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部火器性異物

火器性異物(firearm foreign body)多發生於戰爭或槍戰中的盲管傷,80%以上為彈片,少數為槍彈傷後早期患者可有出血、休克和窒息。異物周圍組織可發生炎症改變,亦可傷口不愈形成膿腫或竇道。因部分異物移動或壓迫還可致周圍器官的損傷和壞死因此應適時進行手術摘除。

基本信息

流行病學

火器性異物多見於戰傷。近代戰傷大多數為火器傷。據前蘇聯資料,頸部火器傷約占全身火器傷總數的0.5%~1.5%。平時很少可見於緝捕犯罪團伙發生的槍戰中或偶然見於獵槍或其他槍彈走火造成的誤傷。

病因

火器傷按致傷武器分為槍彈傷和彈片傷,按傷口性質分為貫通傷和盲管傷盲管傷常有異物存留。據前蘇聯資料統計,盲管傷80%以上是彈片所致。頸部火器性異物多見於彈片盲管傷貫通傷很少有異物存留只占所有貫通傷的1.5%左右。

頸部傷如果合併氣管食管咽喉的穿透傷,彈體可以穿過一側管壁,落入管腔被排出,也可能嵌入對側頸部軟組織內。

頸部火器性異物一般只有1個但獵槍走火所致的誤傷,可有多個散在的異物。

發病機制

有異物存留的頸部傷口,其臨床病理過程可分為3種類型:
1.異物周圍無顯著炎症,傷口癒合
2.異物周圍有炎症,傷口不癒合,形成膿腫或竇道。
3.異物的壓迫和移動引起周圍組織器官的損傷和壞死,發生併發症。
由於頸部血管豐富,盲管傷發生厭氧感染或破傷風者較少見發生繼發性出血者較多。異物周圍常形成堅實的包膜不利於細菌生長。但在撞傷、手術、流感或其他發熱性疾病時包膜被破壞,則可促使感染復發。

臨床表現

臨床症狀視損傷的性質和時間,異物的位置和大小,有無合併傷和併發症而異。

1.症狀傷後早期可出現休克、昏迷、出血、窒息或呼吸、吞咽、發聲困難。中期由於異物引起的損傷和感染,常發生出血、頸蜂窩織炎及膿腫、縱隔炎敗血症頸椎骨髓炎等併發症。晚期則常有竇道、瘢痕狹窄、神經癱瘓等後遺症。

頸軟組織內的彈片,特別是尖頭的彈頭,由於本身的重力和肌肉的收縮可以發生移動,導致手術困難或破壞重要器官,引起嚴重併發症。進入血管內的槍彈,可沿動脈或靜脈血流移動,引起血管損傷。Kaшkpapob報導1例槍彈沿頸內靜脈滑動經過心臟進入肺動脈,最後停留於肺門區。

2.體檢

(1)創口:單有入口的創傷(盲管傷)表示有異物存留創傷入口或出口位於鼻、咽或口腔時,須詳細檢查這些部位。若伴有咽喉、氣管、食管的穿透傷時,彈體可能落入管腔排出,故頸部檢查時似為盲管傷,其實並無異物存留。

(2)觸診:表淺異物可用手指或探針觸到。有竇道時,插入鈍頭探針可能觸到異物。已經癒合的傷口根據異物引起的功能障礙、疼痛和壓痛的位置,可以推測異物的位置。

檢查頸部新鮮傷口應特別謹慎,如無良好的照明和急救設備切忌匆忙探取傷口內的血塊和異物,以免引起出血。

診斷

1.病史患者有火器傷,且多為盲管傷
2.臨床表現臨床體檢和症狀支持有異物存在。
3.影像學檢查對火器性異物有準確定位。

檢查

1.X線透視變換患者體位進行透視並結合頸部或咽部的手指觸診,不僅能發現異物,而且在頸部活動時能查明異物的移動及其與周圍結構的關係。嵌入喉部或甲狀腺的異物在吞咽時常隨喉部移動。頸總動脈附近的異物透視可見搏動性移動(攝片則見異物陰影有雙重邊緣)。
手術中為確定異物與傷口內的金屬器械的關係,可作對照性透視,或刺入針頭作為方向標誌,在透視下標定異物的準確位置。
2.X線攝片頸正側位攝片能確定異物的位置、大小、形狀及異物造成的併發症和骨損傷(頸椎舌骨等)。通過自然孔道(或傷道竇道)放入金屬標誌攝片,有助於確定異物的深度。有瘺管者可作瘺管造影。顱底、椎旁和翼齶窩等深部異物,術前可在頸部、面部或咽部選定恰當的部位刺入針頭攝片定位。
必須注意頸正側位攝片只在異物緊接和嵌入頸椎的情況下才能指引手術者找到異物。如果異物嵌入軟組織內遠離頸椎時,單憑正側位攝片可能找不到異物這是因為在手術台上患者的體位和攝片時的體位不同。頸部手術時,患者一般取仰臥頭向後伸展並偏向對側這時異物發生了移動。應在手術前將患者放到手術體位再攝正位攝片,這樣才能指引手術者找到異物
3.CT和MRI掃描對確定異物的位置和了解異物引起的併發症,CT和MRI優於傳統的X線檢查。

治療

原則上應適時摘取頸部火器異物。
1.異物摘取適應證
(1)異物引起劇烈疼痛和功能障礙。
(2)異物引起感染,妨礙傷口癒合或形成竇道者。
(3)異物位於重要器官(顱底椎管、血管、神經)附近。
(4)異物表淺容易摘除。
2.異物摘取禁忌證
(1)患者情況嚴重病情與異物無關。
(2)異物位於難以達到的危險部位。
(3)有大量散在的細小異物。
(4)異物未引起功能障礙,而摘除手術有困難或危險者
3.手術時機的選擇
(1)新鮮傷口清創時凡屬表淺的和不在重要器官附近的異物,應經傷道探取。如果異物位於清創範圍以外,或附近有重要器官,或異物位置尚未確定者,應待X線定位後另作切口探取,避免盲目搜尋。槍彈(或彈片)可在頸記憶體留多年而無損害,如果無臨床症狀也可以考慮不取或暫時不取。
(2)傷口有急性感染時必須摘除異物,但需等待形成膿腫後進行。膿腫形成後容易找到異物。但已有全身膿毒性反應,不能等到膿腫形成在開放膿腫之前,必須作好異物定位。
(3)有竇道者,如能用探針觸到異物,可擴大竇道取出異物,可減少組織損傷。如果竇道曲折而長,則需另擇較近異物的切口。
(4)創口已經癒合,為解除疼痛和功能障礙而摘取異物時可按異物的位置和深度採用適當的手術途徑和方法。
4.異物摘除的一般原則
(1)準確定位:異物的準確定位是手術成敗的關鍵,不論採取何種手術徑路和方法,除非事先已準確地標定異物的位置,否則手術很難成功
(2)充分準備後手術:沒有周密的準備和必要的條件不宜匆忙手術。無論何時手術均需在完善的麻醉和良好的照明條件下進行。
(3)手術進路宜損傷小便於操作:根據異物的位置,手術切口宜選擇簡單、便於操作、距異物近、損傷小的手術進路位於咽腔附近,有包膜或瘺管的病例,選用口腔進路較易達到異物;位於扁桃體旁區的頸深部異物,可切除扁桃體後探取異物;異物位置較深,以頸外徑路探取異物較妥。在咽腔操作時要估計到出血和血液吸入氣管的危險,還要警惕異物滑脫吸入氣管的可能,事先應作氣管切開術。
(4)嚴格保持局部解剖關係和標誌:經頸外切口摘取頸深部異物要嚴格保持局部解剖關係和標誌不應隨意切斷肌肉。用手指可觸摸到異物但在預計的部位找不到異物時,說明定位不準確必須中止手術研究原因或重新定位。盲目搜尋極少成功,而且容易損傷血管神經造成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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