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引進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計畫

長沙市引進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計畫

《長沙市引進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計畫》是長沙市政府發布的檔案,《長沙市引進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計畫》已經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中共長沙市委辦公廳、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4年2月19日 為大力引進一批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促進我市加快轉型創新發展,為率先建成“三市”、強力實施“三倍”,加快現代化進程提供強大的人才支撐,制定如下計畫。 著眼集聚人才、發揮作用、創造效益、提升優勢,用3年時間支持鼓勵以企業為主體的用人單位,在工程機械、汽車及零部件、生物醫藥、電子信息及現代物流、新能源及新材料、文化創意等6個重點產業領域,引進500名左右經濟社會發展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其中,領軍人才50名左右,高級經營管理和研發人才100名左右,專業技術骨幹人才350名),使長沙成為全國重要的產業基地、創業基地和現代化人才集聚中心。 2014年2月27日,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 舉行引進緊缺急需和戰略性人才計畫新聞發布會。

各區縣(市)黨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

《長沙市引進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計畫》已經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長沙市委辦公廳

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2月19日

長沙市引進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計畫

為大力引進一批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促進我市加快轉型創新發展,為率先建成“三市”、強力實施“三倍”,加快現代化進程提供強大的人才支撐,制定如下計畫。
一、總體目標
著眼集聚人才、發揮作用、創造效益、提升優勢,用3年時間支持鼓勵以企業為主體的用人單位,在工程機械、汽車及零部件、生物醫藥、電子信息及現代物流、新能源及新材料、文化創意等6個重點產業領域,引進500名左右經濟社會發展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其中,領軍人才50名左右,高級經營管理和研發人才100名左右,專業技術骨幹人才350名),使長沙成為全國重要的產業基地、創業基地和現代化人才集聚中心。
二、基本原則
按需引進。著眼長遠,注重實際,圍繞我市人才隊伍結構現狀、用人單位需求和產業發展規劃,引進一批當前緊缺、長遠必需的優秀人才。
政策鼓勵。制定出台引進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的政策意見和實施細則,激勵有關部門和企業自覺做好人才引進工作,吸引各類優秀人才投身長沙發展和建設。
單位主體。發揮用人單位引進人才、聚集人才、使用人才的主體作用,由用人單位提出人才需求計畫,創設事業平台,安排崗位職務,落實配套服務。
市場配置。健全和完善現代市場體系,按照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最佳化人才資源配置,用人單位和優秀人才之間實行雙向選擇。
分類指導。針對用人單位和優秀人才的不同特點,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實現分層、分級、分類引進。探索各具特色的激勵、約束、評價管理辦法,形成責任明確、操作規範、運行高效的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引進培養管理機制。
三、引進人才標準
引進的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和能力素質,身體健康,善於與團隊成員合作共事。針對不同層次的人才,明確相應的選引標準。
——領軍人才:主要是指擁有國際先進水平或國內領先水平,熟悉相關產業領域發展狀況和國際規則,能引領長沙產業發展、帶來重大經濟或社會效益的重量級人才。如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以及經認定代表國際學術研究最高層次的院士、專家;符合長沙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具有國際一流專業水平的國家“千人計畫”專家及與其層次相當的國家級人才工程人選和國家重點實驗室學術帶頭人;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獲得者(項目)前三名,二等獎獲得者(項目)前兩名,或條件相當的其他優秀高層次人才;引領我市產業發展方向和傳統產業轉型,帶團隊、技術、項目、資金來長自主創業、創辦企業的高層次人才;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國內著名、國際知名的專家學者。
——高級經營管理和研發人才:主要是指具有優良教育和專業背景,工作經驗較豐富,行業認可度較高的經營、管理、金融和研發人才。具體是指具有應聘職位所要求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實踐能力;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研究生學歷(含經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境外學歷),或在大型企業總部(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擔任過中層及以上職務,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有5年以上專業工作經歷;業績比較突出,在行業內有一定影響力的專業人才。具有獨立智慧財產權或特殊專長的人才可適當放寬職稱、學歷限制。
——專業技術骨幹人才:主要是指具有高級技師資格證書或中級以上職稱的人才。中級職稱應有5年以上專業工作經驗,在公司或部門擔任過專業技術領域負責人,具有應聘職位所要求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實踐能力,在專業領域內參加全國評比競賽獲得前三名或參加全省評比競賽獲得前兩名的專業技術骨幹。
四、引進主體
(一)工程機械、汽車及零部件、生物醫藥、電子信息及現代物流、新能源及新材料、文化創意等6個重點產業領域內,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或技術先進、創新能力強的科技企業。一定規模的企業具體標準為: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年繳稅總額中地方所得部分在100萬元以上的企業(或當年入庫市級和區縣(市)級稅收總額100萬元以上的企業);技術先進、創新能力強的科技企業具體標準為: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年繳稅總額中地方所得部分在50萬元以上(或當年入庫市級和區縣(市)級稅收總額50萬元以上的企業),經認定符合長沙產業發展導向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國家級、省級園區。承載引進的領軍人才、高級經營管理和研發人才及團隊,進行創新研發、成果轉化或帶項目創業。 (三)急需專業人才的市屬企事業單位。具體指宣傳、文化創意等事業單位,軌道公司、城投公司等市屬企業和投融資平台。
五、優惠政策
(一)安家補助政策。領軍人才:自主創業或與用人單位簽定3年以上聘用契約,給予100萬元安家補助;高級經營管理和研發人才:自主創業或與用人單位簽定3年以上聘用契約,給予50萬元安家補助;專業技術骨幹人才:與用人單位簽定3年以上聘用契約,給予10萬元安家補助。安家補助分年度按比例支付到位,具體支付辦法根據工資關係、人事關係等另行制定。
(二)創業扶持政策。
1、貸款貼息。計畫實施3年時間內,對領軍人才、高級經營管理和研發人才及團隊創辦企業的,根據項目情況,經論證評審後,幫助協調融資貸款,並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發生利息額的50%,給予每個項目不超過3年的貸款貼息,每年貼息總額分別不超過 100 萬元、50萬元。
2、配套支持。引進的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或團隊領銜的項目,可由市委人才辦優先推薦享受科技、發改、工信等資金項目和人才項目支持。同時,按屬地原則,享受各園區和區縣(市)相關的配套人才優惠政策,帶項目創業的,經評審論證可享受代建廠房、免租廠房、股權投資等優惠政策。
3、風險投資。對領軍人才、高級經營管理和研發人才及團隊創辦的企業,鼓勵園區或區縣(市)經過評審,實行風險投資。風險投資辦法另行制定。
(三)獎勵政策。
1、引進的領軍人才、高級經營管理和研發人才或團隊帶項目創業的,從企業正式註冊起,5年時間內,根據創辦企業當年入庫稅收市、各園區和區縣(市)所得部分總額及年度增長情況給予獎勵。當年入庫稅收市、各園區和區縣(市)所得部分總額達50萬元以上,且稅收總額較上一年度增長20%以上(含20%)的,獎勵該企業20萬元;當年入庫稅收市、各園區和區縣(市)所得部分總額達100萬元以上,且稅收總額較上一年度增長15%以上(含15%)的,獎勵該企業50萬元;當年入庫稅收市、各園區和區縣(市)所得部分總額達300萬元以上,且稅收總額較上一年度增長10%以上(含10%)的,獎勵該企業100萬元。
2、引進的領軍人才、高級經營管理和研發人才或團隊,從與企業正式簽約起,3年時間內,所帶項目在企業實施產業化投產,當年該項目實現入庫稅收市、各園區和區縣(市)所得部分總額100萬元以上,且稅收總額較上一年度增長15%以上(含15%);或幫助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升級,當年該項目、該產品實現入庫稅收市、各園區和區縣(市)所得部分總額200萬元以上,且稅收總額較上一年度增長10%以上(含10%)的,獎勵引才企業50萬元,其中用於獎勵人才及團隊不低於30萬元。
(四)管理服務政策。設立“引進高層次人才服務視窗”,為引進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務。
1、建立各級領導聯繫人才制度。市級領導重點聯繫領軍人才,引進人才所在園區、區縣(市)、行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聯繫高級經營管理和研發人才。建立領軍人才服務專員制度。
2、落戶。對引進人才具有中國國籍要求取得長沙市常住戶口的,市公安機關簡化程式,優先辦理;對於願意放棄外國國籍而申請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的,市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有關規定優先辦理。
3、住房保障。引進人才願意購買住房的,參照長沙市居民購房政策執行。海外高層次人才購房,由服務專員陪同辦理相關手續。規劃設立高層次人才公寓房,供引進高層次人才臨時居住。
4、子女就學。對引進人才,按照本人意願,解決其子女就近入讀公辦中、國小;其中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子女願意就讀長沙瑋希國際學校的,每人每年補助5000元教育補貼,累積最高額度為5萬元。
5、醫療。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在市屬醫院和經協商的部分省屬醫院開闢醫療綠色通道。
6、保險。引進人才社會保險由用人單位負責辦理,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提供協調服務。對引進人才外籍無業配偶和子女不能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可由服務專員協助辦理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7、配偶安置。引進人才配偶願意在長沙市就業的,由引進人才用人單位積極解決,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提供協調服務。人事關係可免費掛靠市人才服務中心。
8、居留和出入境。對引進的外籍人才,由服務專員協助辦理居留和出入境相關手續。協調省公安機關在受理申請一個月內,完成《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申報和審核程式,報公安部審批;對於尚未獲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引進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多次臨時出入境的,協調辦理2—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簽證等;對引進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市外專局協調省外專局在服務視窗受理申請一周時間內辦理《外國專家證》。
9、通關。由服務視窗派專人協助辦理進境有關物品免稅等工作。
10、高級專家療養。每年組織為長沙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高層次人才進行一次度假療養。
11、聘用引進高層次人才為市委市政府智囊團成員,發揮好參謀決策作用。在推選各級勞動模範和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評比表彰優秀專家等方面積極推薦引進人才。
12、發揮好高層次人才聯誼會作用,定期組織人才沙龍等活動,為引進人才搭建交流和溝通平台。
六、引進方式
引進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
(一)舉行新聞發布會,面向社會權威媒體發布引才計畫及有關政策。在市政府入口網站和“長沙人才網”分別設立專門視窗和系統,發布人才政策、需求信息等,接受人才舉薦和報名諮詢。
(二)用人單位通過專業獵頭公司、網上發布信息、組織招聘活動等方式自主遴選人才。
(三)每年在長沙舉辦一次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專場招聘會,到重點高校聚集、產業人才集中的城市舉行專場宣傳推介和現場招聘會,依託科技成果轉化對接交易活動等平台開展人才引進洽談專場,在大型招商引資活動中組織用人單位隨團招聘人才。
(四)依託重大項目和課題等,以院士專家工作站、企業博士後工作站、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為載體,採取技術合作開發、產業技術聯盟、課題招標、項目協作等方式集聚人才和柔性引進。
(五)加強與海外留學生組織、海外華人協會、人才中介機構等組織的合作,建立人才工作海外合作中心,發揮駐外機構、華人華僑和“人才特使”的作用,在美國、歐洲、香港等地建立人才聯絡站,聘請兼職引才聯絡員。市委市政府每年適時開展境外人才引進洽談活動。
(六)充分發揮在長沙創新創業的“千人計畫”、“百人計畫”和“313計畫”等各類高端人才的積極作用,以才薦才,以才引才。
七、工作程式
(一)制定目錄。開展人才摸底統計和前期調研,充分了解各類用人單位人才需求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年度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需求目錄。
(二)發布計畫。統一在國家、省、市權威媒體和境外華人影響力較大的報紙、網路媒體公開發布年度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引進計畫。
(三)落實引進。鼓勵核心人才帶團隊來長創業,積極依託高新技術項目及特大項目引進人才,對拔尖領軍人才,開闢綠色通道,可採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議的方式引進,允許領軍人才以兼職、技術承包、技術入股、合作研究等多種方式來我市工作。
(四)單位試用。各用人單位自主對意向人選進行試用,試用期一般為3—6個月。對試用合格的人選,按程式申報享受優惠政策資格。
(五)資格確認。設立由兩院院士領銜的專家評審委員會。領軍人才、高級經營管理和研發人才嚴格按照“用人單位申報、主管部門初審、權威專家評審、領導小組認定、媒體公示”的操作流程進行認定。專業技術骨幹人才嚴格按照“用人單位申報、主管部門組織評審、領導小組認定、媒體公示”的操作流程進行認定。
(六)落實政策。從計畫正式頒布實施開始,3年時間內,經評審認定的引進人才,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分類落實各項優惠政策。
八、保障服務
(一)建立組織機構。為切實加強和推進全市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引進工作,市委、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引進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書記任組長,市長任第一副組長,市委副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市委組織部部長和市政府分管人才工作副市長任副組長,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編委辦、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局、市外僑辦、市國資委、市知識產權局、市科協等為成員單位,市委組織部負責引進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的統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具體工作實施。
(二)落實經費保障。財政扶持經費由市財政統籌,市、各園區和區縣(市)共同落實安排資金。市財政調整最佳化支出結構,整合項目資金,統籌安排。市財政安排專門工作經費用於該計畫的組織實施。
(三)營造良好氛圍。充分發揮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的宣傳主渠道作用,採用製作宣傳片、開設專版和專欄等形式,加大對引進緊缺急需和戰略型人才工作的宣傳力度,宣傳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創業環境、工作動態和典型經驗。在全社會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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