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慶洪案

發生在貴陽小河區的一個案件。2008年,貴陽警方通過調查,確認貴陽的“花梨幫”涉黑,並確認黎慶洪是黑幫“花梨幫”頭領。隨後,貴陽警方對“花梨幫”實施毀滅性打擊。

基本介紹

2008年,貴陽警方通過調查,確認貴陽的“花梨幫”涉黑,並確認黎慶洪是黑幫“花梨幫”頭領。隨後,貴陽警方對“花梨幫”實施毀滅性打擊。 2008年9月10日,貴州省騰龍宏升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黎慶洪因涉嫌賭博罪被貴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經貴陽市人民檢察院批准,2008年10月10日被執行逮捕;2010年3月25日,貴陽市中院第一法庭開庭審理黎慶洪案,認定黎慶洪五項罪名成立(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罪、賭博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非法採礦罪),判處黎慶洪有期徒刑19年,並處罰金30萬元。

2010年7月12日,貴州省高級法院裁定以“一審判決認定的部分事實不清”為由,撤銷前述一審判決,並發回貴陽市中級法院重新審判;2010年8月10日,貴陽市檢察院要求撤回起訴;2010年8月16日,貴陽市中級法院裁定準許貴陽市檢察院撤回起訴;貴陽市檢察院撤訴後退回貴陽市公安局補充偵查。

2010年9月9日,貴陽市公安局發現其另有重要罪行,第一次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2個月;於2010年11月8日發現其另有重要罪行,第二次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2個月;(註:上述事實皆在貴陽市小河區檢察院提交至貴陽市小河區法院的起訴書中反映,應不屬於“另有重要罪行”)。貴陽市公安局重新偵查後,將新的案件移送至貴陽市檢察院;貴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新的案件後,重新起訴至貴陽市中級法院;貴陽市中級法院指定將新的案件移送貴陽市小河區法院審理;2011年8月26日,新的案件由貴陽市小河區檢察院起訴至貴陽市小河區法院;2012年1月9日,新的案件在貴陽市小河區基層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黑道懸疑

黎慶洪,男,1974年2月出生。原貴州騰龍宏升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原貴陽市第十二屆人大代表、貴州省第十屆政協委員。

“花梨幫”是在貴陽當地由多人結盟的幫派。貴陽警方認定“花梨幫”是黑幫,頭領是黎慶洪。

他是當地知名企業家,著名賽車手,現在因涉黑入獄。背後,有著怎樣的玄機?

貴州開陽,除了聞名的磷礦資源,這幾年,一條汽車拉力賽賽段以及一支本土拉力車隊也讓這裡漸漸打開了知名度。開陽人都清楚,肯在這個事情上砸錢的只有黎慶洪 。

2008年9月6日,結束了全國汽車拉力賽漠河站首日比賽,有人勸他暫時先別回貴州,避一避風頭,他說“我除了名聲不好,愛賭點錢之外,別的都不怕”。黎慶洪堅持回了貴陽,上交通行證和護照後,準備到公安機關把賭博的事情說清楚。

第二天上午9點左右,他的房門被敲開。韓寒在接受採訪時的那句“希望他能拿好成績,也希望他們的車隊能拿好成績”的祝福沒能陪伴他繼續狂熱的賽車之路。

2010年3月31日,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五項罪名,黎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

同心會與花梨幫

開陽喝酒(當地人稱吃酒)成風,從舊社會延續至今。每家但凡有紅白喜事,一定要吃酒。吃酒的另一層含義是禮尚往來,“窮人送小錢,富人送大錢,只有往來才不至於讓自己退出當地社交圈,”當地人說。

在這個縣城裡,每一次吃酒都意味著一次人情的聚合,每一次聚合背後又總能引出各種傳說。

貴陽市公安局在對黎慶洪的起訴意見書里提到:“1999年,黎慶洪糾合勞改釋放人員、社會閒散人員何菊建、蒙祖玖等人在開陽縣城關鎮金都賓館成立以其為首的同心會,並舉行了‘滴血結拜’儀式。結拜儀式中,黎慶洪先點燃三炷香,帶領眾人鞠躬結拜。之後,他殺了一隻活公雞,將雞血放進一隻裝有酒的碗中,並帶頭用針刺破自己的中指,將血滴進碗中,何菊建等人即效仿黎慶洪用針刺破手指將血滴進該碗中,接著,黎慶洪帶領參拜人共飲血酒,拜其為大哥,並做出‘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及幫會成員每月繳納30元會費的‘同心會’幫規。”

有關同心會,即使在黎慶洪的老家花梨鄉,知道的人並不多。跟隨黎慶洪多年的公司副總黃陸兵也是在2004年第一次聽說同心會,“當時黎慶洪讓我到公司拿1200塊錢給同心會的一個兄弟搬家買點鞭炮禮品,我才知道有這個會。”

張吉友仍然記得同心會的那次結拜儀式。當時,包括張吉友、黎慶洪在內的16個卡車司機,因為同是在馬鞍樹礦山到施康、鎮遠之間跑車拉礦,經常在一起吃飯喝酒。

1999年的某個下午,16個人聚在開陽的小菜館裡吃飯,說到大家條件都不好,要一條心。晚飯過後,他們來到金都賓館喝酒拜兄弟。

“在我們農村,大家在一起搞個什麼會就是個習俗,什麼同學會、戰友會、姨媽會都有。”張吉友並不記得是誰最先提出同心會這個名字,他只記得在場的蒙海江拿出隨身帶著的一寸小刀,最先割了一下自己的手指,滴了一滴血在一碗白酒里。其他人隨後也將自己的血滴在同一隻碗裡,大家逐一喝了一口酒。

因為覺得“黎慶洪喊得動大家,人又比較耿直”,他們讓黎慶洪當會長,約定每月交30塊錢給李加文統一保管,如果誰有困難,這筆錢就拿出來幫忙。

“後來同心會裡有幾個條件不好的來借錢,錢又收不回來,李加文就不願意管錢了,有些人乾脆不交錢了”。不到一年時間,同心會散夥了。其間,成員聯繫不多,都在各自跑運輸。

在公安機關對於花梨幫成員的調查筆錄里,很多人提到的另外兩次吃酒分別是:“2001年譚曉龍的母親過生日,有人提出選一個大哥出來,出什麼事大家好幫忙,平時哪位兄弟家中辦酒,出了事,大家都去幫忙。大家一致選譚曉龍為大哥”。“2007年,幫會成員曾令勇搬新家吃酒,有人提議大家留個電話號碼,便於兄弟好聯繫,這些電話號碼被做成了通訊錄,分發給在場的人”。在這份42人的通訊錄里,沒有黎慶洪以及當年同心會成員的名字。

貴陽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中提到,由於黎慶洪的犯罪集團成員多為開陽縣花梨鄉人,黎慶洪的“同心會”逐步演化為“花梨幫”。

花梨幫是否存在過,已經成了當地各種複雜閃爍的江湖關係中的一個謎。玩得好的人在一起稱兄道弟、社會小青年之間的打架鬥毆在當地都是司空見慣的現象,令他們困惑的是,開陽出了黑社會。

馬口磷礦

從開陽縣城往花梨鄉的公路一直處於曲折的爬坡狀態,隨著地勢的攀升,雲霧繚繞下的喀斯特地貌讓山高谷低的落差感愈加明顯。這些重巒疊嶂之下,蘊藏著豐富的磷礦資源。上個世紀90年代起,陸續有人開始做磷礦開採生意。

當地人說,早期的磷礦生意賺不了錢,每噸只有20幾塊錢,2000年以前,開採磷礦幾乎是家家虧,一些承包者甚至無力支付工人的工錢。

土生土長的花梨鄉人楊昌倫跟黎的父親黎崇剛是表兄弟,兩人從小一起長大。楊昌倫和黎崇剛一起在花梨鄉清江磷礦包過礦山,1989年的時候磷礦的價格還只有13塊每噸,他們3年沒有賺到錢。

2003年到2007年,磷礦價格的猛漲帶出了開陽境內第一批礦老闆,黎崇剛就是其中之一。開陽去往花梨鄉途中一個叫馬鞍樹組的地方,有一處礦山就是黎崇剛承包下的馬口磷礦。據做磷礦生意的當地人回憶,2000年以後,磷礦行情就一路飆升,從當初每噸20幾元漲到了250元左右,最高的時候甚至衝破過300塊。熬過了行情低落那段時期的人,很多都發了財。馬口磷礦也讓黎家在幾年間迅速致富。

在花梨鄉,人們對於黎慶洪發家史的了解最初都停留在黎母盧永珍開在花梨街上那個有名的黎家飯店。當時黎崇剛還在店裡做廚師,菜燒得好,很多人都在他們店裡吃過飯,人們都對黎崇剛燒的巴掌大的回鍋肉印象深刻。

在花梨鄉鄰里的記憶中,黎崇剛耳朵有點背,說話大聲,感覺有點剛,但是人挺善良,坐車到花梨沒錢吃飯可以到他館子裡吃。靠著黎家飯店20幾年一點一滴的經營,黎家擁有了之後開磷礦暴富的資本。

萬文友的住址與黎家相隔僅四五十米遠。他回憶說,那幾年礦上生意很樂觀,黎家靠著磷礦暴發也就在幾年之間。萬文友說不清其他人對於這種變化的看法,但是在他看來,“家庭情況發生變化,在農村就是喜事。”

磷礦開採背後是利益驅動下的混亂紛爭。在當地,因為磷礦開採引發的越界糾紛、村民堵路並不罕見。按照當地採礦業知情人士的說法,每個磷礦都或多或少有一幫人,主要負責磷礦的正常維護,一旦發生糾紛,這些人就成了維護各家磷礦的特殊力量。

“主要起到威懾作用,但如果僵持不下一般會請國土局和公安局出面調解,多數還沒到國土局,派出所就已經調解好了。”如果牽扯到利益大的糾紛,礦老闆們會先考慮動用自己的社會關係。

貴陽市中院的一審判決書稱,“黎慶洪以其所經營的花梨鄉馬口磷礦為依託,為達到稱霸一方,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的目的,糾合被告人何菊建、蒙祖玖等20餘人,在開陽縣城關鎮金都賓館成立以其為首的同心會……為擴大其勢力,為其馬口磷礦等提供非法保護,發展至2005年,形成了以黎慶洪為首的犯罪集團。”

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里提到,“1997年,黎崇剛勾結時任開陽縣花梨鄉黨委書記楊玉倫等人,以提高承包費、封堵礦山等手段迫使花梨鄉政府馬口磷礦1號、4號礦井的承包人范某退出”。

花梨鄉前電管站站長黃建成說當時的情況是鄉政府將磷礦承包給范某,又因為范某不交承包費,鄉政府開會研究決定誰交承包費礦山就包給誰,最後礦山包給了黎崇剛。黃建成說,公安機關有找他談過話,總共有七八次,第一次待了7個小時,最後在筆錄上籤字的時候他並沒有看過上面的內容。

貴陽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指控,“2006年8月,黎慶洪與黎崇剛為繼續達到吞併清江磷礦的目的,利用當地村民與清江磷礦因水源問題及僱工問題引發的矛盾,指使當地村民田維斌,煽動黃正書等其他村民將清江磷礦運輸道路堵斷,迫使清江磷礦無法正常經營。”

田維斌對於那次堵路事件的說法是,由於礦山打路導致村里沒水,他和黃正書等村民自發前往堵路,並沒有受人指使。當時,花梨鄉派出所找到他詢問是否受黎慶洪指使堵路時,他回答“我不知道”。2008年,他被帶到貴陽公安局接受相同的詢問,對方說,如果說“有”就可以回去,“沒有”就打。

離奇的是,對黎慶洪的上述指控,控方的證據中,只有清江磷礦老闆鄭永一的“證言”指向黎慶洪。而鄭永一的“證言”是“我聽到有人說是黎慶洪指使田老九來帶頭堵路的,但我們沒有證據”。

賽車手

黎慶洪從小愛車,十三四歲的時候就騎著機車幫家裡到半個小時以外的市場買肉。店裡每天都要用肉,他每天早上出去,從13歲買到15歲。當時腳還夠不著地,每次快到市場的時候,他都會叫人幫忙把機車撐住,自己再下來。快到家門口的時候,再大喊父親出門幫他撐住車子。

黎慶洪不喜歡讀書,國中畢業的時候,他告訴盧永珍自己喜歡開車,想學駕照。在他16歲的時候,盧永珍將他送到駕校學開車。後來家裡花了幾萬塊錢買了一輛二手拉煤車,讓他跑運輸。也就是在這個時候,黎認識了一起跑車的張吉友等人。張吉友與黎慶洪在一起跑車3年,除了喜歡睡懶覺,他對黎的評價是“為人可以,待人真心”。

知道黎慶洪的人對其的印象超不出幾個詞:爽快、江湖氣、張揚,這些主要還是在他發家、成了開陽縣裡名氣不小的有錢人之後。在開陽,黎是第一個買蘭博基尼跑車的人,家人說黎慶洪只要看見街上有好車,就會跟在後面看看是什麼牌子。

2006年,黎慶洪開始玩賽車。與他一起玩賽車的朋友說,黎很肯在車子上砸錢,開車很有衝勁,是賽車界的黑馬。跑了幾場比賽之後,圈裡就有人關注他了。但是黎開車有個特點,有點急。“他是有點急躁,”葉萍說。因此,黎比賽通常有兩個結果,要么取得很好的成績,要么翻車或者撞車。

之後,黎慶洪又花300多萬組建了一支自己的拉力車隊,自己兼當老闆和車手。他還和當時的縣領導好幾次去北京為開陽爭取來一條全國汽車拉力賽的賽段。汽車拉力賽為開陽以及本土旅遊業打開了知名度。2006年拉力賽取得了鋪天蓋地的宣傳效果,9公里長的賽道上圍滿了人,周邊吃的、住的地方都找不到。“但在自己家門口他就失敗了,一次撞車,一次爆胎,”黎的一位朋友說。

盧永珍當時也去現場看了比賽,看了不到半個小時,就回來了。對於兒子玩賽車,盧永珍頗為不滿。2007年黎慶洪跑賽車的時候,盧永珍就勸過他,“你沒有必要跑賽車。”黎慶洪回了她一句“你不懂的”。盧永珍問他跑賽車有什麼意義,他說為開陽引資。

盧永珍覺得黎慶洪從小就不聽話,“心好,但是性格不好。”有錢以後又有點愛面子,總有點隨心所欲的感覺。

有關外界對於黎慶洪喜歡做好事的評價,盧永珍並不覺得驕傲,那是“不成熟,不為家庭著想”的表現。出事之前,黎慶洪每個月都會主動找民政局四五次,敬老院、失學兒童、貧困戶、國小中學都捐了一遍。一次帶著3000塊去貧困戶家裡,他看了情況,沉默了一下,隨即又給了4000元。

有錢有勢又喜歡幫助人,在當地,很多人都知道黎這種豪爽的江湖氣。盧永珍覺得這種江湖氣或多或少給黎家惹來了是非。黎慶洪的家人說,在眾多涉案人員里,很多連黎自己都不認識,而“花梨幫”的成員很多都是社會閒散青年,至於他們是怎樣與黎產生聯繫的,不得而知。

葉萍最近一次見黎慶洪是在貴州市第一看守所。探視的時間只有十幾分鐘。黎慶洪從玻璃那邊的側門快步出來,臉上帶著點微笑。他坐下後的第一個動作是打開一本寫了大半的筆記本,拿起筆,接著才摘下電話。無論外面的人說什麼,他都會用筆認真地記下來,那雙曾經追趕時速的手一筆一划地做著以前看來近乎陌生的事情--記錄案情進展,以及寫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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