政、司法、商務、文化、衛生、人口計生、廣播電視、體育、工商管理、新聞出版、旅遊、監獄管理、勞動教養管理、食品藥品監督、智慧財產權、信訪、貿促、海關、檢驗檢疫、新聞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調研工作;負責省政府有關領導同志批示督辦、講話報告等文字起草審核、有關省政府專題會議等會務、提交省政府常務會議等議題和請示省政府事項的審核協調等方面的工作;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聯繫省高校工委、省台辦、省法院、省檢察院、省武警總隊、省法學會和民眾團體。承擔省科教領導小組和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五)文電處。
負責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文電收發運轉、公文格式化、印鑑管理、檔案、機要通信和機要檔案傳遞、交換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全省政府機關公文業務指導。
(六)信息處。
負責為省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信息,向國務院辦公廳報送有關政務信息;負責全省政府系統政務信息的編報、網路建設和業務指導工作。
(七)省政府督辦檢查室(掛建議提案聯絡處牌子)。
負責省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省政府工作報告和省政府全體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等重要會議確定事項及省政府和辦公廳重要檔案、電報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和綜合反饋;負責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重要批示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和綜合反饋;負責省政府與省人大、省政協的聯繫工作;辦理全國和省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並負責接待來訪。
(八)省政務公開辦公室。
負責推進全省政務公開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考核全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權力公開和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負責省政府新聞發言人的相關工作。
(九)電子政務辦公室。
負責省政府領導同志辦公室和機關的政務信息化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以及省政府有關會議、活動的多媒體技術服務工作;組織開展省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運行管理和內容保障工作。
(十)辦公室。
負責廳機關文電運轉、綜合調研工作;負責廳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督辦、廳領導活動安排和廳黨組會議等會務工作;負責廳機關事務管理、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十一)人事處。
負責廳機關和管理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管理、出國人員政審等工作。
(十二)財務審計處。
負責廳機關及辦公廳管理單位部門預決算編制、審核、上報,預算計畫執行、監督、管理和預算資金支付計畫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廳機關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廳管理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十三)保衛處。
負責省政府機關辦公區和省政府領導、來訪外賓的安全保衛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省政府門前上訪民眾的勸解、疏導工作。
機關黨委。按黨章規定設定,負責廳機關和管理單位的黨群紀檢工作、年度目標責任制的制定檢查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負責省政府離退休領導和廳機關離退休職工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為省紀檢委(監察廳)的派駐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單列。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省政府辦公廳機關行政編制151名(含軍轉幹部編制18名),工勤人員編制12名(含省政府機要員4名)。廳級領導職數:主任1職,副主任5職,紀檢組長1職,副巡視員3職。處級領導職數:處長20職(含省政府應急辦公室正處級領導職數3職,總值班室主任1職,督察專員1職,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職,離退休幹部工作處處長1職);副處長36職(含省政府應急辦公室副處級領導職數2職,總值班室副主任1職)。
五、其他事項
(一)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掛省政府總值班室牌子)。其設定形式暫不變。主要職責:承辦省政府應急管理工作專題會議、聯絡活動和文電等工作;負責全省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承辦省應急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省政府應急總體預案修訂、人員培訓、救援物資基地建設及物資儲備。負責省政府總值班工作,上傳下達重要情況,督促落實省政府領導同志指示;負責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介紹信、政府系統印鑑、國徽管理工作。
(二)管理省金融工作辦公室。
(三)管理省政府各駐外辦事處。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領導介紹

趙 銘 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黨組書記,主持辦公廳全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駐外辦事處。
樊廣超 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
分管政務公開辦、督辦檢查室(建議提案聯絡處)。
李長生 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
分管秘書處、二處、三處、人事處。
劉春林 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兼省政府應急辦(總值班室)主任、省政府辦公廳新聞發言人。
分管信息處、電子政務辦公室、政務信息中心。
劉玉和 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
分管一處及常務秘書工作。
趙黎鵑 省紀檢委、監察廳駐省政府辦公廳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分管紀檢組監察室、機關黨委(工會)。
馬璽波 辦公廳巡視員。
分管辦公室、財審處、離退休幹部工作處。聯繫省政府第一辦公室、省對外調研室、省國際發展研究室。
羅力華 辦公廳副巡視員。
分管駐外工作處、政報社,協助趙銘同志分管省政府駐外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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