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峰區監察局

一、依法對區政府各部門、公務員和區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確保政令暢通。 二、調查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公務員和區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派遣、聘任從事公務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三、受理區政府各部門、公務員和區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一、依法對區政府各部門、公務員和區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確保政令暢通。
二、調查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公務員和區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派遣、聘任從事公務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三、受理區政府各部門、公務員和區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四、受理公務員和區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從主管行政機關給予的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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