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促進護理服務業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意見

發布背景

2018年7月6日,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關於促進護理服務業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這是國家層面對護理服務業改革與發展所作的首個頂層設計。

相關通知

關於印發促進護理服務業改革與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衛醫發〔2018〕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教委、教育局)、民政廳(局)、財政(務)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市場監督管理主管部門、中醫藥局、殘聯,各保監局,軍隊各大單位衛生部門:
為貫徹落實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十三五”衛生與健康規劃》、《“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和《全國護理事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進一步促進護理服務業改革與發展,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國殘聯以及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制定了《關於促進護理服務業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意見》。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教育部 民政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
2018年6月21日

《意見》內容

護理服務是健康中國建設的重要內容,與人民民眾的健康權益和生命安全密切相關,對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積極意義。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進一步促進護理服務業改革與發展,根據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要求,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深入貫徹實施健康中國戰略,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以社會需求為導向,通過健全完善護理服務體系,加強護理人員培養和隊伍建設,創新護理服務模式,精準對接新時代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健康需求。通過推動護理領域改革與創新,完善相關體制機制,促進護理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滿足需求。充分考慮不同人群的健康特徵和護理服務需求,統籌發展機構護理、社區和居家護理以及其他多種形式的覆蓋全方位、全周期的護理服務,逐步解決人民民眾健康新期盼與當前不平衡不充分的護理服務發展之間的矛盾,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多樣化的健康服務需求。
政府引導,多元投入。政府通過完善支持政策、加強行業監管等措施促進護理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投入護理服務業領域,擴大護理服務供給,有效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市場運作,行業管理。遵循市場規律,激發市場活力,發揮市場在護理服務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充分發揮行業管理和自律作用,積極培育和發展護理服務行業協會,加強人才培養,制定標準規範等。
深化改革,創新發展。持續深化護理服務業相關領域體制機制改革,積極拓展服務範圍,創新服務供給方式,鼓勵和支持發展護理新業態,強化護理服務監管,推動護理服務業健康發展。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達到以下目標:
——護理服務體系健全完善。以機構為支撐、社區為平台、居家為基礎的護理服務體系基本建立,覆蓋急性期診療、慢性期康復、穩定期照護、終末期關懷的護理服務格局基本形成。護理服務業快速增長,護理產業規模顯著擴大。
——護理隊伍得到長足發展。護士隊伍的數量、素質、能力基本能夠適應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和人民民眾健康需求。註冊護士總數超過445萬,每千人口註冊護士數超過3.14人,醫護比不低於1:1.25,基層醫療機構護士總量超過100萬。形成一支由護士和輔助型護理人員組成的護理從業人員隊伍,從事老年護理、母嬰護理的護理人員數量顯著增加。
——護理服務供給更加合理。醫療機構護理服務有序合理,分工協作更加緊密。護理院、護理中心、康復醫療中心、安寧療護機構等接續性醫療機構數量顯著增加,康復護理、老年護理、殘疾人護理、母嬰護理、安寧療護等服務供給不斷擴大。社區和居家護理服務得到進一步發展。
——護理服務能力大幅提升。優質護理服務全覆蓋,護理學科建設得到加強,專科護理水平不斷提升。康復護理、中醫護理、老年護理、母嬰護理、居家護理和安寧療護等服務能力有效提高,民眾獲得感顯著增強。
二、建立優質高效的護理服務體系
(四)完善醫療護理服務體系。按照分級診療制度和醫療聯合體建設要求,落實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建立不同級別醫院之間,醫院與基層醫療機構、接續性醫療機構之間科學合理的分工協作機制。通過鼓勵和推動社會力量舉辦護理機構或者部分一級、二級醫院轉型等方式,激發市場活力,擴大老年護理、殘疾人護理、康復護理、母嬰護理及安寧療護等服務供給。三級醫院主要提供疑難、急危重症患者護理服務,加強護理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二級醫院等主要提供常見病、多發病護理;護理院、護理中心、康復醫療中心、安寧療護機構、基層醫療機構等主要提供日常醫療護理、老年護理、殘疾人護理、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等服務。鼓勵有條件的接續性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機構提供日間照護、居家護理和家庭病床。通過組建醫療聯合體促進大型醫院優質護理資源下沉,幫扶帶動接續性醫療機構和基層護理服務能力提升。
(五)健全健康養老服務網路。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統籌整合醫療、護理、康復和養老服務資源,逐步形成有序共享、功能合理的健康養老服務網路。鼓勵二級以上醫院與養老機構建立合作機制,接續性醫療機構、基層醫療機構實現與養老機構的緊密對接,為老年人提供護理、康復、慢病管理、中醫保健等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按規定舉辦醫務室、護理站等,為老年人提供基本醫療護理服務。
三、加強護理從業人員培養和隊伍建設
(六)推進院校護理人才培養。合理確定護理人才培養規模和結構,加快推進老年護理、康復護理、社區護理、母嬰護理、中醫護理、助產等急需緊缺人才培養,適應護理服務業發展需求。加大護理教育領域改革力度,加強護理人文教育和職業素質教育,嚴格臨床實習實訓管理,合理安排護理專業學生到具備條件的臨床教學基地進行實習、實踐,全面提高護理人才培養質量。嚴禁任何機構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實習報酬提成、管理費等各種形式的實習費用。加強師資隊伍和臨床實踐教學基地能力建設。
(七)開展臨床護士在崗培訓。以需求為導向,以崗位勝任力為核心,建立臨床護士培訓制度。各地按照國家印發的培訓大綱和要求,有計畫地優先對護理管理人員、新入職護士、部分專科護士、社區護士、中醫護士、助產士等開展培訓。可以充分發揮有關普通高校、職業院校、醫療衛生機構教學資源和相關學(協)會作用,創新培訓方式方法,提高培訓質量。
(八)加強護士隊伍建設。貫徹落實《護士條例》,維護和保障護士合法權益。按照《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遵循護理人才成長規律,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的傾向,讓護理專業技術人員有更多時間和精力深耕專業,服務於臨床。修訂完善護士執業管理制度,充分發揮護士在疾病預防、醫療護理、康復促進、健康管理等方面作用,促進護士職業發展。逐步建立完善專科護士管理制度,不斷提高專科護理水平。
(九)加快輔助型護理人員培養培訓。大力加強輔助型護理人員(以下簡稱護理員)的培養和培訓,提高人員從業服務能力。鼓勵有條件的院校、行業學會、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積極開展護理員培訓,提高其病患、老年人、殘疾人、母嬰生活照護從業技能,擴大護理服務業人員隊伍,拓寬社會就業渠道。
(十)加強護理員規範管理。逐步建立護理員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護理員服務行為。醫療機構要加強護理員的規範管理,護理員必須在醫務人員的指導下,對服務對象提供生活照護服務。嚴禁護理員從事醫療護理專業技術性工作,切實保障醫療質量和安全。有資質的勞務派遣機構、家政服務機構等要建立健全護理員管理和派遣制度,對護理員進行定期培訓,保證服務質量;應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護理員工資福利待遇等合法權益。
四、創新護理服務模式
(十一)持續開展優質護理服務。進一步擴大優質護理服務覆蓋面,實現二級以上醫院優質護理服務全覆蓋,提高開展優質護理服務的其他醫療機構比例。醫院要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創新護理服務模式,為患者提供全流程、無縫隙、專業便利的智慧護理服務。對住院患者全面實施責任制整體護理,為患者提供高質量護理服務。門急診、手術室等非住院部門要結合工作特點,最佳化服務流程,開展優質護理服務。
(十二)逐步推進延續性護理服務。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對具有較高再入院率或醫療護理有較高需求的出院患者提供延續性護理服務,將護理服務延伸至社區、家庭。接續性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機構要積極為上級醫院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術後康復患者、慢性病患者、晚期腫瘤患者以及失能失智、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患者及殘疾人等提供接續性護理服務。
(十三)大力發展社區和居家護理服務。鼓勵醫聯體內二級以上醫院通過建立護理聯合團隊、一對一傳幫帶、開展社區護士培訓等形式,幫扶帶動基層醫療機構提高護理服務能力。鼓勵二級以上醫院優質護理資源加入家庭醫生簽約團隊,為社區民眾提供專業化護理服務。支持護理院、護理中心以及基層醫療機構大力發展日間照護、家庭病床和居家護理服務,為長期臥床、晚期腫瘤患者、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其他適合在家庭條件下進行醫療護理的人群等提供居家護理服務。鼓勵有資質的勞務派遣機構、家政服務機構等積極開展護理領域生活性服務,增加生活照料、掛號取藥、陪伴就醫、輔具租賃以及家庭照護等服務。
五、加強護理學科和中醫護理能力建設
(十四)加強護理質量安全管理。加強護理學科能力建設,提高臨床護理能力,提升患者醫療效果。強化落實護理核心制度,促進護理質量持續改進。針對重點人群、重點環節、重點部門制定完善護理安全管理措施,保障患者安全。
(十五)提升中醫護理服務水平。制定中醫護理常規、方案和技術操作標準。積極開展辨證施護和中醫特色專科護理,創新中醫護理服務模式,發揮中醫護理在疾病治療、慢病防治、康復促進、健康保健等方面的作用。
六、政策措施
(十六)合理調整護理服務價格。科學核算護理服務成本,合理制定和調整護理服務價格,逐步理順護理服務比價關係,體現護士技術勞動價值。推動研究核算居家護理服務、長期照護服務等服務成本,合理確定服務價格,為加快發展護理服務業提供政策支撐。
(十七)充分調動廣大護士積極性。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護理人員管理制度。在護士崗位設定、收入分配、職稱評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對編制內外人員統籌考慮。建立健全護士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突出崗位職責履行、工作量、服務質量、行為規範、醫療質量安全、醫療費用控制、醫德醫風和患者滿意度等指標,將考核結果與護士崗位聘用、職稱晉升、個人薪酬掛鈎,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要逐步完善激勵機制,在績效分配、職稱晉升、教育培訓等方面,向基層護士傾斜,調動基層護士隊伍積極性。
(十八)完善護理員培訓和就業政策。積極支持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等參加護理員培訓。充分利用促進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和資金,鼓勵各類人員到護理服務業領域就業創業,對符合條件的從業人員,按規定落實相關補貼政策。
(十九)加強護理信息化建設。藉助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和移動通訊等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大力推進護理信息化建設,積極最佳化護理流程,創新護理服務模式,提高護理效率和管理效能。推動護理領域生活性服務業態創新,改進服務流程,積極發展智慧健康護理等新型業態。
(二十)鼓勵發展商業護理保險。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長期護理商業保險,以及與老年護理服務相關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積極發展多樣化、多層次、規範化的商業護理保險服務,探索建立商業保險公司與提供老年護理服務機構合作的機制。
(二十一)大力發展護理產業。鼓勵各地通過相關科技、建設專項資金和產業基金等,支持開發和創新適合不同人群特點的護理、康復、生活照料等相關產品用品、設備設施等。結合實際和特色優勢,培育一批護理產品用品、設備設施等相關產業,滿足人民民眾多元化健康需要。
七、組織實施
(二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明確牽頭部門和責任分工,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要結合實際制定並出台具體實施方案。各地要將護理服務業的改革與發展納入醫改整體規劃,加強政策協調銜接,與各項改革重點工作統籌推進。
(二十三)強化分工協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合力推進護理服務業改革與發展。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要積極推動護理服務業改革與發展各項任務的有效落實。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大對護理服務業發展規劃指引和項目傾斜。教育部門要加大護理專業人才培養力度,提高護理人才教育質量。民政部門要健全完善養老服務網路和殘疾人福利服務體系。財政部門要按照規定落實相關投入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快推進公立醫院薪酬制度和職稱評定機制改革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配合相關部門依法加強對登記註冊的勞務派遣機構、家政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支持商業保險機構積極開發與老年護理服務相關的商業保險和健康保險產品,並加強監管。殘疾人聯合會要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做好殘疾人護理服務。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要積極推動護理服務領域的軍民融合相關工作。
(二十四)鼓勵創新試點。各地要大膽探索,創新試點,總結經驗,完善政策。及時研究解決出現的問題和困難,同時挖掘典型經驗和有益做法。特別是有條件的地區要在護理服務業改革與發展方面先行先試,完善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對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予以推廣。
(二十五)加強輿論宣傳。各地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新聞媒體形式,廣泛宣傳護理服務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要大力宣傳護理服務先進典型,增強職業榮譽感,營造全社會關注健康、重視護理的良好氛圍。

未來規劃

到2020年,建立以機構為支撐、社區為平台、居家為基礎的護理服務體系,基本形成覆蓋急性期診療、慢性期康復、穩定期照護、終末期關懷的護理服務格局;

護士隊伍的數量、素質、能力基本能夠適應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和人民民眾健康需求;

護理院、護理中心、康復醫療中心、安寧療護機構等接續性醫療機構數量顯著增加,康復護理、老年護理、殘疾人護理、母嬰護理、安寧療護等服務供給不斷擴大、能力有效提升,民眾獲得感顯著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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