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亞硝酸鹽與硝酸鹽的測定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亞硝酸鹽與硝酸鹽的測定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亞硝酸鹽與硝酸鹽的測定(GB 5009.33-2010)》代替GB/T 5009.33—2008。本標準與GB/T 5009.33—2008相比,主要變化如下:第一法中增加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的淋洗條件;刪除第三法示波極譜法,增加“乳及乳製品中亞硝酸鹽與硝酸鹽的測定”作為第三法。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GB 5009.33—1985、GB/T 5009.33—1996、GB/T 5009.33—2003、GB/T 5009.33—2008。

內容簡介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亞硝酸鹽與硝酸鹽的測定(GB 5009.33-2010)》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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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分析步驟
17.1 製備鍍銅鎘柱
17.1.1 置鎘粒(15.3)於錐形瓶(16.3)中(所用鎘粒的量以達到要求的鎘柱高度為準)。
17.1.2 加足量的鹽酸(15.6)以浸沒鎘粒,搖晃幾分鐘。
17.1.3 潷出溶液,在錐形燒瓶中用水反覆沖洗,直到把氯化物全部沖洗掉。
17.1.4 在鎘粒上鍍銅。向鎘粒中加入硫酸銅溶液(15.4)(每克鎘粒約需2.5 mL),振盪1 min。
17.1.5 潷出液體,立即用水沖洗鍍銅鎘粒,注意鎘粒要始終用水浸沒。當沖洗水中不再有銅沉澱時即可停止沖洗。
17.1.6 在用於盛裝鍍銅鎘粒的玻璃柱的底部裝上幾厘米高的玻璃纖維(見圖3)。在玻璃柱中灌入水,排淨氣泡。
17.1.7 將鍍銅鎘粒儘快地裝入玻璃柱,使其暴露於空氣的時間儘量短。鍍銅鎘粒的高度應在15 cm~20 cm的範圍內。
注1:避免在顆粒之間遺留空氣。
注2:注意不能讓液面低於鍍銅鎘粒的頂部。
17.1.8 新製備柱的處理。將由750 mL水、225 mL硝酸鉀標準溶液(15.14)、20 mL緩衝溶液(15.5)和20 mL EDTA溶液(15.9)組成的混合液以不大於6 mL/min的流量通過剛裝好鎘粒的玻璃柱,接著用50 mL水以同樣流速沖洗該柱。
17.2 檢查柱的還原能力
每天至少要進行兩次,一般在開始時和一系列測定之後。
17.2.1 用移液管將20 mL的硝酸鉀標準溶液(15.14)移人還原柱頂部的貯液杯中,再立即向該貯液杯中添加5 mL緩衝溶液(15.5)。用一個100 mL的容量瓶收集洗提液。洗提液的流量不應超過6 mL/min。
17.2.2 在貯液杯將要排空時,用約15 mL水沖洗杯壁。沖洗水流盡後,再用15 mL水重複沖洗。當第二次沖洗水也流盡後,將貯液杯灌滿水,並使其以最大流量流過柱子。
17.2.3 當容量瓶中的洗提液接近100 mL時,從柱子下取出容量瓶,用水定容至刻度,混合均勻。
17.2.4 移取10 mL洗提液於100 mL容量瓶中,加水至60 mL左右。然後按17.8.2和17.8.4操作。
17.2.5 根據測得的吸光度,從標準曲線(17.8.5)上可查得稀釋洗提液(17.2.4)中的亞硝酸鹽含量(μg/mL)。據此可計算出以百分率表示的柱還原能力(NO—的含量為0.067 μg/mL時還原能力為100%)。如果還原能力小於95%,柱子就需要再生。
17.3 柱子再生
柱子使用後,或鎘柱的還原能力低於95%時,按如下步驟進行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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