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商貿旅遊職業技術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長沙商貿旅遊職業技術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創立於1998年,現有學院基層協會1個,二級分會5個,志願服務隊40支。

組織簡介

長沙商貿旅遊職業技術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自1998年組織成立以來,堅持“立足校園、服務社會、奉獻愛心”的宗旨,本著“奉獻、友愛、互助、進步”志願服務精神不斷發展壯大,現有學院基層協會1個,二級分會5個,志願服務隊40支,長沙市城市註冊志願者3100餘名,學院青年志願者4600名,每年志願服務時間超過6000小時。學院團委通過近10年的努力,以素質教育為主線,以學雷鋒志願服務、三下鄉、四進社區等品牌活動為依託,通過城鄉共建、社區共建、志願創建等多種途徑為每支服務隊搭建了各自的服務基地,長期開展了“文明創建在行動”市民文明公約行動日、“城鄉青年手拉手”、“志願服務超市進鄉村”服務兩型社會大學生暑期三下鄉活動、保護母親河生態環保系列活動、公交文明勸導活動等,在志願服務、社會實踐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取得的成績

我院連續四年被湖南省文明辦、共青團湖南省委、湖南省教育廳、中共長沙市委、市委組織部、宣傳部、共青團長沙市委等多家單位、部門授予“湖南省大學生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先進單位”、“湖南大學生就業力挑戰賽優秀組織單位”、“城鄉青年手拉手、共建美好新農村優秀組織單位”、“長沙十大共青團品牌項目”、“長沙市十佳青年志願者服務集體”等。在2008年2月23日結束的共青團長沙市第十七屆四次全委(擴大)會議上,我院共青團工作喜獲殊榮:2009、2010年學院團委被評為年度長沙市五四紅旗團委標兵單位,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被評為長沙優秀志願服務集體,我院原團委書記崔德明同志榮獲“全國學雷鋒志願服務金獎”。

協會宗旨

立足校園、服務社會、奉獻愛心

協會準則

奉獻、友愛、互助、進步

協會口號

崇善揚德,愛心奉獻

組織機構

協會由理事會、辦公室、宣傳部、活動部、組織部、外聯部、評檢部組成。主席團設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2名,各部門設部長1名、副部長1名。

部門職能說明

(一)、理事會:全面統籌安排校青年志願者協會各項工作;對所分管的部門進行主責指導,進行幹部考核和組織人事任命,完成理事會交辦的各項任務。(二)、辦公室:辦公室主要從事文案記錄,資料整理和存檔,財務管理及報銷等工作。負責協會的會務安排及籌備及各項重要會議的整理和記錄。(三)、宣傳部:負責撰寫協會內各項活動的新聞稿件、協會內各日常活動的宣傳。同時宣傳部承擔活動的海報宣傳、隨行採訪、報導和為協會的各項大型活動的宣傳工作。隨著學校團委網站的逐步建立,宣傳部將承擔網站相關部分的信息的更新。(四)、活動部:根據工作計畫,策劃協會舉辦的活動,將活動有規律的安排好;針對本協會舉辦活動創意的基礎上,進行進一步的全面策劃並為其提供合理的活動計畫和建議,儘可能將活動舉辦的新穎別致有新意;策劃構思活動,在策劃活動時,應儘量細緻,考慮到活動出現的的種問題和應對方法;審核活動的可行性,並提出可行性建議;對活動進行的備案、整理,為以後的工作提供幫助;在舉辦活動中,協助組織部工作。(五)、組織部:主要負責協會志願者的招募和培訓,組織、協調協會內部集體活動,增強內部凝聚力,指導各分會開展志願活動,對大型活動的志願者統一進行招募、篩選、調整和安排,負責總會與各院系分會的聯繫,協調統一行動,指導各分會志願者的招募、幹部選拔和培訓,並協助評檢部完成志願服務認證工作。(六)、外聯部:對外交流可代表會長出席有關會議或參加活動;肩負著對外樹立協會形象的重要使命,加強學院內外的聯繫,蒐集校外各類公益活動或志願者活動的相關信息;負責與相關單位聯繫交流,洽談每次活動的有關內容和相關問題。在相互理解和支持的基礎上為本社團爭取更大利益;為協會各項活動聯繫尋求經費支持; 負責協會與其他院校間的友好來往及社會其他社團的聯繫與交往。(七)、評檢部:主要負責協會幹部及各分會的評比工作、協助團委評檢部完成評比工作、志願服務認證以及協會例會的簽到工作。

協會任務

(一)、改善社會風氣和人際關係,促進社會的穩定與繁榮。
(二)、適應社會建設需要,推動青年志願者服務體系和多層次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養和加強青年人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當代大學生的健康成長。
(四)、為環境保護、公益事業、社區建設、學校建設、搶險救災、扶貧解困等公益事業提供廣泛的志願服務;
(五)、為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尤其是大中國小生及弱勢群體)提供志願服務,倡導良好的社會風氣;
(六)、志願者可以為志願服務組織服務,在志願服務組織內從事志願服務的組織、協調工作。規劃和組織全校志願服務活動,促進志願者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並可擴展至校外活動;
(七)、開展與其他志願者組織的交流,組織會員間有關活動;對志願者進行招募、培訓。
(八)、其它具有專業技術特長要求的志願服務工作等。

協會章程

共青團長沙商貿旅遊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
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長沙商貿旅遊職業技術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是由志願從事社會公益與社會服務事業的青年學生組成的、直接隸屬於共青團長沙商貿旅遊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的學生團體。
第二條:本協會是經共青團長沙商貿旅遊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批准登記的學生社團,接受共青團長沙商貿旅遊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 本協會旨在通過組織有志於社會公益與社會服務事業的青年學生乃至社會各界人士開展各項各類志願服務活動,倡導互助互愛的社會風氣,促進在校大學生的成長進步, 協助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第四條:本協會堅持“立足校園、服務社會、奉獻愛心”的宗旨,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準則,以“崇善揚德,愛心奉獻”為口號。
第五條:本協會遵照國家憲法、法律、法令政策以及長沙商貿旅遊職業技術學院的相關規定開展活動,維護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促進校園文化的健康發展和社會進步。
第六條:本協會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按照核准登記的章程,走“民主自律、自我發展、自成實體”的道路,努力把本協會建成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力的青年學生團體。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協會由理事會、辦公室、活動部、組織部、宣傳部、外聯部、評檢部組成。主席團設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2名,各部門設部長1名、副部長1名。
第八條:協會下設立分會,分會設分會長。
第九條:部門職能說明
(一)、理事會:全面統籌安排校青年志願者協會各項工作;對所分管的部門進行主責指導,進行幹部考核和組織人事任命,完成院團委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辦公室:辦公室主要從事文案記錄,資料整理和存檔,財務管理及報銷等工作。負責協會的會務安排及籌備及各項重要會議的整理和記錄。
(三)、宣傳部:負責撰寫協會內各項活動的新聞稿件、協會內各日常活動的宣傳。同時宣傳部承擔活動的海報宣傳、隨行採訪、報導和為協會的各項大型活動的宣傳工作。隨著學校團委網站的逐步建立,宣傳部將承擔網站相關部分的信息的更新。
(四)、活動部:根據工作計畫,策劃協會舉辦的活動,將活動有規律的安排好;針對本協會舉辦活動創意的基礎上,進行進一步的全面策劃並為其提供合理的活動計畫和建議,儘可能將活動舉辦的新穎別致有新意;策劃構思活動,在策劃活動時,應儘量細緻,考慮到活動出現的的種問題和應對方法;審核活動的可行性,並提出可行性建議;對活動進行的備案、整理,為以後的工作提供幫助;在舉辦活動中,協助組織部工作。
(五)、組織部:主要負責協會志願者的招募和培訓,組織、協調協會內部集體活動,增強內部凝聚力,指導各分會開展志願活動,對大型活動的志願者統一進行招募、篩選、調整和安排,負責總會與各院系分會的聯繫,協調統一行動,指導各分會志願者的招募、幹部選拔和培訓,並協助評檢部完成志願服務認證工作。
(六)、外聯部:對外交流可代表會長出席有關會議或參加活動;肩負著對外樹立協會形象的重要使命,加強學院內外的聯繫,蒐集校外各類公益活動或志願者活動的相關信息;負責與相關單位聯繫交流,洽談每次活動的有關內容和相關問題。在相互理解和支持的基礎上為本社團爭取更大利益;為協會各項活動聯繫尋求經費支持;負責協會與其他院校間的友好來往及社會其他社團的聯繫與交往。
(七)、評檢部:主要負責協會幹部及各分會的評比工作、協助團委評檢部完成評比工作、志願服務認證以及協會例會的簽到工作。
第十條:例會制度:暫定於每周三中午舉行協會例會,不得缺席,因故不能到者需提前三小時向評檢部請假。
第十一條:章程的修改程式
(一)、本章程不適應協會發展時,可進行修改。
(二)、以下人員可建議修改章程:理事長、理事會成員;各部門正副部長;分會會長。
(三)、由部門例會決定章程是否修改、如何修改。
第三章 協會任務
第十二條:基本任務:
(一)、改善社會風氣和人際關係,促進社會的穩定與繁榮。
(二)、適應社會建設需要,推動青年志願者服務體系和多層次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養和加強青年人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當代大學生的健康成長。
(四)、為環境保護、公益事業、社區建設、學校建設、搶險救災、扶貧解困等公益事業提供廣泛的志願服務;
(五)、為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尤其是大中國小生及弱勢群體)提供志願服務,倡導良好的社會風氣;
(六)、志願者可以為志願服務組織服務,在志願服務組織內從事志願服務的組織、協調工作。規劃和組織全校志願服務活動,促進志願者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並可擴展至校外活動;
(七)、開展與其他志願者組織的交流,組織會員間有關活動;對志願者進行招募、培訓。
(八)、其它具有專業技術特長要求的志願服務工作等。
第十三條:基本任務的實施由本協會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具體實施方案並擬定中期和近期工作計畫,積極組織實施。
第四章 會員制度
第十四條:會員是協會的主人,應有高度的責任心與榮譽感,熱心社會公益事業。
第十五條:本會吸收會員實行註冊會員制,遵循入會、退會自願的原則。長沙商貿旅遊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學生願履行協會義務遵守本協會章程並提出入會申請者,經理事會審查通過並正式註冊以後,即可成為協會個人會員。
第十六條:入會退會手續:具備條件的個人加入本會,應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會員註冊表,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即可成為正式會員,並發給會員證和本會章程。會員自願退會,應提出書面申請,經理事會討論通過,收回會員證並終止會員資格。非自願性退會,由理事會討論經會員代表大會決定並以適當方式予以公布,取消會員資格。
第十七條:註冊會員的會員期限為三年,三年到期後自動終止會員資格;若繼續申請會員資格,需重新註冊。
第十八條:會員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規定和本協會章程或有損本協會聲譽的行為,將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十九條: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會員的權利
1、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參與協會活動和獨立開展志願服務;
3、對本協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
4、參與本協會內部事務管理建議權;
5、向本協會推薦成員的權利;
(二)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2、自覺履行志願服務的職責,完成本協會交付的任務;
3、關心協會的工作,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
4、宣傳協會的宗旨,維護協會的聲譽,以實際行動擴大志願者工作的社會影響。
第五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本協會的經費來源:
(一) 學院有關部門的撥款;
(二) 正當的社會資助。
第二十一條:本協會的經費用於本章程所規定的業務發展和會務支出,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二條:本協會的經費由辦公室負責管理,會員費、學院團委撥款、其他經濟來源及各項活動收支情況必須設立專用帳本簿登記,保存各種原始單據,並隨時接受學院團委的監督檢查。凡有做假帳者,予以撤消職務,並通報所在系。
第六章 獎勵制度
第二十三條: 協會將表彰和獎勵支持服務中表現突出的會員,每學年五四評優將評出優秀志願者。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屬長沙商貿旅遊職業技術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所有。
第二十五條 :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
中國志願者誓詞
我願意成為一名光榮的志願者,我承諾:盡己所能,不計報酬,幫助他人,服務社會,踐行志願精神,傳播先進文化,為建設團結互助、平等友愛、共同前進的美好社會貢獻力量。
長沙商貿旅遊職業技術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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