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市地震局

2、負責對高要市地震應急預案的編制與實施、避難場所的設定管理、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等工作的監督檢查。 4、管理高要市地震監測、預報、群測群防工作和地震烈度區域及震災預測等工作。 8、指導、協調高要市有關部門和鄉鎮防震減災工作。

根據《防震減災法》、《廣東省防震減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以及高要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高編[2010]21號檔案的批覆,高要市地震局為市科學技術局下屬副科級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根據有關法規,監督、檢查我市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工作。承擔本級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
2、負責對高要市地震應急預案的編制與實施、避難場所的設定管理、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等工作的監督檢查。
3、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參與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4、管理高要市地震監測、預報、群測群防工作和地震烈度區域及震災預測等工作。
5、管理高要市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並監督其實施;管理高要市行政區域內地震烈度區劃成果的套用,按照有關規定管理高要市行政區域內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和地震災害預測工作;制定高要市行政區域內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
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工作,指導、協助、督促有關單位做好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地震應急救援演練。
7、推進地震科學技術現代化,組織開展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
8、指導、協調高要市有關部門和鄉鎮防震減災工作。
9、承辦本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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