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列設計師國家職業資格認證

陳列設計師國家職業資格認證

本標準規定了陳列設計師類別、等級劃分、資質標準、培訓要求及考核認定方法。

條件

陳列設計師國家職業資格認證陳列設計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
1主題內容與適應範圍(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本標準規定了陳列設計師類別、等級劃分、資質標準、培訓要求及考核認定方法。

高級陳列師設計師資格認證高級陳列師設計師資格認證

本標準適用於各領域陳列設計服務。
2規範性引用檔案(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3術語和定義(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陳列設計 (display design)(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運用藝術手段,通過對色彩和風格、燈光藝術的準確把握及商業運作模式的正確理解而進行的賣場規劃與布局設計、各類建築空間裝飾、各類展覽會、各類商業活動現場布置等服務活動。
3.2陳列設計師 (display designer)(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中赫時尚高級陳列管理課程中赫時尚高級陳列管理課程

從事陳列設計的中高級專業策劃設計人員
3.3陳列設計師培訓(考試)定點機構
經中國商業聯合會(培訓部)組織上報,在商務標準化主管部門備案、具備國家有關規定資質的培訓機構/企業。
3. 4 標準學時
按照60分鐘為1小時的計算單位,學習滿1小時為一個標準學時
4類別(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4.1陳列設計師(服飾類)(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4.2陳列設計師(裝飾類)(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5等級劃分
本職業共設兩個等級
5.1陳列設計師(簡稱DD)(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5.2高級陳列設計師(簡稱SDD)(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6資質條件
6.1基本條件:
無色盲、無智障、低空作業不暈眩、垂直方向10米內作業行動自如。
6.2陳列設計師(DD)條件應符合下述條件之一。
6.2.1 職高、中等專科學校畢業,連續從事本行業3年以上,經“DD培訓(考試)定點機構”考前強化培訓並取得定點機構頒發的合格證書。(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6.2.2 大專學歷(含同等學歷)以上,經“DD培訓(考試)定點機構”考前強化培訓並取得定點機構頒發的合格證書。
6.3高級陳列設計師(SGDD)條件應符合下述條件。(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6.3.1 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
6.3.2獲得陳列設計師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三年以上或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八年以上。
6.3.3 英語水平達到國家4級以上(含4級)。
6.3.4 經“DD培訓(考試)定點機構”考前強化培訓並取得定點機構頒發的合格證書。
7培訓(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1受訓人培訓期限(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陳列設計師不少於80標準學時,高級陳列設計師不少於100標準學時。
7.2培訓教師基本資質(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培訓陳列設計師的教師應具有本專業高級技術職稱,具有2年以上教學經驗或3年以上本專業工作從業經歷,並主持過10個以上的陳列設計項目,且該項目應有良好的效果。
7.3培訓機構/企業硬體設施基本條件(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3.1 培訓場地總面積不低於400㎡;(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3.2 可容納至少20人的培訓教室;(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3.3 練習廳,不少於50㎡,配備有櫥窗、賣場、貨架、貨品等;
7.3.4 必備的教學工具和設備,投影儀、電腦等。
7.4培訓內容(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4.1 陳列設計師(服飾類)培訓主要內容:
7.4.1.1 陳列設計的商業套用(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陳列概念及商業意義(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陳列團隊建設及在企業中的套用
7.4.1.2 陳列設計與消費者購買心理
消費者心理學概論(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陳列設計中消費者心理學的套用
7.4.1.3 服飾搭配及套用
服飾文化與發展動向、服裝心理
服飾設計與陳列設計(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服飾搭配及套用。(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4.1.4 陳列色彩設計
商用色彩設計(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商用色彩設計方法及規律
色彩心理設計基礎(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店堂陳列色彩設計
櫥窗陳列色彩設計、色彩設計與陳列氛圍營造(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4.1.5 陳列燈光設計
商業照明概述、燈光造型及效果(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陳列設計中的燈光套用、陳列中的燈光特效設計
7.4.1.6 賣場陳列設計與規劃
賣場的通道規劃、陳列分區
賣場陳列的基本法則、賣場的陳列設計。(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4.1.7 櫥窗陳列設計
櫥窗陳列設計的要素、櫥窗陳列的基本法則(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櫥窗的陳列設計與賣場陳列的統一。(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4.1.8 展覽會陳列設計
展會的陳列設計要素、展會的陳列設計方法。(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4.1.9 陳列的風格與技巧
國際陳列設計的主要風格、陳列設計中的技巧及其運用。(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4.1.10 陳列手冊的制定和規範
陳列設計中陳列手冊的套用、陳列手冊的作用和規範、陳列手冊的製作和貫徹。
7.4.2 高級陳列設計師(服飾類)培訓主要內容:(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4.2.1 陳列設計與企業行銷。(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4.2.2 陳列操作流程及陳列管理。
7.4.2.3 品牌文化與消費群定位分析。
7.4.2.4 燈光設計在陳列設計中的高級套用。
7.4.2.5 商業色彩在陳列設計中的高級套用。(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4.2.6 賣場陳列設計。
7.4.2.7 櫥窗陳列設計。(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4.2.8 陳列設計的高級創意。
7.4.2.9 品牌的形象推廣與視覺行銷。
7.4.3陳列設計師(裝飾類)培訓主要內容:(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4.3.1建築空間裝飾陳列概述
7.4.3.2空間裝飾分類、流派與風格(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4.3.3各種材料及飾品的搭配原理
7.4.3.4空間裝飾陳列設計流程與預算(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4.3.5經典案例分析(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4.4高級陳列設計師(裝飾類)(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4.4.1建築空間裝飾與客戶心理
7.4.4.2空間裝飾操作管理(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4.4.3空間裝飾定位與客戶分析(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4.4.4陳設品與材料套用分析(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4.4.5不同空間的陳設需求與搭配要點(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7.4.4.6裝飾陳列設計創意
7.4.4.7實際案例操作
8考核
8.1 考核方法(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考核方法包括綜合考核和實訓考核。
8.1.1 綜合考核方法:理論考試、實際操作考核評分(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8.1.2 實訓考核方法:策劃方案、實際操作
8.1.3 考核題目類型包括:理論方案題、實際操作題。
8.1.4 申報考核人員自申報批准之日起應在六個月內完成考核任務,考
核機會共三次。
8.1.5 考核的組織由中國商業聯合會培訓部統一部署。 (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8.2考核內容與考分分配
8.2.1 陳列設計師考核總分為150學分。考核包括綜合考評和實訓考核,其中綜合考評為100分,實訓考核為50分。
8.2.2 高級陳列設計師考核總分為200學分。考核包括綜合考評和實訓考核,其中綜合考評為120分,實訓考核為80分。
9 管理原則(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9.1實行註冊制度,註冊期為三年,對註冊的陳列設計師在頒證單
位網站公布。
9.2對註冊期滿的陳列設計師,在註冊期滿半年前到原註冊機構申
請繼續註冊。(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9.3在同一級別的繼續註冊,註冊期內不少於40標準學時的繼續
教育。
10認定方法(中赫時尚唯一培訓機構)
10.1 採取本人自願申請、資格審核、培訓與考試相結合的認定方法。
10.2 申請人提供必要的材料(申請表格、簡歷、學歷證書複印件、
工作業績證明),經審核、考試合格者,頒發資格證書。
10.3 中國商業聯合會組織陳列設計專業機構負責考試、審核、認定、
發證的工作。
中國商務部中國商業聯合會組織陳列設計專業機構負責考試、審核、認定、
發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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