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三包

電腦三包是為保障發貨票的有效性及個人消費者的自身利益,於2002年9月1日正式實施,適用於在中國大陸地區發布並在2002年9月1日之後經合法渠道銷售給個人消費者的IBM個人電腦產品。

電腦三包

中華人民共和國《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電腦三包”)於2002年9月1日正式實施。 IBM對政府此項保護消費者利益的舉措完全支持。在具體實施層面,為配合此規定的實施針對相關產品的服務向 中國大陸計算機消費市場做出以下承諾。若IBM個人電腦有限保修服務方面的其它規定、承諾與本《措施》有衝突的, 按本《措施》執行。若本《措施》與三包規定有衝突的,按三包規定執行IBM對本措施內容擁有最終解釋權
第一條 適用範圍
本措施適用於在中國大陸地區發布並在2002年9月1日之後經合法渠道銷售給個人消費者的IBM個人電腦產品。 銷售日期依據消費者提供的有效購貨發票。具體產品清單詳見電腦三包附錄《實施三包的微型計算機商品目錄》。
第二條 基本概念
在中國大陸地區發布及銷售的機型
IBM個人電腦機型編號的規則為7位數字或字母,例如264747C。前四位數字代表產品家族ThinkPadT系列。後三位數字字母代表機型和發布、銷售的國家代碼。47代表T21機型,C表示China代表中國大陸地區,表示此T21機型為在中國大陸地區發布併合法銷售的。
如果依據以上方法仍難以判斷,還可以通過查詢IBM網站:http://www.ibm.com/cn 或撥打全國免費電話 800-810-1818,在未開通 800 的地區撥打010-8498-1188 向IBM查詢。

個人消費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政府相關部門針對電腦三包的解釋,其對象是以個人身份購買個人電腦產品用於生活消費的消費者。消費者須持有抬頭為個人姓名的商業零售發票。為保障發貨票的有效性及個人消費者的自身利益,請通過IBM授權經銷商處購買或通過IBM直銷網站:Http://www.ibm.com/cn 聯絡購買IBM個人電腦產品。單位購買或單位發放使用的不屬於電腦三包範圍。

有效發貨票

使用國家稅務局規定的正規商業零售發票。發票上缺少以下內容中任何一項的均被視為無效發票。
購買機器的機型,逐一列出。
購買機器的序列號,與機型相對應逐一列出。
購買機器日期,包含年、月、日。
外設(如顯示器)、選購件要分別列出名稱、規格、序列號或選件條碼號。並分別標價。
如發現消費者使用假髮票的,IBM保留向工商部門通報、檢舉的權利以及拒絕服務的權利。
機器保修卡(三包憑證)
機器保修卡即作為三包憑證。在個人消費者購買IBM個人電腦產品時,應在開箱驗機後立即按要求填寫保修卡並要求經銷商加蓋公章,將客戶返回聯寄回IBM指定地址, 否則將被視為無效。 通過直銷渠道購買產品的消費者不需要加蓋經銷商公章。
在三包有效期內發生維修、換貨、退貨時,保修卡和發票缺一不可,如果消費者丟失保修卡(三包憑證)或發貨票,本著中國法律誰申訴誰舉證的原則,消費者須和原經銷商聯絡,提供原購機發票“存根聯”複印件或保修卡號,否則IBM有權拒絕其維修、換貨、退貨的要求。
退貨、換貨由銷售者處理;修理由藍色快車處理。經銷商可在為消費者退貨、換貨之後再按照IBM相關規定與IBM退換。此過程與消費者無關。
第三條 三包有效期
符合《實施三包的微型計算機商品目錄》的IBM個人電腦的三包有效期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執行。原IBM標準保修期不足三包規定的,按三包規定執行,原保修期超過三包規定的,三包有效期內按三包規定執行,三包有效期外按原保修規定執行。
三包有效期可從政府發布的《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檔案中獲得或查詢相關政府部門的網站。
IBM個人電腦產品的保修期可從機器保修卡、IBM網站或致電全國免費電話800-810-1818 查詢。
第四條 開箱即損
根據電腦三包規定,自有效發票上記載購買日期的7個日曆日內(法定節日除外),微型計算機主機、外設商品出現電腦三包中《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時,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第8個日曆日到第15個日曆日內(法定節日除外),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IBM中國信息中心(全國免費電話 800-810-1818)是IBM中國唯一授權為IBM個人電腦產品提供軟體技術支持的組織。
藍色快車計算機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全國免費報修電話 800-810-1818)是IBM中國唯一授權為IBM個人電腦產品提供硬體維修服務的組織。
需要強調的是依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以下故障不在退貨、換貨之列:
未在產品說明書規定的使用狀態下使用或未按常規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故障。
故障出現後未經過IBM授權人員檢查、維護的情況。
台式微型計算機主機和筆記本微型計算機機箱曾被非IBM授權人員打開過的情況。
“維護”是指在不更換備件的情況下的測試、對BIOS、驅動程式進行升級或者對作業系統、應用程式做必要的升級;
“不能正常啟動”指機器在啟動過程中當機、報錯(一般會在螢幕顯示錯誤代碼或者有鳴叫提示)、循環啟動、不能正確進入作業系統等現象。
“當機”指系統在正常使用過程中螢幕鎖定,外設沒有回響,並且頻率較高,計算機在負荷較大時偶爾的當機並非電腦的故障。
根據電腦三包的規定,所有性能故障的判斷應在機器標準配置下,並在產品使用說明書規定狀態下進行。
第五條 重複維修
在微型計算機整機的三包有效期內,即有效發票記載購買日起的一年內,計算機主機、外設商品就《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即第二次維修後,整機三包有效期內再次發生《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情況下,消費者可以憑服務單要求銷售者換貨。
第六條 維修時間超長
送修的情況維修時間從消費者送機器到藍色快車服務站,且藍色快車接受服務開始,到藍色快車通知消費者或其委託人取機為止。上門維修的情況維修時間從藍色快車接受服務開始,到藍色快車上門維修服務完成為止。維修期間因聯絡消費者、等待消費者所占去的時間須從維修時間裡扣除。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時間延誤須從維修時間裡扣除。
因為等待備件而使維修時間超過60個工作日的,消費者可以要求銷售者換機。
因為修理者自身原因而使維修時間超過30個工作日的,消費者可以要求銷售者換機。
第七條 退貨與換貨
符合整機退機條件的,按電腦三包第十六條的規定,與主機同時銷售的顯示器、鍵盤、滑鼠等商品一併退貨。符合換機條件的,整機故障的更換整機、外設故障的更換外設、選購件故障的更換選購件。外設、選購件符合退貨條件的,按發票中相應項目的價格一次退清貨款。退款時按《實施三包的微型計算機商品商品目錄》所規定的折舊率收取折舊費。
第八條 選購件
在三包規定第十七條中選購件符合退貨條件的,由銷售者退還選購件的貨款。IBM投影儀屬於電腦外設,不屬於選購件。
第九條 其它
針對電腦三包及本措施規定之外的爭議,由相關方面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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