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土濕陷性

黃土濕陷性

黃土濕陷性對人類工程活動危害很大,常使建築物、渠道、庫岸造成破壞。因此,在濕陷性黃土地區進行建築時,要特別注意防止水的滲入,並採取必要的人工土質改良或其他防治措施。

基本信息

黃土濕陷性(collapsibility of loess)是黃土的一種特殊的工程地質性質。黃土具有在自重或外部荷重下,受水浸濕後結構迅速破壞發生突然下沉的性質。引起濕陷的原因是因為黃土以粉粒和親水弱的礦物為主,具有大孔結構,天然含水量小,具有粘粒的強結合水連結和鹽分的膠結連結,在乾燥時可以承擔一定荷重而變形不大,但浸濕後,土粒連結顯著減弱,引起土結構破壞產生濕陷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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