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秋明[原海南農墾總局審計處副處長]

陳秋明,男,政協海南省第六屆委員會委員曾任海南省農墾總局審計處副處長、審計局副局長及調研員、財務處處長等職務。

人物簡歷

陳秋明,男,政協海南省第六屆委員會委員曾任海南省農墾總局審計處副處長、審計局副局長及調研員、財務處處長等職務。

人物事件

2014年3月,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原海南農墾總局審計處副處長陳秋明犯受賄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陳秋明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10萬元,繼續追繳其違法所得。

海南二中院審理查明,2008年至2013年期間,被告人陳秋明利用擔任海南省農墾總局審計處副處長、審計局副局長及調研員、財務處處長的職務便利,在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審計、財務審計及評估業務上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總計92萬元。其中,現金84.9萬元、高爾夫球消費卡2張總計價值6萬元、購物卡3張總計價值1.1萬元。

海南二中院認為,被告人陳秋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92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應依法懲處。案發前,被告人陳秋明退贓6萬元,可酌情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陳秋明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2015年1月16日政協海南省第六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鑒於陳秋明嚴重違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根據中共海南省委的建議,依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二十九條規定,決定:撤銷陳秋明的政協海南省第六屆委員會委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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