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司法局

(二)雅安市司法局法制科(行政審批科)。 (四)雅安市司法局律師公證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科)。 (五)雅安市司法局基層工作科(社區矯正工作科)。

簡介

根據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雅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雅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雅委發〔2010〕13號),設立雅安市司法局(以下簡稱市司法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負責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登記、註銷、年審及指導監督工作的職責。
(三)取消組織公證員資格考試報名審核報批的職責。
(四)增加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五)增加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的職責。
(六)加強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責。
(七)加強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督察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章,制訂司法行政規範性檔案和工作發展規劃、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領導監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監獄刑罰執行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負責勞動教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勞動教養的執行和司法行政系統強制戒毒、戒毒康復場所的管理工作。
(四)擬訂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和法制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各地、各行業的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
(五)負責指導、監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外來企業投訴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負責行政處罰工作。
(六)監督管理全省的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幫教安置工作。
(八)組織承辦國家司法考試工作,指導法學教育和司法警官職業教育。
(九)主管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仲裁機構、人員的審查登記工作。
(十)指導司法系統依法行政工作,監督管理所屬社團組織。
(十一)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枝、彈藥、服裝、警車等裝備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監獄、勞動教養系統和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監獄企業集團公司的計畫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省屬監獄、勞動教養所領導班子建設工作,協助市(州)管理司法局的領導幹部,負責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十三)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雅安市司法局設9個內設機構和政治部:
(一)雅安市司法局辦公室。
制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工作計畫並督促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和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保密、政務公開工作;承辦轄區內監獄綜合協調事務;承辦司法行政系統應急事件組織協調工作;承辦績效管理、綜合治理、外事、接待、統計等工作;組織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局信息化建設和網路維護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術網路建設;承辦國際司法協作和為市內重要對外經濟合作提供有關法律證明檔案的有關事務;貫徹執行有關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受理、接待、交辦、轉送、協調處理和督查督辦信訪事項;組織研究、指導、檢查司法行政系統信訪工作。
(二)雅安市司法局法制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本局規範性檔案的制訂、審查、備案工作;對有關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意見;組織有關法律、政策和司法行政改革發展等重大課題的調研工作;指導司法行政系統執法監督和法制工作;承辦行政複議、應訴案件,主持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執法過錯、行政處罰錯案責任追究;負責行政賠償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有關行政審批工作;監督管理局屬社團組織。
(三)雅安市司法局法制宣傳科。
擬訂普法和法制宣傳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實踐主題教育活動和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工作;組織、指導法制宣傳報導工作;承擔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具體工作。
(四)雅安市司法局律師公證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科)。
負責貫徹落實有關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全市律師、律師事務所、公證員、公證機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基層法律服務機構的指導、監督工作;負責對違紀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公證機構和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實施行政處罰;承辦特許執業律師初審工作;指導、檢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監督、指導市律師協會、省公證協會雅安辦事處、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工作。
(五)雅安市司法局基層工作科(社區矯正工作科)。
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社區矯正等工作;指導、監督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幫教安置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
(六)雅安市司法局國家司法考試科。
貫徹落實國家司法考試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承擔國家司法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審核、辦理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負責對取得資格證書者的有關管理工作;參與指導法學(函授)教育。
(七)雅安市司法局司法鑑定管理科。
負責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初審工作;執行司法鑑定管理規定,指導、監督司法鑑定機構實施司法鑑定技術規範;指導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資質管理、質量管理和司法鑑定人專業教育培訓工作。
(八)雅安市司法局計財裝備科。
指導司法行政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中央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的使用;制訂司法行政系統業務裝備配備規劃、基本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服裝和警車等物資裝備;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和政府採購、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投資工作;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通訊和車輛等後勤保障工作。
(九)雅安市司法局警務督察科(監察室)。
制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督察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司法行政機關和監獄警察在執法執勤活動中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對司法行政系統警察使用武器、警械及警用車輛、警用標誌的情況進行督察;承擔機關及其下屬事業單位黨風廉政和反腐倡廉、行政監察、懲防體系建設等工作。
政治部指導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管幹部的考察、任免、調配及日常考核工作;負責機關及其下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勞動工資等工作;對協管幹部進行考核並提出任免和調整意見;負責司法行政系統政治理論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宣傳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下設組織人事科、教育培訓科。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雅安市司法局機關政法專項編制3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政治部主任1名(按副縣級領導職務配備);紀委書記和機關總支書記按市委規定配備;正科級領導職數11名(含政治部副主任1名,兼組織人事科科長),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含監察室副主任1名)。核定工勤人員編制(控制數)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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