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佑武

2000年6月18日,湖南大學法學專業與湖南財經學院法律系合併組建湖南大學法學院,遂由湖南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系轉至湖南大學法學院工作。 2001年起,師從李步雲先生研習法治與人權理論,工作重心由湖南大學法學院轉向湖南大學法治與人權研究中心,逐步開始進行人權研究與人權培訓工作。 2004年9月,與原湖南大學法治與人權研究中心主要成員李步雲先生、楊松才教授南下廣州組建廣州大學人權研究中心,擔任李步雲先生主任助理。

陳佑武,男,湖南益陽人,無黨派人士,法學教授。本科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先後師從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李步雲先生與武漢大學資深教授李龍先生攻讀碩士與博士學位。本科畢業分配到湖南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系工作。1998年9月湖南大學在人文社會科學系恢復法學專業,與唐超華老師二人成立法學教研室,是湖南大學法學專業恢復時僅有的2位法學專業專任教師。鑒於當時法學師資缺乏,在擔任湖南大學第一個法學專業班班主任的同時,承擔了法制史、經濟法等多門法學課程的教學任務。1999年通過律師資格考試。2000年6月18日,湖南大學法學專業與湖南財經學院法律系合併組建湖南大學法學院,遂由湖南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系轉至湖南大學法學院工作。2001年起,師從李步雲先生研習法治與人權理論,工作重心由湖南大學法學院轉向湖南大學法治與人權研究中心,逐步開始進行人權研究與人權培訓工作。2004年6月,與李頌光律師發起成立湖南天潤人合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事務所副主任。2004年9月,與原湖南大學法治與人權研究中心主要成員李步雲先生、楊松才教授南下廣州組建廣州大學人權研究中心,擔任李步雲先生主任助理。現為廣州大學人權研究中心副主任、廣州大學檢察理論研究中心副主任。廣東省第五批“千百十人才工程”培養對象,2010-2011年度北京大學訪問學者。自2000年以來,在湖南、廣東等地參與組織人權培訓三十餘期。主要從事人權理論與法學理論研究。專著主要有:《人權的原理與保障》(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法治文明視野下的人權保障――中國受刑人人權保障研究》(中國檢察出版社2010年版);合著與主編5部;發表論文30餘篇;主持課題6項;獲獎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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