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電視購物頻道建設和管理的意見

(六)開辦電視購物頻道應具備的條件。 (八)未開辦購物頻道的電視播出機構可以開設專門購物時段。 (十二)嚴禁擅自開辦電視購物頻道和播出電視購物節目。

廣電總局關於電視購物頻道建設和管理的意見
(2009年12月10日)

為發展電視購物產業,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樣化的消費需求,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培育廣播電視新的經濟成長點,實現廣播電視收入結構調整,現就電視購物頻道建設和管理提出以下意見。
一、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發展電視購物有利於拉動內需、促進廣播電視產業發展。電視購物作為一種無店鋪銷售形態,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電視購物藉助電視媒介傳播商品和服務信息,不僅形象生動,而且迅捷及時,能夠滿足生產者和消費者的多樣化需求,對於加快商品流通,拉動國內消費,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同時,發展電視購物,有助於增加廣播電視新的創收渠道,改變目前單純依靠廣告的狀況,促進廣播電視產業繁榮發展。
(二)發展電視購物必須進一步加強管理。各級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和播出機構要充分認識發展電視購物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強化發展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高度重視電視購物的頻道建設和管理工作,認真履行管理職責,有效解決資源配置不科學、主體弱小分散、商業誠信缺失、公信力不高等影響和制約電視購物發展的主要問題,確保電視購物科學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三)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最佳化電視購物播出資源配置和提升服務質量為核心,以構建和完善產業鏈為重點,以頻道專業化、經營規模化為方向,完善市場主體,創新經營模式,形成結構合理、導向正確、信譽良好、充滿活力、競爭優勢明顯的電視購物發展新格局。
(四)基本原則。堅持誠信為本,增強責任意識,拒絕虛假宣傳,履行服務承諾,強化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堅持廣電為主,積極吸納社會資源,強化對頻道設立和節目製作、播出的管理,牢牢把握正確的經營方向;堅持規模發展,合理布局,最佳化結構,鼓勵合作、兼併、重組,培育大型支柱企業,提高產業集中度和規模效益,做強做大電視購物產業;堅持平穩過渡,切實做好模擬向數字轉變、時段向頻道轉變、分散向集中轉變的調整和過渡工作。
三、主要政策措施
(五)科學配置電視購物頻道資源。電視購物頻道配置,既要適應電視購物市場需求,也要加強巨觀調控,防止一哄而上;既要滿足廣播電視產業發展和增長的需求,也要遵循電視購物規律,為規模發展打好基礎。
符合條件的電視播出機構,可從現有的自辦頻道(衛星、綜合、新聞、科教、教育、農業、少兒、動畫、公共、民族語、國際類頻道除外)中,調整開辦1套購物頻道。
在嚴格控制總量的前提下,頻道數量偏少、調整難度較大且當地有線網路數位化改造已基本完成的電視播出機構,符合條件的可開辦1套有線數位電視購物頻道。
已經開辦有線數字付費電視購物頻道的電視播出機構,不得再調整開辦購物頻道或新增數字購物頻道。但經廣電總局批准,可將有線數字付費電視購物頻道變更為有線數位電視購物頻道。
不再批准開辦有線數字付費電視購物頻道。
(六)開辦電視購物頻道應具備的條件。1.符合《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廣播電台電視台審批管理辦法》的規定;2.當地人口較多,消費市場較大,開辦機構實力較強;3.頻道定位清晰,具有包括網際網路購物在內的完善的發展規劃和實施計畫;4.具有完備的節目審查、產品質量保證制度;5.具有必要的經營和管理專業人員;6.具有完善的商品開發、節目編播、信息管理、物流配送、呼叫中心、售後服務等系統的搭建方案;7.全國播出的購物頻道的自有啟動資金不少於1億元,省級行政區域內播出的不少於5000萬元,市地級行政區域內播出的不少於3000萬元,啟動資金須以現金出資,不得以無形資產、實物或場地等折價。
(七)鼓勵聯合、合作和差異化發展。電視播出機構可以聯合開辦購物頻道,使用同一頻道名稱、呼號,共享商品、信息、物流、結算等資源,合作經營,協定分成;業績優秀的購物頻道可以輸出資金、團隊、技術、管理等,參與合辦其它購物頻道;管理規範、服務質量高、經營效益好的購物頻道,可以逐步擴大覆蓋範圍。
鼓勵電視播出機構開辦特定經營種類的購物頻道,豐富電視購物商品和服務,探索差異化發展道路。鼓勵開辦購物頻道的播出機構及其控股的購物企業積極發展網路廣播電視、移動多媒體廣播(CMMB)、手機電視、IP電視、互動點播等新媒體購物方式。
(八)未開辦購物頻道的電視播出機構可以開設專門購物時段。為穩定經營,擴大電視購物市場份額,提高規模化發展水平,未開辦購物頻道的電視播出機構,可選擇在1套現有自辦頻道(綜合、新聞、科教、教育、少兒、動畫、農業、國際類頻道除外)中,開設1個時長不超過5小時的專門購物時段(19:00-21:00除外),連續播出1套經批准的電視購物頻道的節目。經批准開辦有線數字購物頻道的電視播出機構,在當地有線網路數位化轉換期間,也可依照上述要求開設專門購物時段作為過渡。
(九)積極做好購物頻道入網傳輸工作。現有頻道調整開辦的購物頻道,可繼續通過有線模擬和數字網路傳輸;有線數字購物頻道應通過有線數字網路傳輸,以推動有線網路數位化轉換。有線網路機構要努力增加購物頻道的入網傳輸數量,傳輸費用應公開公平、科學合理,有利於穩定經營和促進競爭發展。
(十)積極吸納社會資源合作發展。播出機構在嚴格掌握購物頻道所有權和節目編排、審查、播出權的前提下,可將購物頻道的商品開發、節目製作、信息管理、呼叫中心、物流配送、售後服務等經營性業務剝離,與符合要求的國有、民營機構組建由播出機構控股的購物經營企業,其中呼叫中心、物流配送、售後服務等業務,也可以契約方式委託給專業機構經營。
四、管理要求
(十一)嚴格履行審批程式。播出機構調整、合辦、新增購物頻道和變更購物頻道覆蓋範圍等,須按照《廣播電台電視台審批管理辦法》和本意見要求,向所在地同級廣播影視部門提出申請,逐級上報,經廣電總局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有線數字付費電視購物頻道變更為有線數位電視購物頻道的,也須依照上述程式逐級上報審批。聯合開辦購物頻道的,開辦各方應簽訂合作協定,分別由當地同級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報經省級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後,由其中一家播出機構按規定程式報批。
播出機構開辦專門購物時段,須與購物頻道及其購物企業簽訂合作協定,經當地同級廣播影視行政部門、省級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逐級審核同意後,報廣電總局備案。備案內容包括播出頻道名稱、時段安排、節目來源、經營單位、合作期限和合作協定等。
(十二)嚴禁擅自開辦電視購物頻道和播出電視購物節目。未經廣電總局批准,任何機構不得開辦電視購物頻道,不得調整現有電視頻道節目設定範圍變相開辦電視購物頻道,不得擴大覆蓋範圍。有線網路機構不得以視頻點播、信息服務、電視指南等名義開辦電視購物頻道和節目,也不得傳輸未經批准和超出覆蓋範圍的電視購物頻道。
2010年1月10日起,除經批准開辦的電視購物頻道和經備案的專門購物時段外,其他模擬、數字和付費頻道,一律不得播出電視購物節目。
(十三)嚴把審查責任關,確保購物節目導向正確、內容健康。播出機構要完善審查把關制度,切實履行節目審查職責,電視購物頻道和專門購物時段所播出的購物節目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體現良好的文化品位和格調。
電視購物頻道和專門購物時段所播出的購物節目,要嚴格按照《廣電總局關於加強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和居家購物節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真實介紹和展示所售商品,避免虛假、誇大宣傳。購物頻道和專門購物時段不得播出廣告(含電視購物短片廣告)。經備案的專門購物時段播出購物節目時,須在螢幕右上角標明“購物”字樣。專門購物時段不計入廣告時間,其所在頻道不得再播出購物短片廣告。
(十四)嚴格掌控電視購物的經營主導權。播出機構在社會合作中,不得以購物頻道資源作價入股或作為合作條件,不得以收取節目審查費、播出費和頻道占用費等方式,變相出租、轉讓購物頻道。社會合作機構可以參與購物企業的經營和管理,但不得介入頻道編播業務。
(十五)建立、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開辦電視購物頻道的播出機構應加強對其所控股的購物企業的管理,要求購物企業提高市場意識,強化服務責任,採取有效措施,保障電視購物消費者權益。購物企業應作出承諾,消費者在收到電視銷售商品後的一定期限內可退貨,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可無條件退換,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專門購物時段所銷售的商品和服務,由簽約的電視購物頻道所屬的購物企業負責經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六)積極推進開展行業自律工作。支持電視購物頻道所屬購物企業成立全國性電視購物行業協會,制定行業規範,加強行業自律,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提高電視購物的社會誠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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