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議

詞語信息

詞語:雜
拼音:záyì
注音:ㄗㄚˊㄧˋ
釋義:集議;共同評議。《漢書·晁錯傳》:“奏上,上令公卿列侯宗室雜議。”《新唐書·禮樂志四》:“其後羣臣言封禪者多,乃命秘書少監顏師古、諫議大夫朱子奢等集當時名儒博士雜議,不能決。”清章學誠《文史通義·書<吳郡志>後》:“於是會校官汪泰亨,與文學士雜議,用褚少孫例,增所闕遺,訂具誒偽。”張晉藩等《中國法制史》第二編第六章第三節:“對於重大疑案,皇帝令翰林學士、負責知制誥的中書舍人、同平章事、參知政事、御史、諫官等大臣共同評議,稱為‘雜議’,然後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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