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院法官和裁判司則由香港總督分別加蓋公璽的委任狀及授權令委任。香港還有320名本港居民,熟悉本港風俗、習慣、社會傳統,了解市民情況,擔任審裁顧問。他們協助裁判司進行工作。另外還委任4名懂得廣東話,雖然不具備法律資格,但對司法、法律有經驗卻人士為特聘判司。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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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是主管全國司法行政工作的國務院組成部門。 新中國成立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於1949年10月30日設立中央人...
歷史發展 主要職責 組織機構 領導設定 文化傳統 -
蔡誠[法務部原部長、黨組書記]
蔡誠(1927.11-2009.9),男,1927年11月生,廣東普寧人。194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0年12月參加革命工作,相當於大專文化,教...
大事年表 人物生平 -
法務部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事宜由法務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四、其他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報名...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16日至7月5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錄法務部網站,按照網上報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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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預防犯罪研究所
主要從事預防犯罪、罪犯矯治、監獄與勞動教養理論以及國外刑事司法等領域的研究。 一九九四年同聯合國區域間犯罪與刑事司法研究所在北京聯合召開了《中國司法信息...
簡介 機構介紹 -
楊旭[法務部司法鑑定科技研究所物證技術部主任]
楊旭,男,現任法務部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物證技術部主任,教授級高級工程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人物生平 主要成就 -
中國委託公證人(香港)管理辦法
第二條委託公證人由法務部考試、考核合格後委託。 第十一條法務部每三年舉行一次委託公證人考試。 第二十三條委託公證人協會的職責由其章程作出規定。
中國委託公證人(香港)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委託條件及程式 -
中國委託公證人(香港)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健全委託公證人制度,加強對委託公證人的管理,提高委託公證的質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內地與香港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檔案發布 檔案全文 -
香港日治時期
香港日治時期(日語:日本占領時期の香港)又稱為香港日占時期或香港淪陷時期,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日本軍事統治香港的時期:由1941年12月25日港督楊慕琦...
綜述 表現 反日活動 香港重光 戰後審判 -
史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首任部長]
史良(1900年3月27日-1985年9月6日),字存初,江蘇常州人,中國當代法學家、政治家、女權運動先驅。 在民國時期,她是大上海著名律師,民族救亡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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