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內容

ten 或 ten

開放內容(Opencontent或OpenContent)這個名詞[1],系指他人可以複製或修改的原創著作。該名詞源自於開放源碼(opensource),與軟體相關的概念。[2]
威立第一次使用開放內容時,指的是採用開放內容授權(一種著佐權)或其他類似授權的作品[2]。後來,泛指不受傳統著作權法拘束的內容,社會大眾在這四4個R的範圍內,都不算違反著作權法:再利用(reused)、修改(revised)、混搭(remixed)及再散布(redistributed)[3]。不同於開放源碼或自由內容(freecontent),開放內容本身沒有門檻。
雖然,開放內容被視為著作權的對立面[4],開放內容以著作權所有人的授權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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