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川縣法制辦公室

機構職責
(一)負責全縣依法行政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業務指導和監督考核,完善和推進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二)編制和實施縣規範性檔案的年度計畫及中長期規劃。
(三)負責對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
(四)負責縣委及其工作部門、縣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的規範性檔案和重大具體行政行為備案審查職責;承辦縣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呈報玉林市人民政府備案事宜;清理、編輯縣人民政府的規範性檔案。辦理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等草案徵求意見的答覆工作。
(五)負責組織涉及政府行為規範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並對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行政執法工作;對行政執法檢查項目提出統籌安排意見;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
(七)依法清理、認定並向社會公布行政執法主體;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行政複議人員業務培訓;負責行政執法證件、行政複議資格證件申領審查和管理工作;負責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統計分析工作。
(八)負責對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行政許可權有關法律事項的審核。
(九)負責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事務。
(十)承辦向縣人民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承辦因不服縣人民政府行政處理決定依法向玉林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的答覆工作;代理涉及縣人民政府的訴訟、仲裁、強制執行和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協調解決行政複議管轄、行政賠償義務爭議;對全縣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對行政機關違反行政複議法的行為依照規定的職權和程式提出處理建議;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統計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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