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嫁

陪嫁

陪嫁,指嫁妝。是女子出嫁時,從娘家帶過去的東西,在古代是女人和丈夫的私人物品,稱為“陪嫁”,婆家是無權動用和干涉,在古代,侵占媳婦的嫁妝是很惡劣的行為,對名聲很不利。

基本信息

基本內容

一般來說,女方陪嫁的東西中細軟居多。現在更多的是男女雙方商量好,將需要的東西根據各方的能力分開來買,房子一般男方來買,裝修好,像家具啦,被褥啦,由男方來置辦。家電啦,細軟啦,由女方來買。不過現在大都是獨生子女,劃分就沒那么細了,女方家裡非但彩禮不收,還會陪嫁很多東西。古代還有陪嫁丫環。

詳細釋義

〈方〉∶嫁妝詳細解釋1. 女子出嫁時母家所贈與的財物。《西遊記》第十一回:“﹝ 唐王 ﹞即將御妹的妝奩、衣物、首飾,盡賞賜了 劉全 ,就如陪嫁一般。” 端木蕻良 《早春》:“因為姑姑和我爸爸感情也好,陪嫁的地就有五十垧。” 趙樹理 《傳家寶》一:“﹝針線筐﹞原是她娘出嫁時候的陪嫁,到她出嫁時候,她娘又給她作了陪嫁。”2. 舊時指隨嫁到男家的婢僕。《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二回:“ 鴻甫 的那一位老姨太太,本是他夫人的陪嫁鴉頭。” 巴金 《新生·三月十六日》:“陪伴母親的就只有那個跟著母親陪嫁到我們家來的老婢女。”

古代習慣

1、彩禮、聘禮是男方給女方家人的,女方父母有可能將聘禮加上自己積蓄作為嫁妝給女兒。
2、嫁妝是給新娘子的,屬於新娘子的私人財物,婆家是無權動用和干涉的,如果要動媳婦的嫁妝,必須得到媳婦的同意,而媳婦如果不同意也是正當的。在古代,侵占媳婦的嫁妝是很惡劣的行為,對名聲很不利。
3、女人去世後,她的嫁妝只能由親生子女繼承,如果沒有子女,則要由娘家後人繼承。這是因為從某朝代以後(忘記了是唐還是宋明),中國女子實際上有一定的繼承權,而對娘家財產的繼承就是通過嫁妝來體現,所以如果她沒有後人要返還給娘家,夫家其他人是不得占用的。
4、如果女人被休離或者離開夫家,嫁妝自己帶走,沒有分割一說。
5、古代的現實生活中,很多媳婦還是會因為軟弱被婆家霸占嫁妝,但這種事情如果有人告或傳出去,婆家是要付出代價的。古代女子通常用嫁妝來補貼家用(小家庭),資助丈夫讀書或經商,養育並傳承給孩子,也有特別賢惠的還用自己的嫁妝給丈夫納妾,以提高自己的地位。

用品清單

陪嫁陪嫁

⑴皮箱紅色一大一小

⑵紅色帶蓋子有提手的桶1個

⑶小孩洗澡盆1個

⑷小孩子的座便器(紅色或粉色)

⑸臉盆1個(紅色)盆底有喜字

⑹水壺1個最好紅色

⑺玩具人偶或者玩具動物1對(公母)

⑻牙刷牙杯毛巾1對

⑼新衣服(內衣外衣幾套放在皮箱裡)

⑽草蓆

⑾床上用品1套床單、枕頭1對、被子(每樣東西貼上喜字)

⑿在紅桶裡面放柚子、30元紅包

⒀紅色傘1把(伴娘打傘,對天要遮傘到車上)

⒁拖鞋1對

⒂燈籠1對(手電筒照亮)

⒃掛麵碗10個、布置大廳的紅布1塊、對聯、紅包、喜字

⒄針線1包、烹飪書1本

⒅鞭炮5卦、龍鳳燭1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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