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樓區物價局

主要職能

鐘樓區物價局的主要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價格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實施全市價格改革方案。
(二)根據全市物價總水平控制目標,制訂並組織實施區物價調控目標責任制。
(三)指導、監督區級有關業務主管部門的價格管理工作,處理價格爭議。
(四)承擔全區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收費管理工作;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管理和年檢制度;協調、處理有關收費爭議事項;指導全區國家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收費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五)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制止價格壟斷、低價傾銷、價格欺詐、價格歧視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
(六)協助做好區屬房產價格和物業收費管理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區價格和收費監督檢查工作;推行明碼標價制度;健全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制度。
(八)在所轄行政區域內,對刑事、民事、經濟、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種扣押、追繳、沒收及糾紛財物的價值進行價格鑑定、認證、評估。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物價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責

鐘樓區物價局內部設定三個內設機構:鐘樓物價檢查局、鐘樓價格認證中心、價格舉報中心。
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關於價格問題的諮詢和舉報;負責督辦上級交辦和其他部門轉辦的價格舉報事項,並反饋處理結果;負責承辦領導交辦舉報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價格舉報信息收集分析和情況統計、檔案管理工作。
鐘樓價格認證中心工作職責:根據司法和行政執法機關的委託,對涉案物品價格進行鑑定、認證和評估;根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委託,對各類有形和無形資產及勞務進行價格評估;根據價格主管部門和監督檢查機構的委託,承辦調定價方案諮詢預審、不正當價格行為鑑證等事務;按規定行使價格鑑定、認證、評估的覆核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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