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評選“重慶市實踐黃炎培職業教育思想先進學校”的通知

渝教職成〔2010〕29號
各區縣(自治縣)教委、各中職學校:
為弘揚黃炎培職業教育思想,推動我市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市教委和市中華職業教育社決定開展 “重慶市實踐黃炎培職業教育思想先進學校”評選活動,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發揮典型示範和引路作用,引導中職學校積極踐行黃炎培職業教育思想,推動我市職業教育事業改革發展。
(二)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評選條件

(一)重慶市中華職業教育社團體社員單位中的市級以上重點中等職業學校。
(二)近5年至少參加過一次市級以上有關黃炎培職業教育思想研究活動。
(三)近5年學校教職工有關於黃炎培職業教育思想的論文在市級以上(含市級)公開刊物發表或參加市級以上(含市級)徵文評選活動中獲獎。
(四)近5年在運用黃炎培職業教育思想指導學校工作成績突出,至少獲得過1次市級部門及以上表彰。
上述四項均為必要條件,必須全部滿足才能申報評選。

評選步驟

(一)根據評選條件,由學校組織自評,並形成書面自評報告。
(二)在學校自評基礎上,由區縣教委會同當地中華職業教育社進行審核複評(未建區縣社的由區縣教委審核複評),然後上報。
(三)市教委、市中華職教社聘請有關人員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四)評審結果在重慶市教委公眾信息網和市中華職業教育社網上公示,徵詢各界意見後,於8月底公布最終結果,評選出來的學校由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中華職業教育社授予“重慶市實踐黃炎培職業教育思想先進學校”稱號。

時間安排

(一)學校自評:6月20日前完成自評。
(二)區縣複評:7月10日前完成複評並上報。
(三)評審公示:7月15日前完成評審並公示。
(四)公布結果:8月份公布最終結果。
(五)每兩年評選3-5所。
五、聯繫方式
請各相關區縣將申報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呈交重慶市中華職業教育社。同時將加蓋公章的申報表郵寄給重慶市中華職業教育社。地址:重慶市渝中區兩路口長江一路五號中華廣場9—8號,郵編:400014。
聯繫人:曾悅婧,電話:略。
附屬檔案:重慶市實踐黃炎培職業教育思想先進學校申報表
二○一○年六月三日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