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景區大氣質量評價

風景區大氣質量評價

風景區大氣質量評價,即風景區空氣品質評定。風景區大氣質量原則上要達到一級大氣標準,最低不低於2級,否則應採取治理措施後才能對遊人開放。

風景區大氣質量評價(air-quality evaluation of scenery area)即風景區空氣品質評定。潔淨清新的空氣是遊人對風景區的基本要求,下列影響空氣的因子是評價風景區大氣質量的要素。①氣態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氫化物、碳氧化物、氟化物及臭氧等。②固體微粒,包括煙塵和粉塵,大於1.0微米的降塵及小於10微米的飄塵。③氣溶膠,懸浮在空氣中小於1微米的微粒。其成分以無機物為主,還有各種有機物,有機聚合物和可揮發性有機物等。風景區大氣質量原則上要達到一級大氣標準,最低不低於2級,否則應採取治理措施後才能對遊人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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