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對稱信息博弈論的基本內容
非對稱信息博弈論研究的是非對稱信息條件下的最優契約設計問題。博弈論是以方法論為導向的,其研究性質是“實證的”;非對稱信息博弈論是以經濟問題為導向的,其研究性質是“規範的”。博弈論研究的是:給定信息結構,什麼是可能的均衡結果?非對稱信息博弈論研究的是:給定信息結構,什麼是最優的交易契約?因此,博弈論與非對稱信息博弈論研究的側重點是不同的。理論上講,如果契約能夠完善地說明各種可能的情況並得到很好的實施,經濟激勵問題就可以得到解決。然而,這種理想境界只是在交易各方所掌握的信息完全相同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實現。而現實中,交易各方信息不對稱更具有普遍性。信息不對稱的存在會引發各種機會主義行為的產生,從而使互利互惠的交易難以進行,造成帕累托最優無從實現。
非對稱信息博弈論的分類
非對稱信息博弈論是博奔論在經濟學上的套用。因此,它也是博弈論研究的重要分支。合作博棄論和非合作博奔論是方法導向的,它們主要研究:給定信息結構,什麼是可能的均衡結果;非對稱信息博弈論則是問題導向的,它研究:給定信息結構,什麼是最優的契約安排(契約理論、機制設計理論)。可以說,非對稱信息博奕論的許多具體理論是從研究具體的制度安排中發展起來的。
信息的非對稱性可以從兩個角度劃分:時間或內容。據此,我們可將非對稱信息博弈分為五類:
(1)隱藏行動的道德風險
博弈開始時,博奕兩個參與人擁有對稱信息並達成契約,但隨後某個參與人選擇了未被另一個參與人察覺的行動,信息是完全的,代理人先於自然行動。設P和A分別為博弈中的兩個參與人,N代表自然,A1 和A2 代表A參與人的前後行動,則隱藏行動的道德風險可以見下圖描述(其他四種類型博奕圖例使用相同符號,不再贅述)。
非對稱信息博弈論與博弈論、管理博弈論的比較
博弈論是非對稱信息博弈論與管理博弈論的理論基礎,非對稱信息博弈論與管理博弈論都是博弈論的套用分支。非對稱信息博弈論是非合作博弈論在經濟學上的套用,主要研究非對稱信息結構下的最優契約安排問題;管理博弈論是博弈論和非對稱信息博弈論在管理學中的套用,主要研究多目標、多因素、多階段下的管理激勵與約束機制設計問題。博弈論偏重方法論研究,局中人地位平等,沒有明確的設計主體,注重定量模型化分析,研究的目的是求得博弈問題的納什均衡解。非對稱信息博弈論主要基於委託—代理理論框架下設計最優交易契約,設計主體為委託人,實施對象為代理人,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信息非對稱,委託人通過設計一種激勵機制,使代理人按他所期望的方向行動。
管理博弈論以管理問題為導向,設計主體是管理者,實施對象是被管理者(有限理性人),管理者通過設計和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激勵、約束、規範被管理者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激勵、約束、規範被管理者的行為。管理博弈論對管理博弈問題的表述形式主要採用機制式表述,同時,針對具體問題也可靈活套用博弈論的戰略式表述、擴展式表述及非對稱信息博弈論的特徵函式式表述。
非對稱信息博弈論與博弈論、管理博弈論的比較
1.博弈論(含合作博弈論和非合作博弈論) | 2.非對稱信息博弈論 | 3.管理博弈論 | |
本質關係 | 是2、3基礎 | 是非合作博弈論在經濟學上的套用 | 是合作博弈論、非合作博弈論、非對稱信息博弈論在管理學上的套用 |
研究著眼點 | 方法論導向 | 經濟問題導向 | 管理問題導向 |
研究結果體現 | 綜合信息結構下可能的均衡結果 | 綜合信息結構下的激勵與約束機制設計 | |
博弈的一般表達方式 | 戰略式表述;擴展式表述; | 特徵函式式表述 | 戰略式表述;擴展式表述;特徵函式式表述;機制式表述 |
對“機制”的定義 | 博弈框架 | 契約 | 管理系統內各分系統、各要素之間相互 作用、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的形式及其運動原理和內在的、本質的工作方式 |
設計主體 | 不甚明確 | 委託人 | 管理組織 |
針對對象 | 不甚明確 | 理性代理人 | 有限性的管理對象(可以是組織、群體或個人) |
信息狀況 | 信息分散化 | 信息不對稱 | 信息複雜化、多樣化 |
量化情況 | 定量 | 定量 | 定性定量相結合 |
施行情況 | 假定施行,但不明確考慮 | 假定施行,且明確考慮 | 假定施行,明確考慮如何施行,且在施行過程中進行評估、修改、完善 |
作用、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的形式及其運動原理和內在的、本質的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