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縣衛生局

隆回縣衛生局

隆回縣衛生局,位於隆回縣桃洪鎮木山村(原隆回縣衛生職工中專院內),為全額撥款行政單位,主要職責負責全縣衛生行政管理工作,單位內設辦公室、政工股、規劃財務股、法規監督股(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股)、醫政股、公共衛生股(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紀檢監察室等股室和愛衛辦、紅十字會、醫藥用品採購中心、鄉鎮衛生院財務核算和績效考核中心等機構。

基本信息

單位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實施國家衛生技術規範和食品安全標準,制定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等規範性檔案。

(二)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全縣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集中採購工作。

(三)承擔全縣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統一發布全縣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農村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管理。

(六)組織制定並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政策和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制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傳染病、地方病和血吸蟲病等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負責組織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

(九)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制定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和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促進中醫藥事業的發展。

(十一)負責和規範衛生行政執法與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二)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醫院、民族醫院等)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和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的實施。

(十三)組織制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

(十四)負責縣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按照規定負責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五)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六)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股室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擬訂全縣衛生工作重要檔案,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制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機要保密、行政事務、新聞宣傳、信息綜合、綜合治理、政務公開、後勤管理、公務接待、計畫生育、信訪及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政工股

擬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任免、工資福利、考核獎懲等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資格的考試和評審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全縣性和全市、全省、全國性表彰的組織與推薦工作;負責協調衛生人員下基層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援外醫療隊的組派、培訓、聯絡及服務管理等工作。

(三)規劃財務股

擬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管理大型醫用裝備的配置;研究提出醫療服務價格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監督檢查;執行國家衛生裝備管理辦法和標準;組織落實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相關規範,負責全縣衛生財務、衛生信息的統計和年報的匯總管理;負責對全縣衛生專項經費的監督管理;負責對機關財務和直屬單位的計畫、財務、基建、國有資產等監督管理;協調國外貸款的利用;對本行業學會實施業務指導。

(四)法規監督股(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股)

負責對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應訴工作,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和規範衛生行政執法與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承擔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血液安全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

(五)醫政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機構與醫務人員的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財務監督和評價等工作;負責規定範圍內的個體開業和社會辦醫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協調醫療糾紛調解處理工作;負責全國醫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中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和技術標準;對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臨床用藥等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依據有關規定審查許可中醫人員和中醫行業的中藥人員執業資格,加強中醫人才培養;擬訂全縣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開展醫療衛生方面的技術推廣和科學普及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

(六)公共衛生股(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擬訂並組織實施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實施國家計畫免疫工作;組織調度開展救災防病,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擔指導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負責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組織指導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急性傳染病、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實施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求援並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擬定全市婦幼衛生的發展規劃、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村衛生工作的發展規劃,指導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和專業技術培訓;擬定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規劃、制度政策、運行機制、工作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組織指導全縣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監管;負責全縣農村合作醫療的信息管理工作;貫徹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政策;擬訂全縣落實國家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擬訂全縣公立醫療機構落實網上藥品集中採購的政策措施;制定落實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各項政策配套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七)紀檢監察室

監督、檢查衛生系統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以及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對本部門黨委及其成員和其他領導幹部實行《黨章》、《紀律處分條例》、《廉政規則》和《行政監察法》規定範圍內的監督;查處本系統黨員、幹部、職工違犯黨紀政紀的案件;協助黨組織管好黨風,加強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配合有關部門對幹部進行黨風廉政教育;受理本系統黨員、幹部職工的控告和申訴;屬衛生系統黨風廉政方面的傾向性或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縣紀委監察局報告;完成縣紀委監察局和單位黨政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監督檢查同級及下屬單位財政、人事等工作;處理來信、來訪的相關調查及文字報告。

(八)縣愛衛辦

縣級人民政府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以下簡稱愛衛會)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統一組織、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愛國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有關愛國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一規劃、部署愛國衛生工作;組織、動員全社會成員參加愛國衛生活動;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和評價各單位的愛國衛生工作;縣級人民政府愛衛會由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他有關單位組成,實行成員部門分工負責制。愛衛會各成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愛國衛生工作;縣級人民政府愛衛會辦公室負責愛衛會的日常工作。

(九)紅十字會

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執行《中國紅十字會章程》組織落實中國紅十字會工作的方針、政策,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紅十字會工作;指導全縣各鄉鎮紅十字會工作,推動全縣紅十字會各項工作的開展;依法爭取國際、國內紅十字會資金、物質援助,努力為我縣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出力;開展全縣備災救災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開展救護和救助工作;依法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及時向災區民眾和受難者提供人道主義援助;組織會員和自願工作者開展人道領域內的社會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開展衛生救護的宣傳和普及工作,組織開展民眾性初級衛生救護知識培訓;依法參與、推動無償獻血和愛滋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工作;依法開展社會募捐活動。參與國際人道主義救助工作; 發展與各地紅十字會之間的友好交往;開展與國際、國內紅十字會的合作與交流工作;開展有益於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揚人道主義精神的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培養青少年人道主義意識,弘揚紅十字會的人道、奉獻、博愛精神;加強基層組織工作建設。大力發展新組織,發展新會員,不斷增強紅十字隊伍;宣傳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基本原則,並依照有關規定開展工作;興辦符合紅十字宗旨的社會福利事業和經濟實體;完成縣委、縣政府委託和上級紅會交辦的其他事宜。

(十)醫藥用品採購中心

根據各醫療衛生單位採購預算和採購計畫,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則,按規定的程式組織開展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招標採購活動;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的網上採購進行監督管理;審查參加我縣藥品集中招標採購活動的供應商資格,建立供應商庫,定期對供應商的資質和信譽進行評定和審核;按確定的採購方式,擬定採購檔案、項目採購信息並提交縣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發布政府採購公告;組織醫療器械和大宗辦公用品的開標、評標、定標,簽訂成交通知書;接受有關監督部門對醫藥用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的業績考核和監督檢查;接受供應商的詢問或者質疑;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辦理接受委託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項目的其他事宜;收集和統計採購信息,按時上報報表;集中招標採購有關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教育和培訓工作人員,定期考核採購人員的專業水平、工作實績和職業道德狀況,制定內部工作管理辦法;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鄉鎮衛生院財務核算和績效考核中心

貫徹執行《會計法》及會計制度等有關規定,負責全縣鄉鎮衛生院的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負責對衛生院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貫徹落實,負責對各衛生院綜合預算的審核工作;負責全縣鄉鎮衛生院經費的預算、核算、決算,確保鄉鎮衛生院財政撥款及時、足額撥入,並按時撥付給鄉鎮衛生院;負責全縣鄉鎮衛生院的上級專項資金(含物質、器械)的申請、撥入工作,監督資金的專款專用並跟蹤問效;分析全縣鄉鎮衛生院經濟運行狀況,及時掌握鄉鎮衛生院的資金流向,確保鄉鎮衛生院的經濟良性循環,為鄉鎮衛生院事業健康發展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建立並完善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規範鄉鎮衛生院財務行為,確保鄉鎮衛生院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完整、合法;負責對鄉鎮衛生院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實現鄉鎮衛生院會計核算電算化,數據共享網路化;科學制定績效考核辦法,規範考核程式,加強對衛生院內部考核的指導。

領導班子

黨委書記、局長劉一平

主持衛生局全盤工作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黃啟勇

分管人事政工、扶貧建整、績效文明考核、辦公室等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縣人民醫院院長尹志安

主持縣人民醫院全盤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奉文共

分管疾病控制、衛生監督、依法行政、行政許可、政務公開、計畫生育、安全生產、創衛、統戰等工作。

副局長周英華

分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藥品醫藥器械集中採購等工作。

黨委委員、紀檢書記肖劍成

分管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行政效能建設、最佳化經濟環境、惠農減負、信訪、醫藥招標採購監管等工作。

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唐書芳

分管護理、綜治穩定、依法治縣、工會、共青團、婦聯、關心下一代和老幹部等工作。

黨委委員賀興同

分管財務、鄉鎮衛生院財務集中核算、招商引資、工業建設、物價財稅、審計、統計、公共節能等工作。

人員編制

縣衛生局黨委書記、局長劉一平,共有班子成員13人。單位編制36人,其中行政編制17人、機關後勤服務人員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人、紅十字會2人、醫藥用品採購中心3人、鄉鎮衛生院財務核算和績效考核中心12人,實有在崗人員45人,退休22人。全縣現有公立醫療衛生機構33個,其中縣直醫療衛生機構有縣人民醫院、中醫院、婦保院、疾控中心、衛生監督所、農村合作醫療辦、皮防所等7個,鄉鎮衛生院26個,全縣現有編制床位數1913張,共有村衛生室1083個,個體診所10人,現有在職衛生工作人員2775人,衛技人員2104人,鄉村醫生共1195人,村婦幼保健員9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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