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劃入的職責將原縣經濟和商務局承擔的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三)加強的職責1、加強對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的職責。 (九)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青川縣委青川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青川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青川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青委〔2011〕34號),設立青川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簡稱縣安全監管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將原縣經濟和商務局承擔的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對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的職責。
2、加強對縣級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職責。

主要職責

青川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定全縣安全生產政策、規劃、行業標準和規程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級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指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協助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做好中央、省、市屬在青川重點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承擔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初審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負責組織縣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縣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七)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八)組織指導並監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九)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組織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推廣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二)承擔青川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青川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青川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
擬訂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負責文電、信息、保密、檔案、精神文明、綜治、普法、信訪和績效管理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等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組織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制度、規程和工礦商貿安全生產標準;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報告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有關安全資格考核工作;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青川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安全監管股(青川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依法監督檢查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公路、水運、鐵路、建築、水利、電力、郵政、電信、林業、學校、旅遊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組織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擬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和信息統計的政策、辦法、規程、標準;指導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提出全縣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工作;承擔應急值守、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和特別重大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參與相關行業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承擔青川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青川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礦山安全監管股
依法監督檢查煤礦、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天然氣、冶金、有色、建材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相關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專家論證、現場核查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礦井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四)青川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監管股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組織相關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專家論證、現場核查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承擔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組織相關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青川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職業安全健康監管股
貫徹執行國家職業衛生監管有關法規、規章和標準;研究擬訂我縣職業衛生監管、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管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標準中用人單位職業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職業防護設施、個體職業防護等相關標準;負責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依法監督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有關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及監督檢查;負責監督管理用人單位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工作;負責依法管理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初審和頒發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檢測、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衛生培訓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和督促用人單位依法建立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相關職業衛生檢查等管理制度;監督檢查和督促用人單位提供勞動者健康損害與職業史、職業危害接觸關係等相關證明材料;負責匯總、分析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等信息,向相關部門和機構提供職業衛生監督檢查情況。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青川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青川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主任1名(副科級);股級職數5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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