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理工學院大學生口才協會

陝西理工學院大學生口才協會是在院團委的指導下成立的社團組織,由學生自發的活動,以培養大學生的口才及公關能力,從而增強我院廣大學生在人才市場上的競爭能力。


協會的歷屆主席會議成員為:
第一屆委員會:
主席:王清宣
副主席:陳敬賢,伍登國
第二屆委員會:
主席:王清宣
副主席:陳敬賢,伍登國
名譽副主席:徐亞鵬,李少華
第三屆委員會:
主席:夏青
副主席:孫瑜,耿瑞,馮勛
第四屆委員會:
主席:李欣
副主席:王陸濤,劉茹,曹娜
第五屆委員會:
主席:呂丹君
...
陝西理工學院大學生口才協會章程
(經2002年10月19日主席會議修改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宗旨
陝西理工學院大學生口才協會是在院團委的指導下,由學生自發的活動,以培養大學生的口才及公關能力,從而增強我院廣大學生在人才市場上的競爭能力。
第二條 目標
充分利用大學生第二課堂,培養一大批口才人才,將陝西理工學院大學生口才協會創辦成一流的學生社團。
第三條 口號
一人之辯,重於九鼎之寶;三寸之舌,強於百萬雄兵
第四條 工作任務
(一)利用本協會的特色優勢積極開展愛國主義教育,並對當前國內外重大時政、新聞焦點和熱點、社會問題等進行評述。
(二)積極配合學院黨政有關部門、院學生會以及學院相關學生組織開展一些豐富多彩、積極健康、生動活潑的活動,豐富校園文化生活,陶冶學生情操,積極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
(三)大力加強與外界高校、商場以及其它有關部門的聯繫,積極開展一些有利於本協會發展、有利於本協會會員成長、有利於推動社會進步的活動。
第五條本協會是在院團委正式註冊的並直接受其指導的院級學生社團。
第六條本協會嚴格遵守陝西理工學院學生組織管理條例以及學生社團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本協會在重大問題上採取民主集中制原則進行決策。
第二章 會 員
第八條凡承認本協會章程,熱愛口才藝術,並且在本協會正式登記、註冊並交納會費的我院學生均可成為本協會會員。
第九條會員的權利
(一)在本協會各級組織中有選舉權、被選舉權。
(二)有發表自己意見,並提出建議,進行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三)有參加本協會舉辦的一切活動的權利。
(四)有借閱本協會書刊等口才工具的權利。
(五)有參加本協會一年一度評優的權利。
(六)對在院級、市級及其以上級別舉辦的演講賽、辯論賽等相關活動獲獎的會員實行雙重獎勵。
第十條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維護本協會利益、服從本協會安排。
(二)按時交納會費。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全體會員代表大會
(一)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關。
(二)由全體會員代表組成。
(三)一年召開一次。
(四)採取民主集中制原則對本協會重要負責人進行公開選舉及監督。
(五)對本協會重大提案進行決策。
第十二條主席會議
(一)由主席、副主席及主席助理組成。
(二)在全體會員代表大會休會期間代行全體會員代表大會權力。
(三)對本協會各項活動進行領導、總體策劃。
第十三條紀律檢察委員會
(一)獨立行使其監督職能,不受任何部門和個人的影響。
(二)對全體會員代表大會及主席會議負責。
第十四條主席
本協會的全權代理人,全面負責本協會的各項工作,接受全體會員代表大會和紀律檢察委員會的監督。
第十五條副主席
(一)具體負責分管部室的具體工作。
(二)積極協助主席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主席助理
(一)協助主席日常工作。
(二)對本協會開展的各項工作及各部室工作進行監督。
第十七條辦公室
(一)負責本協會的常規性工作安排。
(二)負責本協會的檔案制定、傳送、歸檔等工作。
(三)負責本協會的會議安排、會議記錄以及各項活動的攝影、錄像等工作。
(四)負責本協會各部室及個人工作量化考核。
(五)負責本協會會員的入會與退會工作。
第十八條組織部
負責本協會各項活動的策劃、組織與安排。
第十九條宣傳部
負責本協會的全面宣傳工作及網路建設。
第二十條外聯部
負責本協會的全面對外聯繫工作。
第二十一條財務部
(一)負責本協會的一切財務工作。
(二)實行嚴格的會計、出納制度。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屬於陝西理工學院大學生口才協會。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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