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各級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分析研究全縣社會治安狀況,制定對策,部署安排全縣公安工作。
(二)積極獲取情報信息,研究分析敵情、社情,及時研究提出解決對策的辦法,不斷提高公安保衛工作水平。
(三)負責全縣範圍內各類政治、刑事、經濟、毒品、文物案件的偵查,打擊現行犯罪,並依照法律程式對犯罪嫌疑人予以處理。
(四)依法管理全縣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和出入境工作,負責審查辦理勞動教養案件。
(五)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維護交通秩序,負責縣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負責全縣車輛戶政及駕駛員證照管理及培訓、考核工作;參與全縣道路建設及交通安全設施規劃。
(六)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火災預防、滅火指揮工作。
(七)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保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八)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
(九)負責全縣範圍內公共信息網和國際網際網路以及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監察工作。
(十)負責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安全防範宣傳工作。
(十二)負責接待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複查督辦信訪案件;負責治安案件的行政複議應訴工作,糾正冤假錯案。
(十三)負責全縣公安隊伍建設;負責全縣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教育培訓、公安宣傳工作;指導全縣公安機關黨組織建設及精神文明建設。
(十四)負責全縣公安機關民警的警務督察工作和公安機關的廉政建設;查處督辦全縣公安機關隊伍重大違法違紀案件。
(十五)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的基礎業務建設、公安科學技術建設以及公安裝備和後勤管理工作。
(十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鳳翔縣公安局內設個機構:
其中,執法勤務機構個,分別為:
指揮中心(加掛情報中心和辦公室牌子),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刑事偵查大隊,
交通管理大隊,
治安管理大隊(加掛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防火辦、維穩大隊、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大隊牌子),
綜合管理機構個,分別為:
紀檢監督室(加掛督察大隊牌子),
政工監督室,
法制室,
警務保障室,
選設機構個,分別為:
經濟犯罪偵察大隊(加掛文物稽查大隊牌子),
禁毒大隊(加掛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巡警大隊,
監管機構個,分別為:
看守所,
拘留所,
基層公安派出所個,分別為:
城關派出所,
柳林派出所,
彪角派出所,
陳村派出所,
虢王派出所,
橫水派出所,
糜桿橋派出所,
紙坊派出所,
南指揮派出所,
石家營派出所,
棗子河派出所,。
姚家溝派出所,
長青派出所,
田家莊派出所,
刑事偵查大隊內設四個中隊,分別為:
一中隊(打擊兩搶兩盜專業隊),
二中隊(打黑除惡專業隊),
三中隊(執法監督中隊),
四中隊(技術中隊),
交通管理大隊內設個股所隊,分別為:
辦公室(兼財務室),
交管股,
事故處理股,
法制股(執法大廳),
車管所,
城區中隊,
長青中隊,
巡邏中隊,
機動中隊,
領導分工
公安局領導班子由4人組成:其中黨委書記、局長l人,黨委副書記、政委l人,黨委委員、副局長2人。
局黨委書記、局長劉東海:分管指揮中心(辦公室)、警務保障室。
局黨委副書記、政委苗寶平:分管政工監督室。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乖省:分管治安、法制、看守、巡警、武警、消防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小剛:分管刑偵、經偵、禁毒、國保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