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區科學技術局

主要職責
1.根據本區科技工作的實際情況,建立相應的科技管理規章制度,並保障其實施。
2.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全區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規劃並指導建設全區科技創新體系,管理和指導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創業中心工作,推動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提高全區科技創新能力。
3.組織制訂全區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年度計畫;負責區級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和技術創新資金的管理工作,針對本區科技工作的重點,管好用好政府用於科技工作的有關經費,使其充分發揮經濟與社會效益。
4.研究制訂全區科技體制改革、高新技術及產業化、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促進農業與社會發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導科技中介機構、民營科技機構和科技社團的管理工作;協調全區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負責全區科技信息和科技期刊的管理。
5.組織全區工業、農業、社會發展領域的套用科技研究、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研究,以及相關的科技攻關等科技計畫的編制與實施;組織制訂區科技開發計畫、區科技成果推廣計畫、科技興貿計畫;指導協調產、學、研工作;促進我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和科技產業基地的建設與發展;指導發展科技第三產業。
6.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的評價與科技保密、科技統計、科技檔案等工作;負責全區科學技術獎勵工作;指導、監督技術市場、技術中介機構工作;組織國家、市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的推薦、申報工作。
7.歸口管理全區科技外事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我區的國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計畫;協同有關部門開展高新技術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
8.組織實施科技強區工作,推進各鎮(街)、各行業的科技進步工作;指導和協調區政府各部門、各鎮(街)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區開展科技進步考核,爭創全國科技進步先進區工作。
9.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科技人才的政策;參與對全區科技人員的管理、培養、引進,協助區委做好科技副鎮長的選拔、任用管理工作。
10.歸口管理直屬事業單位。
11.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