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春季防火命令

各地要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全力確保春季防火期(3月20日至5月31日)消防安全。要建立健全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組織機構,配齊配強專業技術人員,落實足夠的人力、物力,夯實消防安全基礎;要緊密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層層簽訂防火安全責任狀,將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具體人員;要認真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及時消除各類火災隱患,並對城市公共消防設施、消防隊伍器材裝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各類滅火器材完好、滅火藥劑充足;對城鎮可燃易燃建築密集區等重點地區、重點部位,要確定專人死看死守,同時,重點加強森林與城鎮、村屯接壤地區的防火安全管理,嚴防“山火進村和家火上山”。

春季是我省火災易發季節。為切實加強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群死群傷及連營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發布如下命令:

二、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和義務。各社會單位,尤其是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地下建築、在建工程工地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嚴格落實值班值宿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氣源的管理和重點部位、崗位、工段的看護,有效落實各項防範措施,並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演練,紮實推進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對所屬單位的消防工作進行抽查,及時發現並解決存在的問題,教育部門要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活動,氣象部門要及時發布大風天火險等級預報,新聞單位要及時刊發氣象、火險信息,並採取開闢專欄、播發公益廣告等形式開展消防知識宣傳;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要深入基層特別是重點單位,認真開展執法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章行為,要加大對放火案件的查處、打擊力度,對迷信、報復、邪教組織放火等典型案件要組織力量迅速偵破、公開審理,對肇事者公開曝光、依法嚴懲;各街道、社區、村屯要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約,教育和引導居(村)民安全用火,配齊滅火器材,提高抗禦火災的整體能力;各林場、農場、村屯要統一規劃木材、柴草垛堆放地點,並安排人員適時開展消防巡查 。

三、要突出做好大風天和高火險天氣的消防安全工作。嚴格落實城鄉防火“巡邏檢查,高點(iao)望,抵近執勤,一線監護”要訣,凡五級以上大風天和高火險天氣,各級政府、街道、社區、村屯要及時發布禁火信號,禁止以柴草、木炭、煤炭等為燃料的生活用火和經營用火,禁止室外生活用火和明火作業;凡六級以上大風天和強火險天氣,要對三類輸配電線路停止供電;要特別加強對易發生連營火災區域的監控,嚴格落實禁火限電措施;要組織發動居(村)民進行聯防巡查,實行群防群治。要組織有關部門成立大風天撲救大面積火災應急指揮部,做到發生火災立即組織撲救;五級以上大風天和高火險天氣發生的火災,縣(市、區)政府的分管領導必須到現場指揮撲救,採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傷亡和損失;對可能造成較大以上火災或連營火災等嚴重後果的,必須立即報告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四、嚴格執行消防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火災的各級政府、各部門相關責任人,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黑龍江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對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社會各單位及有關人員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也要嚴格依法查處。

省 長

二○一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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