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和玉

馬和玉

馬和玉,男,回族,1954年7月生,中共黨員,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烏蘭浩特市愛國街個體工商戶。

2017年11月9日,獲得第六屆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

主要事跡

清真飯店老闆馬和玉,數十年如一日,把誠實守信作為人生底色,明碼標價、誠信經營,拾金不昧、熱心助人,用平凡的小事詮釋著信用至上、信義為先的樸素道理。

1988年11月,馬和玉開始經營清真飯店,靠著誠信經營、熱情待客贏得顧客口碑,生意一直都很紅火,客人絡繹不絕。但常有客人粗心大意,把重要物品遺落在店裡。這些年裡,馬和玉先後拾到顧客貴重物品百餘件、現金數萬元,均妥善保管、歸還顧客。

有一次,他在收拾飯店桌椅時,發現椅子上有一個黑色手包。他認定是客人遺落的東西,就小心收起來,並查看飯店監控尋找失主。

一天以後,失主找到飯店。馬和玉對照監控確認無誤後,當即物歸原主,3.7萬元一分不少。失主激動地拿出一部分錢表達謝意,但馬和玉婉言謝絕。

馬和玉經營的飯店,所有菜品都明碼標價,貨真量足,從不出售過期、變質或假冒偽劣商品。“我這飯店能經營這么多年,靠的就是回頭客。人家信我們,我們就不能昧著良心做事。”正是由於他始終把誠信理念作為人生信條,飯店經營近30年,從未遭到顧客投訴。

馬和玉富裕了,卻不忘幫助鄰里解決困難。在街坊鄰居們眼裡,熱心腸、好心人、有擔當就是馬和玉的代名詞。

他居住的小區因建成較早,設施較為簡陋。在小區成立業委會、選聘物業公司之前,他主動挑起擔子,經常自掏腰包請專業人員處理物業問題,動手修補路面、疏通管道、打掃衛生……這些活,他一乾就是10年。

他還主動為四川汶川、雅安等地震災區捐款,積極參與當地社會公益事業,累計捐款捐物計10餘萬元。

即使在飯店遭受火災、急需用錢時,他依然沒有中斷對下崗職工、特困戶和環衛工人的資助。

回顧走過的路,馬和玉說:“我是一名普通的個體勞動者,更是一名共產黨員。帶頭弘揚誠信、良善的社會美德,是我義不容辭的責任!”

獲得榮譽

馬和玉榮獲內蒙古自治區道德模範稱號。

2017年7月24日,被評為德耀中華第六屆全國道德模範候選人。

2017年11月9日,獲得第六屆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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