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員身份證

香港特別行政區海員身份證是為海員而設的身份證明檔案,可用以代替國民護照作為身份證明檔案。持有此證件並不會損害或以任何形式影響持有人的國籍身份。

定義

香港特別行政區海員身份證是為海員而設的身份證明檔案,可用以代替國民護照作為身份證明檔案。持有此證件並不會損害或以任何形式影響持有人的國籍身份。
只要持有人以海員為職業,便可用香港特別行政區海員身份證作為身份證明檔案,在有效期內及有效期屆滿後的12個月內,無須簽證便可返回香港。

申請資格

如你為海員並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便有資格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海員身份證:
已取得香港居留權或已獲準在香港不受條件限制居留的中國公民;或已取得香港居留權或已獲準在香港不受條件限制居留,但無法取得任何國家的護照或其他地區的旅行證件的非中國籍香港居民。

申請方法

香港特別行政區海員身份證由簽發日期起計的有效期通常為10年。本地及海外申請人須辦理不同的申請手續。

領取香港特別行政區海員身份證的時間及地點

本地申請申請人必須親自前往任何一間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遞交申請。如能在申請時提供所有所需證明檔案,一般可於即日獲發給證件。
海外申請領取證件的地點視乎申請人遞交申請的地方而定。
如你向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遞交申請,備妥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海員身份證會送回該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你可在遞交申請時,在付款表格(表格 ID 856)上選擇特定的遞送方式。
你須親自領取海員身份證,並出示證明檔案的正本,以供核實。如你申請換領海員身份證,應在領取新海員身份證時遞交舊海員身份證,以便辦理註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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