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

黃之鋒

黃之鋒,男,1996年10月出生於基督教家庭,其父黃偉明是公民黨的一員。黃之鋒是“學民思潮”的召集人之一。也曾為“占中”發起人之一。 2018年2月6日,黃之鋒就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被改判監後提出抗訴,終審法院裁定3人抗訴成功,維持原審判決。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黃之鋒1996年10月出生,其父黃偉明是公民黨一員。黃之鋒在2012年反國民教育風波中“一戰成名”,不滿18歲的黃之鋒也被視為香港反對派的“急先鋒”。

2015年5月,黃之鋒入境馬來西亞被攔截遣返。

2015年7月6日,因涉嫌於2014年6月11日在中聯辦外抗議涉嫌阻礙辦公而遭警方檢控。

2016年10月5日,黃之鋒入境泰國被攔截遣返。

2017年8月17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抗訴庭作出判刑,其中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參與非法集結被判入獄6個月。

16名被告包括黃之鋒(左)、岑敖暉(右) 16名被告包括黃之鋒(左)、岑敖暉(右)

2017年11月7日,香港終審法庭批准2014年非法“占中”的頭目黃之鋒、羅冠聰與周永康就“衝擊政總”案抗訴。黃之鋒、羅冠聰在稍早前(10月24日)獲終審法院批准保釋外出。

2018年2月6日,黃之鋒就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被改判監後提出抗訴,終審法院裁定3人抗訴成功,維持原審判決。

人物事件

學民思潮

2011年5月29日,“學民思潮”正式成立,並由“校園意志”主席林朗彥、“九十後動員”負責人鍾曉晴和黃之鋒擔任召集人,當時組織宗旨是反對香港政府設立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當時還是中學生的林、黃二人曾於母校匯基書院(東九龍)一同參選學生會。林朗彥後來辭去召集人一職並退居幕後,減少發言,負責更多文宣及構思各類型的活動,召集人餘下黃、鍾二人。鍾於2012年6月發出聲明,指學民思潮已改變了目標,不再彰顯成立宗旨,因此宣布九十後動員退出學民思潮,唯兩個組織的方向仍然一致。自此召集人只有黃之鋒一人。

清場被捕

2014年11月26日,黃之鋒在占中清場中被捕。

黃之鋒 黃之鋒

香港媒體報導,“學聯”在網站宣布,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中大外務書司徒子朗,學民思潮黃之峰均在旺角清場行動中被捕。

鼓動示威

2014年11月27日晚,剛剛獲得保釋的黃之鋒在金鐘登台講話,煽動“占中”者繼續留守。

黃之鋒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於2014年11月26日交納500元港幣後獲准保釋。27日晚,被禁足旺角的黃之鋒來到金鐘占領區上台發言。他稱接下來三天將交代“占中”未來方向,並稱會留守到最後一刻。黃之鋒稱下一步行動矛頭一定會指向港府,他還批評特首梁振英一方面叫市民到旺角消費,一方面卻不讓人群到旺角聚集,是自相矛盾。

黃之鋒 黃之鋒

黃之鋒還鼓動示威者繼續留守最後兩個占領區,並再次要求港府重啟政改。

女友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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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的女友、香港非法占中組織“學民思潮”成員之一錢詩文,於2015年2月18日隨家人飛往昆明探親,被當地機場拒絕入境。

交流遣返

香港“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應馬來西亞民運人士的邀請2015年5月26日赴馬來西亞交流 抵達檳城機場即被遣返。

遭到檢控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於2015年7月6日獲警方致電,表示將會就涉嫌阻礙警方執行職務向他們作出拘捕,相信與2014年6月11日,他們在中聯辦外進行焚燒道具式抗議有關。

黃之鋒在較後時間在黃浩銘面書處留言,稱自己同樣收到警方來電,更稱自己正前往日本,在機場櫃位接到西區警署重案組陳沙展的電話,要求他在本周到警署接受調查,並會正式落案起訴他。他預計會在返港後,下周一或二到警署。

被判入獄

黃之鋒 黃之鋒

2017年8月17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抗訴庭作出判刑,其中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參與非法集結被判入獄6個月。

保釋外出

人物評價

2014年10月,美國《時代》周刊將黃之鋒評為“年度最有影響力青少年”;同年11月18日,美國《外交政策》也將黃之鋒評為年度“引領全球的思想者”(Global Thinkers)。上述評選,在內地引發較大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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