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謨[北洋軍閥]

陳嘉謨[北洋軍閥]

陳嘉謨,字峴亭,清同治十一年出生於一個比較富裕的農民家庭, 自幼在本村私塾念書,19歲考入北洋速成武備學堂,學習二年。 畢業後在馮國璋部歷任排長、連長,25歲與馮國璋的侄女結婚,後晉升為營長、團長。1919年在直系吳佩孚部第二十五師任旅長。1921年,在湘鄂混戰中受傷,1922年任二十五師師長。1926年2月14日,湖北督軍蕭耀南暴死,陳嘉謨繼任湖北督軍職務。困守武昌40餘天,兵敗被俘,後寓居天津,病亡此地。

人物經歷

陳嘉謨“為人寡言笑,他的信條是服從命令,不怕死”,並對政治不感興趣。陳的這種做派和風格得到其旅長蕭耀南的賞識,1921年蕭出任湖北督軍,陳嘉謨亦開始平步青雲。1926年蕭耀南病故,陳接替了蕭的遺缺,出任湖北省督軍。不久,國民革命軍開始北伐,由於陳嘉謨資歷較淺,難服眾望,且毫無政治頭腦,很難應付當時的混亂局面。

1926年5月,國民革命軍出師北伐。同年8月26日,以葉挺為團長的國民革命軍第四軍獨立團,開始攻打湖北鹹寧的汀泗橋、賀勝橋。北洋軍以吳佩孚、陳嘉謨為首,指揮兩萬多人據守頑抗,經過一天多的激烈戰鬥,於8月27日夜,北伐軍攻占了汀泗橋、賀勝橋。吳佩孚、陳嘉謨退遁武漢,9月6日,北伐軍又攻克漢陽,7日占領漢口,吳佩孚令陳嘉謨、劉玉春死守武昌,對於戰事前景陳嘉謨態度較為曖昧,抵抗不抵抗都行。期間,直系軍閥首領吳佩孚曾下令挖渠引水入城阻止北伐軍,陳嘉謨極力反對。北伐軍將其圍困一個多月,直至彈盡糧絕。10月9日,吳佩孚見大勢已去,便偕部下靳雲鍔、杜西鈞乘火車北逃。10月10日,北伐軍攻破武昌城,俘敵萬餘名,陳嘉謨、劉玉春也做了北伐軍的俘虜。

陳嘉謨性格直爽倔強,信佛經、善書法,好嗜鴉片。但平素不講究穿戴。在北洋軍任職期間,鞋襪始終讓家人自做。1928年被北伐軍釋放後,一直在天津日本租界區住閒。在此期間,蔣介石曾以每月三百元的許諾,讓其出任國會議員,被拒絕。1937年“七七”事變後,日寇又請其“出山”,也未答應。陳在津期間,沒有經濟收入,一切開支都靠家中供給。1930年曾回老家一趟,將房屋拆賣一處,1950年鎮壓反幹革命時被關押,不久病死,時年76歲。

人物軼事

困守武昌時,城內的幾十萬居民。糧食與飲水都已短缺,居民只能以貓、鼠等充飢,餓死人較多。陳、劉的行為激怒了北伐軍將士和武漢的民眾。兩人被俘後喊殺聲一片,各民眾團體強烈要求將陳、劉付諸“人民公判”,

1927年2月7日,國共合作下的武漢國民政府法務部制訂了一個《反革命罪條例》。這是中國歷史上首次正式立法將“反革命”定為一種刑事罪名。2月10日,湖北人民審判委員會運用該條例審訊劉玉春和陳嘉謨,控告他們犯有“殘害人民”、“占據城池”及“反革命”等罪狀。這一案件還未開庭,就已經被直接定名為“陳、劉反革命案”了。中國歷史上的第一起反革命案由此誕生。

經過四個月關押的陳嘉謨、劉玉春“面貌如昔時”、“衣冠完整”。“劉強悍如前,唯陳略現驚恐狀耳”。審判委員會主席徐謙先據兩論告代表所指控的犯罪事實,詳細訊問陳嘉謨。對於兩論告的指控,陳嘉謨策略是總體認罪,但又通過具體說明一一加以否認。

徐謙又訊問陳現在有何感想,知罪否?陳答道,現讀革命書,非常覺悟,甚佩服孫總理,並甚信三民主義,深知此前之非,實為慚愧。陳回答完畢,時間已過午後兩點,大家早已飢腸轆轆。徐謙遂下令將陳帶下,宣布退庭休息。

誰知,這一休庭就再無結果。經過第一次開庭之後,陳、劉反革命案就不了了之,時隔不久,兩人重獲自由。因而坊間有傳言,陳嘉謨與國民革命軍前敵總指揮唐生智曾為結拜兄弟,說唐願意以200萬元為陳嘉謨贖命。陳嘉謨先去日本,後流落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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