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角[詞語概念]

鹿角[詞語概念]

鹿角,指雄鹿的角,可以製藥;舊時作戰時的防禦設施。把帶有枝椏的樹枝削尖,尖梢朝上,埋在營寨門前或交通路口,以阻擋敵人前進。因形似鹿角而得名。語出《禮記·月令》:“(仲夏之月)鹿角解,蟬始鳴。”

基本解釋

(1)指鹿茸,中藥名。鹿茸為梅花鹿、馬鹿等雄鹿的已長成而骨化的幼角,主要供藥用。

(2)指軍事上的防禦設備。形似鹿角而名。

(3)指官府衙門外布置的障礙物。

(4)指一種小魚。

(4)指一種蔬菜。

引證解釋

1. 鹿的角,有時指鹿茸,可入藥。

明 李時珍《本草綱目·獸二·鹿》:“鹿角,生用則散熱行血,消腫辟邪;熟用則益腎補虛,強精活血;煉霜熬膏,則專於滋補矣。”

2. 軍營的防禦物。用帶枝的樹木削尖埋在營地周圍,以阻止敵人。因形似鹿角,故名。

三國 魏 曹操《軍策令》:“今月賊燒鹿角。鹿角去本營十五里, 淵( 夏侯淵 )將兵行鹿角,因使補之。”《南史·韋叡傳》:“夜掘長塹,樹鹿角為城。”《水滸傳》第四八回:“又有苦竹籤、鐵蒺藜,遍地撒滿鹿角,都塞了路口。” 清 趙翼《陔餘叢考》卷十五:“蓋鹿性警,群居則環其角圓圍如陣以防人物之害。軍中寨柵埋樹木外向亦名鹿角。”

3. 小魚名。

宋 歐陽修《答聖俞達頭魚之作》詩:“毛魚與鹿角,一瀹數千百。” 宋 蘇軾《和蔣夔寄茶》:“剪毛胡羊大如馬,誰記鹿角腥盤筵。”

4. 菜名。

賈思勰《齊民要術·菜茹》引《南越志》:“鹿角、猴葵,色赤,生石上。南越謂之鹿角。”

5. 鎮名。在湖南省岳陽縣南,洞庭湖濱。

唐 韓愈《祭河南張員外文》:“避風大湖,七日鹿角 。” 清 王晫《今世說·雅量》:“ 董蒼水渡洞庭,至鹿角,山風大作,波翻浪涌。”

其它相關

區分鹿角與鹿茸。

鹿茸是鹿角的一種。雄鹿的嫩角沒有長成硬骨時,帶茸毛,含血液,叫做鹿茸。

鹿角類型多樣。

鹿,一般是杈角,也有非杈角的。
1、小鹿無角;

2、非杈角的鹿角、從無角到多杈的過渡類型;

3、馬鹿的兩個杈角多杈而且直長;

4、麋鹿的兩個杈角多杈而且散開;

5、杈角杈少的鹿;

中亞紅鹿等等。

3、馬鹿的兩個杈角多杈而且直長 3、馬鹿的兩個杈角多杈而且直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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