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縣發展改革局

魏縣發展改革局是2005年11月由原發展計畫局、經濟貿易局、鄉鎮企業局和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合併而成。局機關人員編制16人,其中行政編制14人,老幹部服務編制1人,工勤編制1人;科級領導職數3人,設局長1人,副局長2人;非領導職數2人,設主任科員1人,副主任科員1人;股級職數5人。

簡介

共設五個職能股(室),分別是:辦公室、綜合股、工交股、農經股、投資股。魏縣人民政府經濟研究室掛靠魏縣發展改革局,為正科級規格,人員編制5人,全部為事業編制。工業促進局由魏縣發展改革局負責管理,為正科級規格,局機關人員編制6人,其中行政編制5人,工勤編制1人;領導職數2人,設局長1人,副局長1人;非領導職數1人,設副主任科員1人;股級職數1人。下設一個職能股(室):經濟運行辦公室。

機構職能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的建議;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國內外及周邊地區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區域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涉及全縣經濟安全的重要問題,提出區域經濟調節政策的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負責日常經濟運行的調節,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研究貫徹國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以及其它調控政策的措施;組織實施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受政府委託對相關投融資機構進行巨觀指導;承擔對中小企業擔保基金、典當行業及民間融資、信用機構的監督和管理。

(四)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組織實施有關改革試點;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指導協調全縣各類生產要素市場建設工作,指導全縣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抓好非公有制企業的股份制改造,積極推進公用事業、農業、科技、體育、文化、教育、醫藥、衛生等事業單位的改制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安排縣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方向;安排國家和省、市、縣撥款的建設項目和縣重點建設項目,按規定申報、審核、審批基本建設、技術改選、利用外資等建設項目;組織和管理重點項目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安排利用外資和境外資源開發類與大額用匯投資項目。

(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擬訂以工代賑扶貧規劃和計畫;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擬訂工業行業規劃,組織實施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擬訂石油、天然氣、電力等能源發展規劃;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設備的消化創新工作。

(八)監測分析全縣工交行業經濟運行態勢,組織解決工交行業經濟運行中有關重大問題。負責電力行業管理、協調調度和行政執法工作。協調管理綜合交通運輸、郵電工作。負責緊急情況下重要物資的組織和協調。負責成品油經營許可證的審核、整頓和規範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負責協調煤炭供需銜接、產運銷各方面關係及緊急調度,負責農藥生產批准證書監督管理。

(九)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 ,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城鎮化建設,負責區域經濟合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

(十)研究分析國家、省及市、縣內外市場狀況,負責縣內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藥品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縣級儲備;研究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規劃和指導全縣服務業的建設和發展。

(十一) 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互相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二)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負責冶金、建材、土地、水資源的管理工作。

(十三)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全縣能源管理工作,全縣電力、熱力、礦藏資源的合理配置,協調和處理髮展、供電、用電、用熱等工作;全縣粉煤灰綜合利用和牆體材料的規劃革新改造工作,負責各類牆體材料企業的整頓和技術改造,搞好新型牆體材料的研究和推廣套用。負責全縣建築節能工作;負責縣“三電”、“三熱”辦公室管理工作。

(十四)研究多種所有制經濟的狀況,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設,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巨觀指導和協調促進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國家、省、市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爭取、銜接,制定我縣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使用規劃、辦法,並監督使用。

(十五)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六)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起草並組織實施。

(十七)研究提出全縣信息化發展戰略,制定鼓勵信息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縣信息市場管理;指導和促進信息產業的健康發展。

(十八)負責縣口岸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九)組織、指導全縣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縣校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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